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细化(退市)制度 上市公司将何去何从?
文/赢在青年
2001年,《第一版退市制度》发布,仅一条退市标准,即“连续三年亏损暂停上市”,“连续四年亏损终止上市”;
2012年,《第二版退市制度》发布,借鉴了西方市场经验,从“公司股权结构”、“财务指标”、 “市场交易指标”三方面建立了主板退市标准,并增设创业板的退市标准: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终止上市;
2014年,《第三版退市制度》发布,从两方面进行了创新:一是,为“主动退市”正名,鼓励或支持主动退市;二是,专为两类重大违法(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欺诈发行)设立了强制退市通道;
2018年3月,证监会宣布修改2014年发布的退市意见,将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的决策权下放给交易所。紧随其后,沪深交易所发布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并公开征求意见。
2018年7月27日晚,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的决定》,即第四版退市制度。该决定的最大亮点在于——在第三版退市制度的基础上将“两类重大违法”扩大到了七类:
- 欺诈发行、
- 重大信息披露违法,
- 以及国家安全、
- 公共安全、
- 生态安全、
- 生产安全、
- 公众健康安全重大违法。
同时,该决定还将“****重大违法行为先暂停上市后终止上市****”修改为 “****重大违法行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并强化了作为实施退市制度的证券交易所的主体责任
明确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实施规则****。
此外,就退市上市公司方面,落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的相关责任,强调其应当配合有关方面做好退市相关工作、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
2018年7月29日晚,深交所也发文表态:
image自2001年退市制度建立起,两市总计退市公司仅有90余家,包括ST烯碳、ST昆机、ST吉恩、金亚科技、深基地B 等多家公司。年均退市率约0.35%,****而成熟资本市场年退市率一般在6%以上。*
2008到2014年长达五年的时间里,A股市场上是没有退市股,最新的退市整理期是从2014年的场又开始。2015至2017年近三年的退市股分别为10家、2家和5家。
image今年以来,已有5家上市公司确定退市。其中两家因连续亏损被暂停上市;
*ST烯碳是首例因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触发终止上市的上市公司;
*金亚成为A股欺诈发行强制退市第二例;
*ST百特则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面临退市,并且后两家上市公司还因涉嫌“重大违法行为”被重罚。随着退市制度不断完善,A股退市状况再现新气象,不仅退市数量明显增多,而且触发退市的情形也更加丰富。
同时也给正处在风口浪尖上的ST长生拉响了退市警报。
中国证券报头版刊文称,退市新规亮相标志A股退市制度的完善和实施步入新阶段。
自从IPO常态化后,退市难给“只进少出”的A股市场造成不小的压力,不良投资文化滋生,市场配置方式扭曲,减弱了投资者的信心。
退市新规彰显了监管层推动“退市常态化”的决心,也给了投资者更大的信心。但需要注意的是:
在新规实行后,以往通过外表包装的企业将更难在市场生存,之前的“保壳”行情会一去不复返,对于这些被ST或者ST的股票最好敬而远之。*
长期来看,退市制度进一步细化并完善,更加体现了“价值投资理念”。
同时,此举将进一步解决IPO加速下,A股市场上“只进少出”的吸血效应,有利于提振市场整体风险偏好,从而吸引长期资金入市。
更重要的是,退市新规也提醒了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它是企业的标竿和佼佼者,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典范和榜样,“守法经营”四个字的****重要性,在IPO中它可以起到“一票否决”的作用。
此后,在退市中,上市公司如果一旦触及重大违法,它就不再具备持续挂牌资格,必须退市。
编辑:赢在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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