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落莲蓬外(第一章)
雨落莲蓬外
我想生活是可以很平淡的,就像大学毕业四年以后,我按时上下班,开着大学时代梦寐以求的斯巴鲁森林人,住在城市郊区一个八十平的按揭房里,可能与很多人相比,我是幸福的,有自己喜欢做的工作,有自己的红颜知己,不出重大意外的话,年底就可以花掉九块钱和莎莎一起生活,顺利成章明年我就可以继续平淡,成为一个平庸的父亲。当然,与这份平庸相比,我更加惬意自己的幸福。 谈及爱情,对于我和莎莎而言,那得关联到诸多放弃吧,三年前,一次很凑巧的机会,我很意外的和她的朋友饭局,她很意外的捡到我的钱包,那时候钱包里还放着另一个女人的照片,种种的阴差阳错,当然还得感谢莎莎放弃意大利依然平庸于现在一名中学老师角色的成全,才不致让我过分孤单。
我知道风景是需要享受的,而重点就是享受风景全然不是一个人的工作,很庆幸在这条路上会有她作伴。我知道,和我这样每天都是上夜班的人在一起是很累的一件差事,可她从来不知疲倦。这份感情最大的持久力来源于感动,当然感动是互相的,不过我从来没有在意过我给她的感动在哪里,而恰恰相反,去年生日,莎莎把三年来音乐殿堂推出的所有碟片放在餐桌上的时候,我猛然发现,我该尽快的领她到民政局,交上那笔伟大的九块钱,我也知道那个红红的本本,对我们很重要。 之所以会拖下这么久,主要是生活中的一些变故,一些很让人伤感的事情不自然的发生,莎莎的父亲在一次饭局时突然心肌梗塞,至今仍在医院接受治疗,情况很不乐观。当然,搁浅婚姻是我的决定,她迟早都会做我的妻子,而我更想她真正开心的时候娶她,她要做最美丽的新娘。整个半年,我都在苦苦追寻治疗莎莎父亲病症的方法,甚至连我的节目,也穿插了类似的广告。我相信,不论任何人,对于生命,总有誓死挽留的决心。
雨落莲蓬外你我都应该有这样的感觉,生活中总会有这样的一个人,他会以你朋友的身份出现,不仅深知你的过去,还了若指掌你的现在,这个人以阿涛这样一个俗不可耐的名字出现在我的生活中。不敢说我和阿涛在一起的时间要比我和爸妈的时间都久,但至少可以媲美,或者相提并论。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老天爷连服从调剂都安排的这么鬼使神差,以至于很多同学都把我们的友谊搞成类似爱情,还记得大学毕业晚会,为了不吊胃口,我们还真唱了这么一出类似爱情。其实阿涛小伙帅的很,只是他遇到了更强的对手我,在爱情的争夺上他拜在了我的花言巧语之下。至此故事,仅此一提,阿涛拥有一个俗气的名字,但这个俗气的代号,丝毫不会影响到他超凡的人格魅力。
还清楚的记得,那是一个闷热的夏日傍晚,我在卧室无聊的翻看着网页,争取可以在一些大医院的网站上找到一些关于医治莎莎父亲病症的线索。就是在这样一个索然无味的时刻,阿涛的电话打过来,约着晚上一起去沁园烧烤,还特地叮嘱不要带莎莎。其实我并没有把这件事儿看的有多奇怪,大夏天几乎我每次休息,我们时常会去沁园烧烤,唯一算是有点不相同的地方就是,每次我都带同样的女人,阿涛却利用这三年时间攒集了差不多一个连的兵力,这可真不是说笑。 盛夏的白日还是过得很快的,如若不快又怎能烘托出夜的漫长。你知道,在这个时候无论如何我是不会把莎莎一个人放在家的,一来对于身边有一个助手帮我拿着钱包手机之类的物品,这种状态我已经习惯了,二来莎莎会提醒我今晚上该喝多少酒才不至于误了两点的“音乐殿堂”,再者说,无时无刻我都能感受到当我不在她身边时她的无助,我知道关心别人可以缓解自己的压力,我是一个很慵懒于习惯安于现状的人,所以也一直对这种被关心乐此不疲。
果然没有跌破镜框,阿涛这个“女兵连”的兵力还在无穷尽的发展壮大,对于一个近三十岁的单身男人来说,这个桃花劫将他的有为反映的如此透彻。由于已经习惯了他的这种状态,致使我和莎莎经常会忘记让这个放荡的男人介绍一下他身边这个可怜的女人,或许今晚上有些不同,没准儿阿涛真就把这个女人认作终身伴侣了也未可知,他显然因为一些事情而显得很拘谨,当然我和莎莎第一时间就反应过来,似乎是我们俩忽略了这个桌子上还坐着一个人,而这个人的身份也许会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变的越来越重要。
我当即给莎莎使了个眼色,莎莎很会意的拉起那个女孩儿的手,说道,“昨晚上我在商场看了条裙子,很不错,就让他哥俩先坐着,咱们先过对面散散步吧?”用女孩儿似乎更好一点,毕竟形容女人的种种也不是我的特长,我只要莎莎就够了。
这个陌生的女孩儿显然对莎莎的热情有点茫然,不过思想的停滞在少女的心间也就是那么短短的一瞬,有句话说的好,“女人何苦为难女人”,两个人也即刻姐妹般的消失在夜色中。
雨落莲蓬外阿涛如释重负般的松了一口气,表情严肃的很,我对这种整日沉迷酒色的男人认真的样子向来是鄙视至极的,那种感觉就好比是你去音乐会所唱歌,要求必须要用点歌公主来消耗你的人民币,被消耗者还表现出无限的快乐和满足。
我实在是被他的样子搞得很无聊,没办法,借着浓烈烤烟欣赏这个城市一隅的夜色风景,顺便为两点钟改为这个寂静的城市播放哪段插曲做一下杀死脑细胞的工作。 “你愣什么神儿,脑门缺根弦呀没看出我有事儿”,说实话我当时说了句极为难听的话来他妈的反驳我的无辜,不过这个仅仅是一个程序式的回答,主要部分还是,我说“那个女孩儿不错,好好处,别又沦为炮友···”
阿涛似乎听了这话有点傻愣了,不过他也没说什么,喝了口酒从他那个背了三年的无牌照的皮包里取出了一样东西,灯光虽然很暗淡,可我也能清晰的看出是一封信,至少吧,是一个用信封包裹着的神秘物件。不过,预感告诉那个东西,应该是给我的,必须是给我的。你别说,他这会儿还真不客气,当我的面就撕我的信,搞得我相当尴尬,不过在这个东西没到手中之前我必须得忍住,类似的伎俩他也不是头一回使了。 说实话,阿涛撕我信封的工作还算优雅,不过这都是次要部分了,我能看清信封里是一张婚礼的请柬,当然这也是他慢慢悠悠往我手里送的时候目测出来的。
“不会吧,这么快,你猴急个毛啊”说这话之前我火急火燎的吐了满口的啤酒,其实我是装的,因为凭我的了解压根也不会相信这玩意儿是他的。
雨落莲蓬外有时候男人对男人也是挺了解的,从阿涛一开的言语表情来看,这次这个女孩儿显然不会荣升女兵连指导员的。 生活就是这样,有时候的故作紧张惊讶,其实是再掩饰内心的无比镇静。 不过今晚我注定会是个失败者,因为阿涛显然要比我镇定更多,他一改往日作风变的毫无表情,只是把请柬往对面这个失败者手里塞。我该说我是一个好奇心很不强的人,一般这种时候都是莎莎接过来看的,可是这会儿她不在身边,我也就温顺的拿过请柬放在桌边。其实心中还是有种想看的冲动的,不过在沉默这项技巧比拼上,我死都不想败下阵来。我依旧若无其事的喝着啤酒,等一句话会想起···
果然这句话来的很快,“你不想看看?”
之后的事情没发生之前我不得不承认阿涛绝对是闷骚界一朵奇葩。不过他这短短的一问,还是让我心头咯噔了一下,此刻脑海中突然浮现过一个人的画面,不过即刻还是收拾了下思维,我能肯定不会是她。我清楚她的个性,清楚她的方式,清楚她的一切,以至于那年我们走散了,就再也回不到原点。
还清楚的记得走散时朦朦胧胧的那些话,我杜鹃啼血似地哀鸣,“我只想在你身边,哪怕注视着你的幸福,能不能给我一次朋友的机会?”
她毅然决然的丢下“从今天开始,我是我,你是你,我们没有过曾经,陌生,我们都懂它的概念”。
说实话我那时候真想飞奔到普陀山,给观音大世上柱香,问问那个佛妈,这世间情为何物?不过痛苦的倔强最终都会转为理性,即便是用一辈子的时间?母亲始终告诉我强扭的瓜不甜,我想彼此好过一点,如果不能,那就,你好过一点···
这段插曲又浪费了我的思绪,“这是莎莎的工作,我是来喝酒的,开什么玩笑”我吸了口气,丝毫没有任何在意他话得意思。
“或许这次该你看···” 这声音很小,不过依然可以传入左耳,我偏过头,再次审视那个深红色封皮,顷刻间请柬似乎变的异常硕大,活像一朵盛开在阴暗角落的血色玫瑰,突兀的让人心痛。一种很不好的感觉从内心升腾起来,其实,即便是她,我想我也应该淡然一些,毕竟四年前,我们已经从彼此的世界里消失,消逝,消亡了。
“是她?···”一种条件反射式的疑问还是从的声带慢慢的牵引出来,要知道在两个男人的世界里寻找交集,用一个同时闯入过二者感情世界的女人来做工具是一种效果异常显著的方法。
“其实这个东西的主人是谁并不重要,阿涛,也许我猜对了是谁,不,一定是她,所以我没有翻开的必要,你知道,我不会去···我和她的事儿你了若指掌,为什么还要再提起····”我紧接着恢复平静,不远处昏暗的灯光下,莎莎拉着那个女孩儿的手谈笑风声的走来。
“行了,时候也不早了,莎莎,打道回府”我慢慢起身,不知道自己这个时候为什么语言会如此突兀,如果是以前我必然会调侃式的询问莎莎这过去半个小时的收获,然后甜言蜜语的夸奖她一番,其实这并不是虚伪的表演,对我而言,这样反而更能感觉我和莎莎之间那份沉甸甸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