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吧!你就是小心眼!
早上上班后用自己买的小壶烧了一壶水,其实办公室有公用的烧壶水,但是,因为公用所以第一天上班谁都不愿意去刷去洗,壶就闲下来了,但是人总要喝水吧!于是我放在空位上烧的开水,竟然被他们自觉的当成了公用,我心里有点不爽!自问是不是有点小心眼,只是一壶水而已,为这就不高兴太不值当了。
回想自己小时候,更多的是记住了那些不好的人和事情,比如小学时某个同学说了我哪哪不好,大学住宿时因为某事吵架的同学和场景......当陷入到这么多不好的事情的时候,还好及时给自己按住了暂停键,想想昨天刚刚看到了一个故事,罗斯福总统夫人说的特别重要的话:没有人可以伤害你自己除非你同意!
故事是这样的罗斯福先生的家被盗了,人们纷纷报以同情来安慰他们,感觉他们非常不幸,后来罗斯福先生觉得这件事情需要回复一下大家,于是写了下面三点,大意是:第一是我很高兴小偷只是偷了东西,没有伤人;第二是小偷只偷了部分,并没有偷走全部;第三点是我并没有做错什么,也不是我的错,因此不需要难过,真的要难过的偷了东西的人,我反而更担心他......
如果被盗的人是我们,我们会如何面对?如何处理?
大概率会难过,会愤恨偷东西的人,会抱怨这么倒霉的事情怎么会发生在自己头上,甚至会带着情绪去工作、去对待家人、对待生活......过好好久才能平复过来,更严重的可能永远都在创伤中无法自拔,想想祥林嫂是不是就是这样。
我曾经看到一对夫妻拉着说是因为医疗事故的脑瘫孩子在某医院门口叫唱,第一次看到的时候真是同情这个家庭,但是后来因为经常去医院发现他们常年就在这里,春夏秋冬啊!冬天那么冷,那孩子就在躺椅上,身上的衣服也脏脏的,两眼空洞地看着......我就很疑惑,难道这对夫妻因为这个事情就不工作了吗?如何给孩子后续的治疗?即便治不了是不是可以给孩子一个好一点的生活环境?仅仅依靠在医院门口等人同情能比工作赚到更多钱吗?能够一家人生活吗?还是要等他们以为坚持就能到来想要的结果么?今后要这样生活一辈子吗?现代的祥林嫂啊!
我并不是有意想要指责他们,说句实话,这样的事情摊到谁家都是灾难,但是面对灾难的态度决定了不同的人生。这一家除了可怜他们,真的想不出还能说什么!
曾经在奥斯维辛集中营中活下来的心理学家维克多·弗兰克曾经在《活出生命的意义》说: 人所拥有的任何东西,都可以被剥夺,唯独人性最后的自由——在任何境遇中选择自己态度和生活方式的自由不能被剥夺!
很多时候我们误以为自己没有选择权,其实,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任何人面前,我们都有选择权!哪怕在极端的集中营中,依旧可以选择。
写到这个时候,回到我自己的问题上心情不只是好了,更重要的是把自己从一个自认为被受伤的角色中脱离出来更重要,承认自己的缺点,无条件的接受当前的自己,现在确实这样,我们有选择的权利,相信自己通过努力可以变得更好,这需要时间,需要行动,给自己耐心。
记住:没有人可以伤害你自己除非你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