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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泛黄的书签

2020-08-30  本文已影响0人  YangSiR说

总喜欢在晚饭后,坐在我那并不宽敞的书房里,有事没事的信手翻翻我那些曾经的老书,这是我的习惯——今晚也是。这些书中,有些已经跟着我很多年了,尽管东挪来西搬去的换个若干个“居住地”,但却舍不得一扔了之……里面不少书,其“年龄”比我女儿的年龄大得多。

眼光不自觉地停留在书柜最上层,有一本书,一本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风靡一时的武侠小说,叫《萍踪侠影》,静静的躺在那里。轻轻的把书抽出来,轻轻的拂去上面的微尘。封面差不多已经剥落,很多书页其实都已经卷边了,书里那张印着几棵小竹子的书签也已经泛黄。但上面的几点腥红,却依旧那样刺眼……

刺眼的腥红,刺激着我暂存着的少年时期青涩的记忆。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刚读初中。全镇只有唯一的一座中学,在镇郊,离镇上的老街也就百十来米,但离我那处在大山深处的老家足足有十几里地。那个时候,家里没有自行车,所以每次去上学,总得挑上诸如玉米、番薯等五谷及少得可怜的大米,外加干菜什么的,沿着弯曲的、崎岖的羊肠小道走着去学校。十多里的山路,不可能每天都回家,所以晚上只得住在学校里。一般一星期回家一次,也有两个星期回去一次的。父亲为了让正在发育中的我“改善一下生活”,每次我上学前一般总会给我一毛、二毛钱,让我在吃完随带的干菜后,可以到学校的教工食堂买点好一点的菜吃。

可父亲压根没想到他希望我吃点好菜的那一毛、二毛钱,居然被我一分两分地用来……

住在学校其实也是很枯燥的,除了学习还是学习。原本在村里读书时回家还需要帮着父母做的杂事,现在都不用再做了,所以空余时间还是蛮多的。这种时候,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到离学校不远的镇上那个秃顶的修鞋匠的小摊前,坐下来。不是去修鞋,而是因为那里,有一个小人书摊,一分钱可以看五本。父亲给我的菜钱就让我以这样的形式消费着,不是因为我“好学”,而是因为,那个时候,看这些小人书才是“最有趣”的事情。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港台的武侠作品已经开始在大陆零星的出现。尽管当初不知道这所谓的“武侠”是怎么回事,但至少能说出诸如金庸、古龙、梁羽生等著名的武侠小说大家的名字。如果哪位同学能说上一段或几段由这些大家们所著的武侠场景的话,那他一定会成为众多同学目光聚焦的焦点。也正是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张丹枫”,知道了《萍踪侠影》,因为这本书,是当时同学们谈论最多又最热烈的。所以我暗暗发誓,如果有机会,一定要找来这本书看看。

老天好像特别眷顾有心人,这一天,当我又一次坐在鞋匠的小摊前的时候,我看到了那本让我梦寐以求的《萍踪侠影》。但一看价格,七毛八分,却又让我的心境一下子从山顶坠入了谷底。

可我心有不甘,自看见《萍踪侠影》这本书后,每次离家上学前多了一个心眼,总会带比原先更多的干菜,为的是,把父亲给我的一毛、二毛的零化钱省下来买这本书。而且事实上,我也做到了。等我买到这本书的那一刻,我第一次感觉到了什么叫“欣喜若狂”。——能拥有这样一本书,那是我当时最大的“财富”。当然,书里面还有一张特别精美的画着竹子的漂亮的书签。别说在当时,就是现在,也是很难得的了。

所以,只要一下课,我便会让自己沉浸在这本书中,沉浸在梁大侠那优美的笔触所勾勒出的美妙的故事情节中。而且很多时候,因为入迷而导致上课走神。更有甚者,晚上熄灯之后,躲在被窝里,就着小手电昏黄的微弱的光,如饥似渴的阅读着。看到哪儿,就把书签夹上,然后第二天继续看……

只是,这种挑灯夜读的情况,很快被老师发现了。就我这样“成绩优异、品行优良”,老师眼中的优等生,居然会做出这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事,这还了得?老师不但没收了我心爱的书,并且把我狠狠的批评了一顿之后,还把我那“严厉”的父亲“请”到了学校。

接下来的事情,就如同电视剧里的情节一般无异。

那天中午,当我被走进那间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办公室的时候,我就看到父亲坐在班主任老师的对面,交谈着什么。看得出父亲很恼火——应该是为我的“不堪行为”恼火。等我走到跟前,还没站稳,暴怒的父亲嗖的一下站起来,什么话都没说,拿起我那本心爱的书,狠狠的甩在了我脸上。咆哮着,怒骂着……书,掉在了地下,里面夹着的那个书签轻轻地飘落在书的上面。在有过短暂的疼痛感之后,我的眼睛模糊了,鼻子也酸了。

我知道自己流泪了。不是因为疼,而是因为我清楚地看到,一滴一滴的鼻血正很有节律地滴在那张漂亮的书签上。书被肆虐,书签被污染。在我的感觉上,这可比一般的“疼痛”要痛得多!——那可是真正意义上“属于我的”第一本书啊!

父亲和老师后来说了什么,事情是怎么处理的,我不得而知,我甚至都忘了我是怎么离开那间我原来一直觉得很亲切的办公室。我怎么一下子觉得那间办公室,突然变成了一个让我感到很恐怖的地方,以至于以后我每次经过那个地方的时候,我都会绕着走。那位原来让我觉得很和蔼可亲的班主任的形象,在我心目中也瞬间轰然跨塌。——尽管后来,她把那本书很完整的还给了我。

那张漂亮的书签上,几滴殷红的血迹,看起来很刺眼。

我没有把这刺眼的红色抹去,而是把它很小心的夹在了书里。然后,很认真很认真的把那本书整理好,放在了书包的最底层。不是我不想看,而是,只要一碰触到那本书,我就会觉得心底一阵阵的抽紧,就会想到父亲那如炬的目光,还有……

但有一点,从那个时候开始,这本书,从来没有离开过我身边。不管上高中、上大学还是后来走上工作岗位,再从一个学校调到另一个学校,最后到现在所处的这个地方落脚,这本书始终带着。所不同的是,从书包的最底层换到了箱底,又从箱底挪到了书房中书柜的最上方……

现在,这本封面已经剥落的破旧的《萍踪侠影》,再一次被我拿在了手里。凝望着它的那两道目光里,包含了太多太多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但不管怎么变,这本书在我心中所具有的份量,永远是其他任何书籍所不能相比的。尽管一直到现在,我也没觉得这本书跟别的书比,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可以拿来炫耀。严格意义上说,这类书籍,只能用来作为消遣,仅此而已。但对我来说,却不是这样的。这不仅仅因为它是我的第一本书,而是因为,它曾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给过我特殊的影响……

这么多年下来,时间流逝,书签亦已发黄,但对书的那份感觉,那种嗜书如命的激情,始终没有变。尽管随着生活环境的改变、生活条件的改善,我们的很多方面都发生了大幅度的变化,有些层面上,可能变得连我们自己都不敢相认了。但至少有一点我可以很自豪的说,“读书,是我唯一不变的行动。”家里,让我觉得最充实最温暖的地方,就是我并不奢华的书房。喜欢看实体书,喜欢坐在书房里,沏上一杯清茶,无所顾忌的看我自己喜欢看的书。对我来说,这是一种乐趣,一种别样的乐趣。

书,及书中那张泛黄的书签,还会被我放在书柜的最上方,而且可能一直就这么放着。我不敢轻易的碰触它,也不会轻易的让别人去碰它。那是我心底最柔弱的地方,碰不得。因为,一碰,就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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