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来了……
强烈呼吁:
用有效的法律来治理雾霾
雾霾没有户口,雾霾也没有国界,公众的健康更加没有国界。
请以人民大众的健康为本,做出治理雾霾最佳的行动来。
《等风来》
美国法律赋予环保部门的使命是:
不考虑经济成本,而以公众健康作为唯一目标来制定标准。
重点在这里:《清洁空气法》规定了公民诉讼条款。原告可以是公民、地方政府或非政府组织。也就是说,任何人均可对违反环保法律的行为提起诉讼,而不需要与诉讼标的有直接利害关系。
公民们,谁能治理雾霾?法律。
法律之“风”,才能吹散雾霾。
咱们国家也有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但你仔细阅读条款,你会发现两点:一、处罚力度不大(如超标、超总量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能够超标、超总量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一定不是小不点企业,甚至可能是泱泱国企;二,最重要一点,需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裁判员是政府......(此处删去100字)而美国《清洁空气法》怎么规定的?“原告可以是公民、地方政府或非政府组织。也就是说,任何人均可对违反环保法律的行为提起诉讼,而不需要与诉讼标的有直接利害关系。”老百姓有话语权啊。
很多问题,民间推动很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顶层设计。顶层设计体现在立法上。“沉疴下猛药,非常出重典”。治乱须重典。法律不是摆着好看。
重典,才能体现出“公众健康大于一切”。
如果出了重典,会不会影响经济发展?未必。
曾写作《洛杉矶雾霾启示录》的环保记者雅各布的这段话,借来一用:“那么治疗数以千计罹患癌症的患者的代价呢?照顾下半辈子被慢性病缠上的病人又要多少成本?谁来为民众疾病埋单?治理雾霾、防患未然要比为公众健康受损买单便宜得多。为环保付出金钱,获得的是更好的公众健康。人们不再需要巨额的医疗资源,人们的工作能力也更强。这些对于经济增长好处更加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