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电影』

2.《血战钢锯岭》–成为自己比所谓的正确更重要

2017-02-21  本文已影响0人  驯化等待中

 我妈总对我说一句话,“你为什么总要这么怪呢?”一般情况下我都会习惯性的反驳,现在说来也忘了那些时候的我到底在反驳着什么。我想,换做是道斯或者洛克的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他们肯定都能比我表现的好的多。

  之前没打算这周要去看电影的,看完之后发现自己做了一个“悬崖勒马”的好决定。其实《血战钢锯岭》这个名字挺容易让人误解的,起码我在看之前觉得它仅仅是讲述二战时美军对日最后一战的战争片,这并不是说影片不是在讲述这个内容,而是说影片包含的早已远远超过了这个内容。它是一部战争片,但战争只是一个背景,它真正要展现的是一种信仰,一种精神,一种人格,而恰恰是在战争这个背景的衬托下,这种独特的人格显得更为突出和震撼人心,更能让观众产生疑问和思考,更能显示它作为一部优秀电影的魅力(有必要要说一下这部电影是根据真人真事创作而成,这种信仰是完全存在的,并不是导演在玩儿一个为了信仰而信仰的游戏)。

  其实战争片是一种很典型的美国人用来表现他们的价值观和思想的类型片,和国内把集体主义奉为统一准则不同,美国社会崇尚的是个人英雄主义,是那种不起眼的小人物经过不断的摸爬滚打一步步从底层成长为了不起的大人物的模板一样的传奇经历,不管是天灾还是人祸,都会有这样的代表站出来,大荧幕上的人物更是屡见不鲜。在《后天》里,老吉扮演的男主仅凭个人的智识就把跟随他的一众人们从冰雪中成功拯救出来;在《达拉斯买家俱乐部》里,马修把他生命的最后岁月都用来想方设法地和药物管理委员会对抗,来帮助那些和他一样的艾滋病患者;我们最熟悉的盖茨比的故事虽然以悲剧结尾,但除去爱情,他本人就是一个活生生的美国梦的例子。人们喜欢把个人主义或者集体主义和英雄主义联系在一起,好像前者值得鼓励仅仅是因为它能创造英雄或者英雄一样的奇迹。

 我是一个个人主义者(至少目前看来是这样),就算身处国内这样的环境下,我也不想装腔作势虚情假意的说我是个遵从集体主义的人(我说的国内环境是指社会主义性质和必须要奉行集体主义原则这样的客观事实,并没有暗指国内没有自由,相比那个不肯承认自己胖的人管理的国家来说,我们算是很幸福了),很多人都在拿这两种主义观作比较,好听点是作比较,其实就是相互攻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人们在这种关乎信仰关乎情感关乎思想关乎原则的问题上变得越来越极端,越来越狭隘,越来越没有理性,所属不同宗教的人视对方为眼中钉,有不同思想的人一定要用近乎暴力的方式让“异端”臣服,处在“LGBT”中可能一辈子都说不出那句“我爱你”,坚持个人主义还要瞻前顾后的小心翼翼的与所有人周旋。这是很奇怪的事情啊,因为从小到大有那么多的人告诉我们做事不要极端,要懂得包容,可事实上,我们学会了包容的思想,我们却不会包容思想。比这个事实更真实的事实是,太阳再耀眼也只能照亮地球的一半,你的视力再好也只能看清你双眼之前发生的一切,况且眼见还不一定为实,所以呢,世人往往是在用其简单的头脑来武断地评判一切比他们头脑构造复杂的多的事物,这才是最简单的事实。伏尔泰那句话说的多好,“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个字,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我们活在这个世上是为了成为自己,是为了忠于自己,而不是为了让别人成为你的奴隶。人生没必要拥有那么多言不由衷的信徒,若是你死了,那一小块土地或者那一个小盒子只能容下你一人的身躯;若是你想要永生,带着一众奴隶你要如何通过那道窄门呢。其实我想说不管是个人主义还是集体主义都只是一种生活态度,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谁对谁错谁强谁弱之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那些拯救万民于水火的人,而是敢于坚守自我敢于将自己置身于水火之中与万民对抗的人(当然这首先要符合人类最基本的价值观和道德底线)。我是个人主义者但并不意味着我这句话只为个人主义者而说,举个最简单的例子,马克思和恩格斯最初宣扬他们的学说时不也是拿生命(拿自己的,家人的,朋友的生命)在和整个资本主义世界抗争吗。世界上的很多优秀品质都是具有普世性的,这与你是个人主义还是集体主义无关,这只与你怎么做自己有关。

 扯了这么多,当然都是跟电影有关系的。在我看来,影片主角道斯就是属于我上面所说的那种真正的英雄,是一直以来我都很敬佩和想要追随和仿效的人。曾经有人问过海明威,一个作家最好的早期训练是什么,他回答说“不幸的童年”。我很喜欢这个答案,一个人童年所经历的一切会对他的一生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在关键的性格和人格塑造上,这应该是我们大家的共识吧。童年无非有幸福和不幸之分,我会羡慕那些拥有幸福童年的人,我会欣赏和喜欢他们可爱的性格(我有一个舍友就是这样的,不论她的家庭,我是真的喜欢她那样单纯天真萌萌的样子),我也愿意尽我全部努力为我的孩子营造一个幸福的氛围,但说实话,如果有选择的可能,我还是更愿意经历我在过去岁月中所经历的一切(我并不想回到过去,只是会更倾向于让它们作为我人生的开始)。不幸的经历的确使人痛苦,使人恐惧,使人经受根本无法用言语形容的外人也根本无法理解的一切的感觉,但它的确也会帮助你建立一种外人无法理解的思维模式,而对于人生来说,思想是最重要的,人之所以为人,人之所以跳过一切其他生物站在食物链的顶端,不就是因为这独一无二的思想吗。尼采说,“凡不能使我毁灭的,都将使我强大”,肉体和物质上的一切苦难都是作为动物的人们可承受的,可承受并不代表着愿意承受,这个世界上多得是可以为一斗米折腰甚至下跪的人,但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把一切苦难都变为你思想的盔甲,而思想,是不惧怕任何子弹的。我并不是在说我会成为一个多么出名的作家或者思想家,主角当然是道斯。如果不是小时候差一点杀死了他的哥哥,他可能依然喜欢暴力;如果不是他有把枪从父亲手中夺过来然后指着父亲的经历,他可能会愿意碰枪的;如果没有这些,道斯便不会成为道斯,成为作为真正英雄的道斯。

大概很多人会觉得多斯很可笑很幼稚很荒唐,很,让人无可奈何,无可奈何的想爆粗口相一枪崩了他,如果你是他的战友或者长官,如果你真正领会了他那种人格,或许你真会这么做的。用通俗的话来讲,道斯就是一个奇葩,自愿上战场却不愿杀人,甚至连枪都不能碰一下, 一声不吭地任人侮辱和打骂,就算面临着被遣返和入狱的危险也不会选择装装样子,就算是挚爱在身边恳求也不会动摇。你想说他傻是吧。没关系的,人总是这样,总是会极力贬低自己那构造简单的大脑所不能理解的智慧,当时的人们如何认为耶稣是傻子,后来的人们就如何把尼采叫做疯子,不管岁月怎样逝去和流转,众人的眼光和处事方法永远不会改变,当然,智慧和思想也绝不会退缩。

 生活中其实也很难有那种能绝对抛弃灵魂和精神信仰的人吧(就算大部分人根本就不知道所谓的灵魂和精神信仰是什么,但冥冥之中总会有一些感觉),大家都在折中的生活,都在矛盾的选择,好像在这样的世俗社会中,言不由衷,行不由衷,人生不由衷已经成了我们默认的处事方法一样。我觉得相比于那些从未意识到灵魂和自我的人来说,折中生活的人会更加痛苦和可悲,因为你明明很清楚地知道自己这么做的后果,知道你这是在违背自己的原则和价值观,但你依然还要这样做,做你认为你只能这样做的事。当一个清醒的自杀者肯定要比打麻药以后在睡梦中被人一刀捅死要痛苦的多。而人们宁愿承受这种痛苦是因为他们害怕更大的痛苦,就是成为不一样的人的痛苦。在这个社会里(不说社会,在一个人从小到大要进入的各种学校里),人们早就已经不在乎能不能成为自己(人们根本就不去想这个问题),人们只在乎能不能成为和别人一样的人,要么和现实中的别人一样,要么和别人的理想模板一样。其实选择和别人一样没什么的,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人生道路,你只要认为成为那样的“复制品”之一会让你活得开心就好,可关键是,你为什么非要打击那些和你不一样的人呢(这就又要回到我之前说的思想极端的问题,在这里就不重复了)。人类是个奇怪的物种,会为了各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打出手,也会在这几千年里都团结一致的对抗和封杀各种“异端”思想。所以大概是历史发展和遗传的下来的本能吧,人会因为害怕而选择自我保护,人会为了自我保护而选择趋同。

 恐惧大概是人类的天性。说实话,我也会害怕,我知道自己是个怎样的人,我知道自己在坚持什么,而且就算我无法准确的用语言表达出自己的灵魂和信仰,我也能清楚地感知到它们在指引我走向人生的哪个方向,就因为这样我才会害怕,害怕自己不得好死。我并没有在开玩笑,我高中的历史老师说我是个理想主义者,他还说,“理想主义者的结局可能悲壮,但绝不会可怜”,我把它当作一句鼓励性的话语,可试问一下,你难道不会害怕悲壮的结局吗,当有圆满和悲壮两种结局放在你眼前时,你会毅然决然的放弃苟且的圆满而去选择悲壮赴死吗,我问过自己很多次这样的问题,我也想过很多,做过很多的利害比较。对于很多人来讲,对于大多数人来讲,思想可能是一文不值的空洞的东西,尤其是在面对死亡时,可事实上,只有思想和精神才能超越死亡;你可以选择苟且的圆满,选择为这个世界提前预约一具若干年后的腐尸,一堆可以废物利用的肥料(如果你不准备或火葬的话),但我做不到,我的确还没有百分之百的勇气直面死亡,但我也的确很清楚的知道在我心里,远远有比生死更重要的事,“我之所欲有甚于生,我之所恶有甚于死”,我对孟子没有太大兴趣,但他这句话确实说得很好;我一直在告诫自己,若有一天我背叛了自己的灵魂和信仰,那我便没有活在这世上的资格了(当然我并不是说肉体的我一定会去死,谁知道那时的我,做出这样事情的我,脸皮会厚成什么样子;但不管怎样,我的精神都已必死无疑,从此世上又会多一个模板多一具腐尸),你或许不会懂,这将是对我的多大侮辱和打击,我想,这才是我真正应该害怕的事吧。

 我敬佩道斯,就像我崇拜和尊敬洛克一样(不是那个真实世界里的哲学家洛克,而是安·兰德笔下的霍华德·洛克),一半是因为他们是我描述的那种真正的英雄,另一半是因为他们从不畏惧,也从不孤独。做到前者难,做到后者更难。洛克说过一句让我奉为神意的话,他说,“直到你不再恨所有这一切,不再恐惧它,学会不再注意它”,你无法想象这短短一句话给我带来的震撼和我对它产生的敬意,因为它把我一直以来想要做到却始终做不到的事情揭露的言简意赅又淋漓尽致,我常常在想,世上真有像洛克一样的人吗,如果有的话,神啊,让我遇见他,我向你保证我会誓死效忠于他(别说我夸张和没出息,相比于人们各种追星的狂热,我的追求已经很高大上了好吗)。相比于洛克这样的神一样的存在,道斯就显得接地气多了。道斯是英雄吗,当然是,在一场战役中拯救了近百条性命,任谁都会被认为是英雄,可说句实话,在战场上不顾自身性命出生入死,救他人于危难之中的人有多少,我并不是想贬低他们的价值,没有人可以否认他们所做的一切,我只是觉得在这个逐渐趋同的社会里,连英雄都变得趋同了,他们有着一样的性格特征,做着一样的事,他们奉行的是主流社会认同的价值观,他们当的是大众眼中有着固有形象的英雄,不说这些人我们要多少有多少,就算是没有,我们想创造多少就能创造多少(我没有亵渎任何一位战士,我只是在陈述事实,而事实与情感无关,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人会被迫忽略一些东西,但这不意味着那些忽略就永远是对的),人们拼命想做的,就是活出模板的样子,可笑吗。我喜欢看欧美电影,不是因为我崇洋媚外,而是确实每次看他们的电影的时候,我都会收获很多,而且很多情况下我都能遇见另一个自己,另一个更强大更理想的自己。

 我特别触动的一个地方是多萝西在看守房里劝说道斯只要拿一下枪就好的场景,多萝西当然是完全理解并且深爱着道斯的,她那样说大概是真着急了吧。道斯站起来,解释说他也说不出那样固执的坚持到底是为了什么,但是“如果我不能坚持我的信仰的话,我就不知道该怎样活下去了”。就是这样的,我们这样的人就是这样的,我们说不清自己的灵魂究竟想要自己怎么做来更好的生存,但我们却无比清楚的知道当我们怎么做的时候,我们的灵魂会让我们去死(当然大部分时候灵魂会抛下你独自离开,空有躯体也是死亡)。人生总要承受痛苦,人生要承受种种的痛苦,我不知道我能否安然度过其他的种种,但我知道,我一定无法忍受灵魂的离开和它对我的唾弃的痛苦。

 《加缪手记》中记载了尼采说过的一句话,“我从不曾,也绝不会在任何痛苦的促使下做出为证来背叛我所认识的生命”,这个大疯子啊,就会说些我爱听的话。

 若像尼采,做个无名的小疯子便好;

 若像洛克,及他百分之一,千分之一便好;

 若像道斯,像他一样从未孤独,从不妥协便好;

 若再有人说我怪说我不一样,我便用道斯的话回他,“那是因为我并不想假装和别人一样”。

 我不信上帝,不求永生,不恋窄门,心中所愿,从来所愿,都是忠诚于信仰和灵魂,都是做自己,只是做自己,只能做自己。

                          ——end 2016·12·13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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