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简友广场想法

这个婚不结了,我要打胎

2021-06-22  本文已影响0人  虎牙妹子

          “这个婚我不结了,我要打胎,我不要1000万元,你给我补偿100万就行了”

        张先生和王女士在举办婚礼的前两天彻底闹翻,双方同意婚不结了。接着王女士因为肚子里已经5个月大的胎儿,向张先生提出了补偿要求,王女士解释说要这个钱,是因为月份比较大打胎可能会影响后续生育,这个钱是准备在以后不能生育时治病的。

        双方既然已经正式定了婚、女方也怀孕5个月,各方面都准备好了,为何好端端的婚礼突然就不结了呢?原来张先生为了准备婚礼也是把家底都拿出来了,但临近婚礼前,女方的母亲又提出了包括88000元的彩礼、五金四大件等等额外条件,而且还要求在重庆办完婚礼后,还要在女方老家安徽再举办一场婚礼,张先生家庭条件并不好,父亲还患有癌症。

所以双方痛苦地做了不结婚的决定,但就是否生育孩子的问题,双方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对于这种事呢,一向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很难扯得清,但是@华农笑笑生 认为,女方不仅拿不到一百万打胎补偿款,甚至可能需要退还彩礼。

按理说,88000万的彩礼也不算多,但是根据男方的说法,准备婚礼已经花了一二十万,加上父亲身患癌症,家庭条件不太好,女方层层加码,确实不该。

女方索要大额彩礼是不受法律支持的。

根据最新的民法典规定,倡导婚姻自由,是不允许以婚姻为由索取大额彩礼的,而且如果男方家庭因为彩礼而陷入生活困难的,是需要退还彩礼的。

虽然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风俗,但是一般而言婚姻还是需要靠感情来维持的,如果一味的提出要求物质要求,即使结了婚也不可能收获幸福。

如今,可以说无论男方还是女方都成了受害者,女方怀孕需要打胎,身体势必受到损害,而男方筹备婚礼花了很多钱,也要打水漂,对两个人都没有好处。

大家觉得男方和女方谁做的不对?男方接下来还要不要赔偿女方打胎费呢? 彩礼存在的真正意义是什么?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