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手写的快乐

2016-05-18  本文已影响190人  张小妞Katey
我喜欢的……

文/张小妞

我特别喜欢写字。

很多时候,那就像是一种沉迷其中的游戏般的乐趣。

我有一个坚持了20年的习惯,写日记。

或许一开始是因为对爱情的憧憬,或者年少无处诉说的忧伤,那个年龄,总是有这样的情绪,不是吗?

可写着写着,就觉得那些带锁的日记不只是保护了当年点点滴滴的心情,每个深夜或清晨,每个雨天的嘀嗒声,每束投到笔尖的光,更让我体验到了文字在一张张纸页之间的欢喜雀跃。

那种喜悦,只是单纯的的笔尖划过纸张的流畅!只是面对广阔无垠的草原,一只寂寞的蝴蝶展翅飞翔的的放松!只是一个赤脚的孩子,踏入清洌冰凉河水里时眼里的光芒……

我爱极了这手写带来的快乐!

我喜欢的……

我开始喜欢逛文具店,开始有许多的日记本,那些或深沉或明亮的本子,用或低沉或调皮或霸道的声音向我问好,表白我们的“一见钟情”。

“带我走!我想听你阳光下的每一句嘻嘻哈哈!”

“你有酒吗?把故事说给我听!”

“那个忧伤的少年是谁?我是他的一件白衬衣……”

它们似乎魔化了一般,用各种风姿“引诱”本就没有多少定力的我!

我会近乎苛刻的挑选书写用的笔,它们要漂亮,要书写流畅,要与我的日记本契合,或者要有某种特殊的意义存在……

有一次,我在飞机上捡到一支笔,它就落在我前排的座椅下,我弯腰从放在脚边的手袋里拿日记本时正好与它四目相对,它是一支极其普通的书写笔,有点寒酸的旧,它黯然神伤的被遗忘在那个角落,我有些迟疑,但还是决定解救它的人生!

那次旅途,我带它看山看海看日落,记下每一处辽阔和宁静;带它和陌生人微笑,也陪我一起喝了杯叫不出名字的廉价红酒……最后,在Jetstar机场候车大厅,它用不再清晰的痕迹在本子上与我诉说离别的不舍,我起身时把它留在座位上,或许它会被清洁大叔丢进垃圾筒,或者放进口袋带回家重新装上笔芯,送给他爱写字的孙女……我想象它可能会有的奇幻漂流,对它说“good luck”挥手告别。

我喜欢的……

我在安静或嘈杂的地方写字,那或许是白天无人打扰的家里,或者是每个人静静看书的图书馆,或者是走出地铁后迫不及待要写字时,身边有人流经过的座椅……

我记得拥挤的车厢里一个眼神明亮的女子,她有着桀骜不驯的青春脸庞,她接电话时很自然的骂了脏话,但却不让我讨厌,我仔细看她,她修了眉毛,涂了性感的红唇,脸色是那种毫无生机的白,这不是我喜欢的妆容,可离的那么近,我看到了她鼻翼上那星星点点的雀斑!一时间,让我兴奋!似乎找到了我喜欢她的地方,我竟然想象,那个被她骂的男生一定爱亲吻那些小可爱吧?

我走下地铁时,记下这些,沉浸的欢喜与她有关,但她却不知道。

我记得有一次在图书馆,一个穿方格棉布衬衣的老者站在书架前翻书摘抄写字,他专注的表情像个勤奋的学生,我很想走过去看他在看什么书?但又觉得打扰,隔了一会儿又很想前去提醒他鼻梁上的眼镜快要掉了!要扶好它!但还是坐在那儿没有去,我猜测他以前的工作和年轻时经过的苦难或幸福,想他会有一个在远方的女儿,看到一个同样这样戴眼镜看书的老人时,会想起他的皱纹和手掌曾有的温度……

你知道,有时候那种没有人懂的情绪,你只能说给那些能听懂的纸和笔。

我会戴上耳机,那里没有什么音乐,我只是隔开那些热闹但并不能参与进去的话题,我在女儿跳舞等候厅的妈妈帮里奋笔疾书,我屏蔽掉那些不懂的时尚八卦或不关我事的旅行话题,因为书上一句动人的情话“你的手碰到了我的指尖,我的心脏差点悄无声息地裂成两半”,马上开始去写一段爱情故事。

那真让我感到快乐!

我有时就趴在床上,清晨的阳光照进来,我不用早起忙碌的时光,就写阳光,宁静,无聊,空气里可能会有的味道,和一些不能停歇的思绪……

写到手心微微出汗,脚还凉凉的要找被窝。

……

我喜欢的……

我曾经深深的迷恋过一个写字少年的身影,他座在空荡的教室里,神情专注的练习书法,他端坐的姿势在柔和的光线下延伸出剪影,让人想从后面拥抱,夕阳的光辉让一切都那么暖。

他并没有注意到站在外面看了他很久的我。

后来我们有厚厚的书信来往,他的字总是让我想起他写字的那个傍晚,时光会定格在某一时刻的美好,和写字有关。

我保留很多信件和卡片,那些手写的祝福和情话,每每看到,就能从那下笔的轻重缓急里听到呼吸,看到羞红的脸,也能从一遍遍重复词里明白某一刻的愤怒,而纸张上还有泪水干透后的褶  皱,那个夹有满天星和玫瑰花瓣的日记是1998年的,被撕掉很多页的那本是上个世纪末的一个冬天……

这些是记忆,手写留下的记忆。

我喜欢的……

朋友知道我喜欢写字,会很暖心的给我推荐很多好用的APP,哪个语音输入功能好用,哪个字体美观,哪个打描功能更省时……在这个电脑手机写作的时代,有时候为了分享,为了交流,我也会学着使用,这真的很有帮助,方便很多。

可我依然在坚持,去买很多的本子和用枯很多的笔,那不停歇的近乎唠叨的自娱自乐的书写,让我挑剔的心脏得到满足,感到快乐!

我记得安徒生童话里有一篇《红舞鞋》,那个擅长舞蹈、年轻可爱的姑娘实在抵挡不住那双有魔力的红舞鞋的魅力,不听家人的劝告,悄悄地穿上那双鞋跳起舞来。她穿着红舞鞋跳过街头巷尾、跳过田野乡村,她跳得青春美丽焕发,姑娘自己感到极大地满足和幸福,她不知疲倦地舞了又舞……

虽然故事是一个悲伤结局,她终于累死或者被砍去双脚,这让人遗憾!童话要告诉我们的是不要有太强的虚荣心,不要被那些貌似美丽的东西所动心。

可我今天想到这个故事,我如此这般的喜欢写字,那种不停歇的从劳累中体验的快乐,就如同那个不停旋转的穿红舞鞋的小女孩,那种不停歇里有着巨大的满足和幸福。

就这样为一件让自己快乐的事情坚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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