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友谊——我们的十年
因为种种原因,我没有发小,没有校友,也没有闺蜜,一路的朋友都在流失,又有母亲的“教导”和畸形家庭关系,我总在每一段路遇到一些人,然后向前走就删去她们的痕迹。如斯处世,确实是孑然一身。但有些人不一样,像晶晶,她是我生命中的常青树,是我生命中闪耀的长庚星,是风雨之后美丽的彩虹。
有些人,见她的第一面就觉得熟悉,颇有种“这个妹妹在哪里见过”的感觉,见到晶晶的第一眼,便觉得这个女孩很好,在“是否以成王败寇论英雄”的辩论上,我们针锋相对且心心相惜,她说罢回眸一笑看我的瞬间,让我一下子喜欢上这个优秀的女孩子。高二进文科班,是我的一道伤疤,那段日子现在想来依旧是灰蒙蒙的,但是晶晶闯入那片灰暗中,温柔地照亮我那时的天空。在那个郭敬明的青春伤痛文学盛行的年代,他写过一句话;“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确实如此,那个带领全班同学孤立我的男孩,给我上了一堂沉痛的课,这样的成长之后,我对人性本不多的信任消耗殆尽,如果没有晶晶教会我重新爱,很难想象现在的我心中有多少戾气。
很奇怪,总有人觉得我天真善良柔弱可欺,也有人觉得我是个有故事的人,这样两极分化的矛盾印象,大抵也是我在和不同的人相处的状态极度不同有关吧。在遇到晶晶的前十年,我经历很多家庭伦理剧的剧情,父母离婚、高利贷逼债、绑架未遂、生父出轨生子、母亲自残(记忆中母亲曾经两度想带我自杀)、生父车祸身亡、家人为争财逼走我(就是断绝关系)、差点辍学、奶奶造谣……一切元素都具备了,后来总喜欢开玩笑,如果把我家的剧情写出来,估计没有这么狗血的,那时候的我,只觉得人生索然无味,除了学习还令我快乐。但我感兴趣的是生化,当时的分科又没有这个选项,又因为文科过强,加之心理问题,母亲和舅舅商议让我选了文科,虽说进了强化班,但自己并不感兴趣,刚入班的心态怕是可以用四个字形容——心如死灰,活生生的行尸走肉。
其实,会进文科班,也是多亏了高一给予我冷暴力的男生们,他们让我恶心,文科班女生多,最起码不会像我的父辈和那群男生一样伤害我。所以,遇到晶晶,使我改变很多。我从来不期盼有人可以拯救我,所以除了奥特曼不相信光会降临。对于情感,无论亲情、爱情,还是友情,我所求是燕过游痕、问心无愧便足矣,大概心碎的人要求很低。但晶晶的出现,给了我温暖,给了我光,纵容了我的不美好和缺失。她的温暖像细雨,润物细无声地包裹我,每当想起那些小细节,我都会很温暖,她送给我我喜欢的故宫文创做生日礼物,她留着我们大学的通信和明信片,她带我吃好吃的小吃……她的光是柔和的、健康的,因为她的思想很博大,所以她对我的好是舒适的,不求回报的(虽然我不能不报,无以为报,便一直做朋友,找机会报吧),她的光驱走了我的黑暗,她带我回家吃饭感受到奶奶的温暖,原来作为“小王”的我可以是幸福的;在我和母亲闹矛盾时,给我打电话关心我;在我身体不适却要坚持上课时,附近的她赶来陪伴我,还带了温度适宜的汤圆;在经济捉紧的时候,送我Kindle,让那时需要到处奔波的我在旅途上更充实……还有很多很多,她的出现和身体力行,告诉我,一段健康长久的友谊,是可以让一个人在成长的路上不孤单,更有力地前进。
想起这些年的小美好,都觉得恍如梦中,真害怕,有一天梦醒,这一切都是镜花水月、黄粱一梦。原来我从来都没有拥有这么多快乐,原来我还是活得那么晦涩。以前每一年的元旦,我都寄语,希望我们的友谊长长久久,那可能是一种不安,后来,随着我和晶晶生活在一个城市,便觉得一切更真实了,便没有了这个习惯。现在想来也是唏嘘,原来我一直是这么没有自信的,她那样闪耀的人怎么可能一直是我朋友?王尔德说过,我们都在阴沟,但仍有人仰望星空。友情不应该是仰望的,但是渴望星星的,确实是我。
后来群里有人分享了网上的一句话,一个朋友超过七年,她就是你一辈子的朋友了。看到这句话,我突然很开心,以后,晶晶会一直陪着我,不会因为我的瑕疵离开我,也不会因为疾病、死亡而突然失去,毕竟我还比她大一岁,如果有一天,我们老了,也希望是我先走,这辈子见过太多生离死别,这份美好的情谊让我先带进黄土里面,然后来世我们再做朋友。
虽然,我依旧有些许心虚,觉得自己作为她的朋友,有些不合格,脾气有些许暴躁,事业有些颤颤巍巍,年少时还总跟她闹别扭,性格拗得不行……这样残缺的我,却遇上这么好的朋友,我应该珍惜,十年了,写一篇文章纪念此;也想借此文章,感谢我的挚友晶晶,这十年我很开心,希望下一个十年我可以使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