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在诗歌里野草诗会

我为什么喜欢诗歌

2019-06-11  本文已影响123人  七禾耶

语言发展到两种极端,

一是诗歌,二是法律。

相比于法律的严谨和规范,诗歌则是自由随心,畅快抒情又快意恩仇的。

  诗是语言的精简,是思维里跳跃着的精灵。

  对诗歌萌生的喜爱之情,在初二里埋下种子,发芽开花。

  语文课上,老师即兴朗诵两句《雨巷》:

  “撑着油纸伞,独自

        彷徨在悠长、悠长

        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逢着

        一个丁香一样地

        结着愁怨的姑娘……”

回到家里,书包一甩,随手撕下一篇弟弟的田字格纸,就坐在家中的电脑桌前,如饥似渴的抄录。

待笔端落定,头斜挂在脖颈,像畅快酣饮的诗人,吞云吐雾甚是享受。

第二天拿到班里和同桌自豪的分享,不,是炫耀……

每当想起那时的自己,都觉得特别好笑

当时可能是真正的被戴望舒的深情所打动

惊羡于他的才情 沉醉于字里行间

还有那朦胧在雨中的结着愁怨的姑娘

刘同在书中写到:“可能只有在晚上,我们才得以是自己,才能将所有的情绪都融进一首歌里,然后无声落泪。”

所以我喜欢在夜里写诗,将所有的情绪都融进一首诗里。

我躲在云端,放牧诗篇。

万物沉寂,我于黑夜相依。

可能我的诗并不出众优秀,像沧海一粟。

简书里的简友,高手林立。

从中我潜心学习,去除浮躁,受益匪浅。

也有声音:“这个时代,写诗早就饿死了”

虽然不乏失落,但仍然坚信我的热爱会结出硕果。

“我之为我,皆在异人处”

莎士比亚说,诗人和疯子,都不属于这红尘十丈的人间。

愿所有热爱诗歌的人,都能坚守初心热爱

红尘陌上,独自行走。

偏要在这薄情的世界里深情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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