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陈在律所Day69:一天的跑跑跑,晚上加两个蛋。
-1-
早上掐着时间到所,刚好遇到财务,便一个电梯上楼。
想着昨晚十一点在所的时候,Y律让我帮忙今天拿两个委托书去找财务盖章,然后给他把扫描件发过去,便跟财务说一会儿马上过来盖章,得到其应允之后也是跑的飞快。
盖完章做完扫描件发给Y律,L哥刚好走进来,便把上周五他说过的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金,自己重新计算的表格打印出来给L哥查看是否有误。
结果L哥说还是需要修改,因为当事人有两个伤残十级,应该是12%来进行主张。
但我对这个结果一脸懵,查了之后才发现是有依据的,依据如下: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伤残标准中列出了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Ih——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Ih +∑Ia,i≤100%。
我严重怀疑这个公式,可能法官也看不懂...
后来我又查了查相关判例,在法院的审判实践中,每增加一项伤残,指数按十级伤残1%,九级伤残2%,八级伤残3%,七级伤残4%,以此类推,2个十级伤残就是10%+1%=11%,一个九级一个十级就是20%+1%=21%。
所以因为当事人鉴定下来有两个伤残十级,应该增加2%,变成12%进行残疾赔偿金的主张。
就这2%,差别就一万多元,还好自己反复跟L哥进行核对,没自己先拿去立案,不然到时候变更诉讼请求又比较麻烦。
正在整理案件材料,Z哥说要去法院开庭,看了看我的今日事项安排,正好需要去法院交两个材料,可以搭Z哥的顺风车,便一同前往。
(中院的走廊)-2-
到了法院递交第一个材料,法官嘱咐让尽快准备好答辩状,想着一会儿回去跟C律说一声,因为这是上周五的法律援助案件,是属于与C律合办的案件。
然后又到交通速裁庭递交材料,感觉每次去都是这么多人,看来这座城市每天发生的交通事故也不少。
刚回办公位就接到老师电话,让变更手续后到楼下等她,之前两次去查被告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与车辆登记信息一直无果,今天老师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对方车牌号进行倒查,看这个车到底在谁的名下。
结果到车管所,还真的根据这个车牌号查出了该车在被告老婆名下,我就有了困惑,之前用身份证号都查不到,这次用车牌号反而查到了。
问询了律所的同事,他们说可能是系统的问题,还没来得及更新。
不管怎么,跑了三趟总算是有了一点点结果了。
回所吃完午餐便午睡,一直睡到下午两点。
睡醒发现自己脖子红了一大片,看来过敏药还是要继续吃。
周末贪嘴,吃点了芒果,原本以为自己吃的少,不会引起过敏,结果就过敏了,脖子红了一片,还巨痒无比,睡了一觉起来被我挠的都是红色的道道。
边挠边干活儿,实在痒得受不了就拿凉水洗洗。
下午跑去刻了个光盘,回来咨询O律二审辩护词需不需要给当事人看看,O律说尽快提交,看了看时间,一会儿朋友到所,帮他网上立案,还有时间的话就今天下午去递交,没有时间的话先放在明天。
(蓝天,真的很晒)-3-
结果果然结束的早,便直接下楼打车前往中院递交二审辩护词。
由于不知道承包法官是谁,只能先到导诉台进行询问,导诉台通过当事人的名字查到了案号和承办法官,导诉台工作人员便给我指了个递交材料的窗口。
跑过去才知道不是在这个窗口,便又回到导诉台查承办法官的办公室电话。
跟承办法官取得联系,才知道是在3楼书记员办公室递交即可。
随即又跑到3楼书记员办公室顺利递交,路上还顺带回答了几个咨询人的问题。
回来之后跟Y律核实卷宗材料,好方便明天早上去派出法庭立案。
针对Y律提出的问题,都一一进行了修改。
想着今晚也要准备立案的材料,正好把L哥的两个案子立案材料准备好,一起带着走,明天跟Y律回来的时候跑到市法院去取个号,下午再去立案。
算了算时间,应该明天一天能够弄完。
弄完跟Y律合办案件的立案材料已经快21点,想着晚饭还没吃,便跑到负一楼美食街经常去吃的牛肉粉大姐家嗦粉儿,照例的小碗加煎蛋,一边等一边看材料一边跟大姐有一搭没一搭的侃天。
等大姐端上来的时候,我一拌,发现大姐给我加了两个蛋,还特意用大一些的煎蛋盖着小的煎蛋,让它看上去只有一个煎蛋。
感谢大姐。
回所继续弄L哥交待立案的2个案子的立案材料,不知道今天几点才弄得完。
明天早上七点还要跟Y律出发立案,今晚又是加班的一天。
实习的第六十九个工作日,先记录到这儿吧。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