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心理学的40项研究 ·研究7 类别天成

2018-02-10  本文已影响24人  暖阳_1332
改变心理学的40项研究 ·研究7 类别天成

研究7 类别天成

Rosch, Eleanor.H.(1973).Natural categories.Cognitive psychology, 4, 328-350.

在1934年拍摄的电影《起立欢呼》(Stand Up and Cheer)中,伟大的演员和舞者秀兰·邓波儿所扮演的丝蒂宾·芬奇(Stepin Fetchit)坐在一幢老建筑的走廊台阶上,检视着自己的一双老旧的鞋子,并充满哲学意味地思考着:“鞋子为什么叫作鞋子呢?”她扮演的剧中人物总想知道某事物为什么叫现在的名字。许多心理学家也在通过各种方式来寻求这个问题的答案。行为科学家主要通过关注认知(思维)和知觉(人类对周围世界的解释)来对这个问题进行研究。

这些研究领域的一个基础性问题就是概念(concepts)。概念是对所经历事物的一种心理表征,根据事物的一些共同特征对其进行分类(例如家具、蔬菜、动物、专业、鞋子等)。由于可以将一组物体进行分类,因而概念对于提高信息加工的效率来说是非常有用的。例如,你知道某件特定家具是椅子,因为它符合你对于椅子的“概念”。因此,每当你见到式样不熟悉的椅子时,你不需要重新进行学习,就能知道这个特定物件也被称为椅子,因为它处于你对椅子的这一分类中。

因为我们在之前的讨论中提到了椅子,你现在可能正在思考椅子,对么?什么特征符合你的“椅子概念”呢?你可能认为椅子有腿、有椅面、有椅背可以靠。即使有些椅子不完全符合这些特征(比如躺椅和摇椅没有椅腿),它们仍然符合你对椅子的分类。然而,如果你见到豆袋椅(bean bag,俗称懒人沙发),而且不知道它是什么,你可能不会把它称为椅子。实际上,你可能根本不知道它叫什么。

认知心理学家最感兴趣的问题是:关于物体分类的知识是从哪儿获得的?在1970年之前,被普遍接受的传统或“经典”观点认为,分类是我们所使用语言的功能。换句话说,类别的存在是由于我们有相对应的词汇。例如,我们关于一种动物的分类是可以下蛋、能飞、有羽毛、能鸣叫,这种类别的动物我们称之为“鸟”。这种传统观点认为,如果我们没有关于鸟的词汇,这种类别或概念就不会存在。

因此,概念和分类由于语言的变化在不同的文化间也应该发生变化,而且有相关的例子。一个经常被引用的例子是生活在北极附近的因纽特人的语言中有12个关于“雪”的词汇,而在英语当中只有1到2个。很明显,由于所生活的环境的气候,因纽特人在关于雪的交流有更大的灵活性,这反映在他们的语言当中。在南太平洋岛上生活的人,在他们的语言当中根本就没有关于雪的词汇,因此科学家认为对他们来说没有关于雪的概念。

许多年来,关于概念起源的这种观点被一些社会科学领域的科学家,例如心理学家、人类学家、语言学家和社会学家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埃莉诺·罗施(Eleanor Rosch)发表了一些研究结果,对这个观点提出了挑战,并且彻底地颠覆了分类领域认知心理学的研究。她提出,分类并不是来自于语言,而是天然存在的,与人类知觉的生物能力有关。

在这里,我们将要呈现的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研究包括两个独立的实验以及一些技术规程。为了更清楚地说明,以及受篇幅的限制,我们只会对研究中的第一个实验进行详细的说明。

理论观点

罗施认为,如果之前被普遍认可的观点是正确的,那么属于同一类别的所有物体在该类别中应该具有大致相同的状态——也就是它们同等程度地符合这一类别。然而,她观察到,事实并非如此。相反,人们往往认为一个类别当中的部分“样例”,相比其他某些样例会更符合这一类别(她将这些样例称之为原型)。举个例子来说,考虑一下“鸟”这个类别,然后在你脑中迅速形成鸟的图像。你首先可能想到的是知更鸟、冠蓝鸟、鹪鹩或者雀类(可能是一只乌鸦或者一只鹰)。你可能不会首先想到鹅、鸡、鸵鸟或者企鹅。根据罗施的观点,这是因为知更鸟比鸡更符合你关于鸟的原型(或者说理想的例子)。换句话说,知更鸟符合你全部或者大部分关于鸟这一类别的描述,因此你认为知更鸟更加符合鸟的分类。相反,鸵鸟符合鸟的特征比较少——不能飞,也不能鸣叫,而且体型很大。因此,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鸵鸟并不是关于鸟的一个原型。

罗施认为,对于一个物体是否符合某一类别,大部分情况下并不存在明显的界限,我们的心理类别的边界是很模糊的。我们通过将物体与原型进行比较来确定其是否属于某一个类别。同时,她认为就算某种语言没有关于某一类别的词汇,那么这一类别仍然是存在的,并且具有心理现实性。

为了检验这一理论,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罗施去到了位于新几内亚的丹尼人(Dani)部落(参见本书第22项研究中艾克曼对这一国家文化的讨论)。丹尼人迄今为止仍处于石器时代,而且他们的语言中不包含一些现代文化已有的概念。我们将要讨论的一项罗施早期研究,关注了颜色的分类。在英语当中,颜色主要有11个类别:红色、黄色、绿色、蓝色、黑色、灰色、白色、紫色、橙色、粉色和棕色。研究已经确定了说英语者对这些类别的“焦点颜色”:对每一种颜色类别最好的例子(或者说颜色原型)。例如,说英语者认为消防车的红色是红色这一颜色类别的焦点色(也可以说是最像红色)。这种红色相比于其他的“淡红色”或者红色,在被判断是否属于红色时更快,也更简单。

然而,丹尼人关于颜色只有两个分类:深色冷色调的“mili”和明亮暖色调的“mola”。罗施认为,如果分类是由语言决定的,这一“经典”观点是正确的,那么丹尼人应该只能够加工两种颜色概念。然而,罗施认为,所有人都有多种关于颜色的分类,而不仅仅是两种。而且,这种分类是与生俱来的,在进化的过程中已经植入到人的脑中。

为了检验这一观点,她决定教给丹尼人八种或为焦点颜色或为非焦点色颜色的新词。她假设存在多种颜色类别而不仅仅是两种颜色类别,对于丹尼人来说具有心理现实性,即使他们语言当中并没有关于这些类别的命名词汇。如果这一观点是正确的,那么对于丹尼人来说,焦点颜色(或者说原型色)要比非焦点颜色学起来的更快,也更加简单。

方法

被试

罗施研究中的被试是年轻的男性丹尼人,确定这些被试中没有色盲。对他们的颜色知识进行测试,确定他们关于颜色的词汇知识仅知道“mili”(深色)和“mola”(明亮色)。有趣的是,丹尼人并不记录他们的年龄,因此根据他们的身材和身体成熟度,研究者判断这些被试的年龄大致在12到15岁之间。这些被试自愿参加这项研究,当然会给予这些被试报酬。

在完成颜色学习阶段的程序后,这些被试被分为12人的小组。这里我们将要讨论两个最重要的实验组。

颜色刺激

在学习阶段使用的刺激材料是具有光泽的颜色盘(color chips),类似于当你需要粉刷房屋时在油漆店所见到的。

然而,这些颜色盘是根据科学方法制成的,代表了准确波长下的颜色。实验中使用的颜色类别包括粉色、红色、黄色、橙色、棕色、绿色、蓝色和紫色。对于其中一组被试呈现的颜色是焦点色,特定颜色的原型(消防车的红色)。罗施认为这些颜色被认为是普遍代表自然形成的类别,因此,无论在何种语言和文化背景下,这些颜色都是容易识别的。

对于另一组被试,八种颜色盘是处于两种焦点色之间的颜色,对这些颜色说英语的人可能会称它们为“红–棕色”、“黄–绿色”。这些颜色被命名为模糊或者“非焦点色”。

程序

罗施及其同事所面临的第一个挑战是如何使用丹尼人的语言给这些颜色命名。这个问题并不像听起来那么简单,因为为了避免使用词汇本身所造成的偏差,所使用的词汇对于这些被试来说应该有相同的使用频率,同等的熟悉性,以及相同的意义。罗施发现丹尼人对于他们的近亲有多种称谓。罗施所说的近亲是类似于宗族的家庭群体。这些称谓符合她所要寻找的颜色替代词的要求,因而被用来表征不同的颜色类别,让被试学习。为了避免偏好或偏见,一个被试如果恰好有相应的亲人,那么对于这个被试则不使用这个词汇来命名颜色。

每一个被试被告知他们将要学习一种新的语言,并由实验者教给他们。在第一天开始的时候,给被试呈现每种颜色及其相应的名称,实验者读,被试重复。之后,将这些颜色顺序打乱,重新呈现给被试。如果被试能正确地命名颜色,实验者会给予表扬,如果命名错误,会被告知正确的名称。在被试学习5到12天后,会对被试颜色命名的学习结果进行测试,并对被试学习进展进行记录,直到所有的被试都能对颜色进行正确的命名。

在完成学习阶段的任务之后,所有被试会进行下一个任务,检验被试这种新的一般类别概念的能力是否真正的形成,能否向新情境迁移,还是仅仅局限于所学习过的特定颜色。

为了检验这个问题,实验者会给被试呈现多种颜色,其中包括八种没有学习过的颜色,询问他们这些颜色是否属于某种颜色类别。计算两组被试的迁移任务成功率(用来说明之前的学习能否迁移到不同的情境)

结果

如果人能够天生地知觉颜色的类别(就像罗施所假设的那样),那么在颜色学习任务中,那些学习焦点颜色的丹尼人被试要比那些学习非焦点颜色的被试学得更快,因为焦点色更符合颜色概念的原型。图2—5概括说明了两组被试在学习阶段的学习进展。

图2—5 学习焦点颜色和非焦点颜色类别学习的平均错误率

学习颜色原型组被试整体的错误率为8.54,而学习模糊颜色组被试整体的错误率为18.96。两组之间的差异是非常显著的。如果仔细地观察图2—5,能够发现学习原型颜色的被试只需要5天就能很好学习颜色类别,而学习非原型颜色的被试则需要11天。

罗施认为,说明通过这种学习方式获得的颜色类别的能力迁移到的新情境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仅是对特定颜色的学习,而是形成了一种“有用”的概念。在对没有学习过的颜色被询问是否属于某个特定类别的任务中,如果被试不能将学习过的颜色进行迁移,那么被试的正确率应该在猜测水平的12%。罗施的研究结果表明被试回答的正确率大约为90%。

罗施还报告了一个额外的信息,在学习阶段完成之前,在学习非焦点色的被试中,有4名被试感觉非常沮丧,要求退出实验。实验者做了很大的努力才说服被试继续完成实验任务。在学习焦点颜色的被试组中并没有遇到这个问题,他们都非常乐意完成实验任务。

为了获得一个相对简单的结果,看起来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正如在本节开头所提到的,罗施的这项研究结果和其他研究,以及其他人的一些研究对于理解我们的大脑是如何工作的产生了深远影响。接下来,我们会首先概括性地介绍罗施对本研究结果的讨论,然后对该研究之后出现的大量相关研究进行简单的介绍。

讨论

罗施发现了一种测量方法,可以用来检验看起来几乎不能检验的理论。你能想象一种物体的概念或者类别在英语(或者其他语言)当中并不存在而恰好在丹尼人的语言中正好没有关于颜色的分类?可能存在,但是很难发现,而测量起来会更加困难。研究不存在颜色类别知识的文化本身就是一项非常精妙的研究。但是她的贡献更多地源自她的发现。

这项研究的主要结果是,即使在没有颜色知识文化中的人也能够学习颜色类别知识,并且通过原型学习颜色要比通过非原型学习颜色更快。这些发现说明,特定的概念存在于我们的脑中,不管使用的语言是什么,也不管是否使用过这些概念,这就是主要的发现。因为这些概念看起来是人类生物组织的一部分,罗施称之为“自然类别”(她的文章题目)。这一项研究之所以对心理学有如此大的影响,是因为它彻底地颠覆了原有观念。之前普遍认为语言产生了概念,而这种观点不仅仅受到了挑战,而且与之前的观点相反,语言中的概念是围绕着自然存在的类别而形成和发展的。

罗施进行了总结,并指出这项研究更深层的有意义:

简而言之,本研究所呈现的关于颜色类别的学习及其结构的意义可能远远超出颜色领域本身:(a)在其他领域中可能也存在类似的自然类别;(b)甚至在非知觉领域,人工原型(非知觉类别的最佳样例)一旦获得,可能会以类似自然类别原型的方式影响该领域的学习与加工(P.349)。

这就意味着,物体(自然的或人工的)是通过将其与相应类别的原型相比较,是否符合原型来分析和分类的,而不是通过审视其是否符合一般的语言定义来判断是否属于某个类别。

后续研究

在罗施的早期研究之后,大量的研究都支持自然类别的存在以及类别原型在概念的形成过程中的作用。罗施及其同事,还有其他的一些研究者证实了她的这项早期研究的发现,并展示了这项研究的深远意义。

例如,正如我们之前提及的,根据严格的语言学定义,物体的类别之间应该是有明确的界限的,然而罗施认为概念之间并不存在清晰、明确的界限。相反,概念之间的界限是模糊的,甚至会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叠(Rosch,1975)。如果我们回过头来再看一下关于“鸟”这个概念的例子,你认为鹬鸵(kiwi)是鸟类么?那么蝙蝠是鸟类么?你可能有关于鹬鸵的知识,知道它属于鸟类(即使它不能飞,也不鸣叫,蹲在树上),但是当你想到鸟的时候,鹬鸵通常不会出现在你的脑海(不过现在可能会了)。

另一方面,你知道蝙蝠不是鸟,即使它能飞,发出特定的鸣叫声,甚至有的蝙蝠生活在树上。正是由于蝙蝠的这些特征,一些人在一定意义上持有蝙蝠是鸟的观点。再举一个例子,考虑一下“水果”这个类别,你首先想到的是哪些水果?人们首先想到的往往是苹果、桔子或者香蕉。那么,番茄是不是水果呢?番茄可能是水果,但它是一个非典型的样例(与你的原型相比),因为番茄与你心目中的水果原型相距较远。请记住,心理学家所关心的是,人是如何思考的,而不是实际上是否正确(顺便说一下,kiwi[1]对于鸟这个类别来说,不是一个典型的样例,对于水果来说也不是一个典型的样例)。

近期应用

罗施对新几内亚丹尼人的研究表明自然类别的存在之后,多种研究方法用来揭示人类是如何对周围的世界概念化的(参见罗施1978年的完整讨论)。其中一种方法是,让被试对列出的物体是否属于某个类别进行等级评定(例如1到10的等级)。对于“狗”这一类别,德国的牧羊犬可能被评定为10,而法国斗牛犬可能被评定为3(这与狗的品种没有关系,而是人们认为在多大程度上评定它是狗),如图2—6所示。其他的一些研究使用反应时间作为指标测量一些事物是否属于某个心理类别(Dovidio,1986;Rosch & Mervis,1975;Unyk,1990)。

图2—6 法国斗牛犬

注:众所周知,法国斗牛犬属于狗,但当你被问到狗的类别时,你很少会想到它。这是因为斗牛犬并不符合你对狗的类别判定(除非你自己养了一只)。

还有一种方法,让被试听一句描述,例如“火鸡是鸟”,然后尽快地按键,作出是或否的反应。使用这种研究方法得出的结果表明,样例与类别的原型越近,那么判断得越快。对“火鸡是鸟”的判断反应要明显地慢于“知更鸟是鸟”的判断。

第三种方法是,让被试列出或画出某个类别的样例。在给定的时间内,被试通常将那些对于某个类别更具代表性的样例列出。例如,让你画出家具这个类别,在你画出碗架、书柜之前,你通常可能先会画出椅子、沙发或桌子;或者让你列出人类的情绪,你可能会首先列出高兴、生气,之后才会想到困惑、愤怒(Fehr & Russell,1984)。

和本书当中其他的研究类似,罗施关于自然类别和原型的发现改变了心理学对于概念的认识。在过去的40年中,一些研究扩展了她的研究结果或者对此提出了质疑。例如,一些研究发现,虽然罗施的原型理论看起来是有效的,但是并不意味着彻底放弃了概念严格的语言学定义。在2010年的一项研究中,虽然承认我们关于罗施的讨论,但也报告了另外一些研究,包括对巴布亚岛另外一个亚文化群体被试的研究,发现对于概念的学习看起来并不是基于概念的原型,而依赖的是语言的线索(Tylen et al.,2010)。

事实看起来可能是当我们需要概念的准确描述时,我们会使用概念的语言学定义。之前提到的水果类别可以作为一个很好的例子。如果有人问你:“你想要一个水果吗?”你不会想到你脑中关于水果的原型,例如苹果、桔子或香蕉。如果当你回答了“是的”而给了你一个松果的时候(虽然松果是松树的果实),你可能会表现得很惊讶。然而,在特定的情境下,水果准确的语言定义也是有用的。例如,当你在大自然中漫步的时候,遇到了不常见的植物,并且结了奇怪的果实。即使这些果实与你脑海中水果原型一点都不相似,而你关于水果正式的语言学定义可能会让你说出:“这株植物结了水果。”

Dovidio, J.(1984).Concept of emotion viewed from a prototype perspective.Journal of Experimental Psychology: General,113, 464 - 486.dio:10.1037/0096-3445.113.3.464.

Fehr, B., & Russell, J.(1986).Racial stereotypes: The contents of their cognitive representations.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 22, 22-37.

Rosch, E., & Mervis, C.B.(1975).Family resemblances: Studies in the internal structure of categories.Cognitive Psychology, 7, 573-605.

Rosch, E.H (1975).Cognitive representations of semantic categories.Journal of Experimental Psychology: General,104,192-233.

Rosch, E.H (1978).Principles of categorization.In E.Rosch & B.Lloyd (Eds.), Cognition and Categorization.NJ: Lawrence Erlbaum.

Tylen, E., Weed, E., Wallentin, M., Roepstorff, A., & Frith, C.(2010).Language as a tool for interacting minds.Mind & Language, 25, 3-29.

Unyk, A.M.(1990).An information-processing analysis of expectancy in music cognition.Psychomusicology: A Journal of Research in Music Cognition, 9, 229-240.

注释

[1]kiwi在英语中既可以指鹬鸵,也可以指猕猴桃。——译者注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