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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西游记之八戒传(第11章)

2017-05-24  本文已影响19人  纳兰文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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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说:“徒弟们,你们混在人群中真是辛苦了,昨晚一个晚上,我们就赚到了以往三倍多的钱,高老庄的老百姓真是富足,要早知道就好了。”

道士说:“这些钱够我们哥俩到宜春院包上一场了。”

一个小徒弟说:“要不以后不要这种方法了,我们在人群中偷窃太不容易了……要不以后直接要他们把钱交出来。”

和尚一巴掌抽在徒弟的脸上:“你笨啊,我们没有抓到妖怪,却要要钱?我们是去救人于水火的,我们是好人,不是强盗……”

如果说赶过来的路上我还在考虑要不要将这些家伙弄死的话,那么看到这一幕,我不再容情了。

我冲上去,只一钉耙就将他们打得血肉模糊。

我始终觉得豆蔻是他们害死的,如果不是他们撑起降魔伞,我不会现出真身。豆蔻也不会因此而被我吓死。

全是他们害的。

我从未伤害任何人,却被他们说成了十恶不赦,阴险狡诈,杀人如麻。

这种人死了又如何,而且就这点本领,如何保得了一境平安?

而且他们也真是坏人,不但没有什么本事,尽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我饶了他们又如何?

我是在替天行道。

那天晚上之后,我日夜想念着这个姑娘。

这种感觉从未有过。我希望她过得快乐,不希望她受到伤害,我希望她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我希望她得到最大的自由,并且我感觉我能为她付出一切,哪怕是生命。

她的一颦一笑都是使我发自内心的欣喜;而看到她悲伤欲绝的样子,我竟至于比她还有痛苦难过。

我坚信我是爱上了这个姑娘。虽然我不懂爱情,但我坚信这种感觉只能是爱情。

但是这种情感对于我来说是深深的犯罪,而我摆脱不了它。我也知道自己的使命,而且知道这样做会遭到观音的惩罚,可是我不得不去想她。

我控制不了。

我突然想到了前面辗转二十四次情劫的轮回,难道现在的我还处于轮回之中?难道阿莲也是轮回中的安排?要不是这样的话,那么该如何解释和一个女孩子只相处了一天竟至于使我对她有这样的情感?

我想不明白,我不知道到底哪种时空才是真的,我不知道自己的世界到底是梦是幻,还是真实的存在……

我只想对主宰着我们的命运的神佛说,难道控制住自己的爱,就成了神了吗?这样的神,又有什么意思呢。

你们到底要考验我到什么时候?

我想不通。每每再次去想这一层时,都会痛不欲生。

师父正端坐在一座破庙的地上,双手合十,双目紧闭。

这座寺庙是方圆百里唯一一座寺庙。它显得破败不堪,里面所有的佛像都被打得七零八碎。四周布满蜘蛛网,地上还有积水。

小白龙被拴在外面的一个树上,我和悟净呆在师父的旁边不知所措。

悟空被师父赶走之后,我们已经困居于此三天了。师父始终不下达出发的命令,而且不吃不喝,似有绝食抗争的意思。我和悟净也没有办法。我们只能在一旁候着。

他和悟空都是好面子的人,谁也不肯迈出妥协的第一步。

再这样下去,这个老和尚一命呜呼,前面所做的一切,终将功亏一篑。

我沮丧到了极点。

其实说实话取经普度众生什么的,听起来多么冠冕,但这根本就不是我的理想。

我之所以要跟着这个和尚来到此,很大程度上讲,那是因为我没有选择。就是说,我必须这么做。

当人生处于最悲哀和困顿的时候,有人给你指出一条出路,比如这次取经,你会以为看到了光明,你会感恩戴德,但是当你真正踏入这条看不到出路的漫漫征程,历经磨难,你会觉得之前的处境,未必就比现在悲哀。

其实,我的理想很简单,我只想回到高老庄,置一套房产——听说那里的房价又涨了,那里还有我深爱的漂亮姑娘。我们在一起平静地过完这一世,男耕女织,别无他求,岂不痛快。

我真是这样想的。

“师父,”悟净以他平日一贯和气的口吻劝说道,“吃一口斋饭吧。你已经三天没有进食了。”

这是他第五十二次劝说。

师父稳如泰山,一动未动。

“这是我花了几个时辰才找到的一户人家,被人当着猪头一阵暴打才抢来了这么一碗饭,好呆给我个面子吧。”我有点不耐烦。

老和尚依旧纹丝未动,眼珠紧闭,面容严肃。

但我看得出他在苦苦坚持,我真想一巴掌把他抽醒。

悟净说:“二师兄,要不你去把大师兄找回来? ”

我说:“要去你去,我才不去。”

悟净说:“我想我不一定能说得动他。”

我说:“我去了,妖怪来了谁来保护这个老家伙?”

悟净说:“我啊。我能保护。”

我说:“得了吧。就你……我都不稀得说你。”

悟净沉思了好一阵,叹气道:“好吧。我去。”

我说:“既然知道只能你去,又何必跟我说这么多话。”

悟净说:“我只是想争取一下而已。”

我说:“快去吧。早去早回。”

“bye!”

一阵青烟,悟净走了。

庙中只剩下我和老和尚两人。

饥饿难耐,我只能把这碗米饭自己吃了。吃得我直吐清水——都是这该死的和尚,我已经三月不识肉味了。

又是一阵青烟。我感受到一股妖气。

是浓重的臭味,我差点没被这气味给熏毛了。

看来此妖一定不简单。

此妖确实不简单,在我还没有来得及拿起钉耙戒备的时候,此妖已经来到了我的跟前。

这妖怪生得怎个模样:

头上长着两只大金角闪闪发光,一头凌乱肮脏的长发,满身灰尘,腰间系着一口麻袋,衣服也同样破烂不堪,脚下穿着一双草鞋,手提一根生锈的铁棒,手上脚上明显还有肿泡,像是走了很久的的路。尽管落魄至此,给人的第一印象还是他那魁梧彪悍的身材。以及犀利得令人生畏的眼神和霸气外露的鼻环。

虽然邋遢,但是风格出众。明显就有艺术家潜质。

好好栽培,是个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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