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每个新员工都应该知道这5点!
1、试用期一般是多久?
《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长短有所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实际中,不同行业、不同公司对试用期的规定是不同的,具体的试用期长短应在入职前确认清楚。
下面我们看这样一个案例,楠楠毕业后入职一家公司,原本约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可临近试用期结束时,单位领导找他谈话,说是基于他之前的工作表现,试用期要延长1个月。这种情况合法么?
当然不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试用期约定后不能再更改,自然不存在延长的说法。用人单位与楠楠约定了3个月试用期,不能随意延长,否则就是违反法律。
2、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么?
《劳动合同法》明确指出,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开始为其工作时就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在试用期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说,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签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或者试用期间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都是不合法的。
3、试用期能解除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存续的一个正常阶段,在此期间内,劳动者的各项权益均与在劳动合同期一样,受到法律保障。试用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就解除权而言,劳动者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相比劳动合同期内提前三十日的义务,自由度大幅增加。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试用期可以看作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考察期。
当然,法律也赋予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需要遵循相关的程序规定,不得随意为之。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能给出合理理由后,可以终止试用,且不用承担由解除劳动合同带来的赔偿责任。
4、试用期的工资怎么发?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那么,由此产生另外一个问题,试用期内公司能不能对员工降薪?
据此,我们可以理解试用期用人单位可以降薪,但是降薪的标准是有限度的,不能降到合同约定薪资的80%以下,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试用期要交保险公积金么?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此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是法定义务。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中小企业并不规范,试用期往往不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出于自己利益的考虑,还是建议求职者在offer谈判中把这些问题问清楚:是否有五险一金?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是多少?缴纳比例是多少?
举个例子,在很多企业里,你的月薪是5K,本该按5K来缴纳,可是企业往往会设定基本工资为3K,所以你只能按3K来缴纳。而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是8%-12%,如果企业按12%缴纳,那你每月扣除额应该是3000*12%=360元。如果企业按8%缴纳,那你每月扣除额应该是3000*8%=240元。不同的基数、不同的比例对你的权益影响是很大的,所以要在入职前确认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