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破流量造假,期待利剑出击
微博用户总计3.37亿,某明星发布的新歌推介微博转发量就已超过1亿次!近日,央视报道了部分明星微博账号转发、评论量虚高的情况,数据造假问题再次引发舆论的关注。其实,在此前的睡聊中,我们曾多次聊过这一问题。我们曾站在粉丝的角度,指出喜爱偶像不意味着投票刷榜(点击阅读);我们也从产品的角度,反思脱去流量外衣后的热门作品品质如何(点击阅读)。但这次的新闻又一次提醒我们:打击流量作弊,非一日之功。
有人质疑,如果粉丝多次转发,是否也有可能形成超高流量?为此,有网友寻找了一个有趣的“坐标系”:中国电影史的首个“百亿票房先生”吴京,在其投资参演的电影《流浪地球》话题最热时,其微博转发量也不过2000次左右。假设以2000次转发为“1京”,我们可以发现,多数媒体、影星,其微博转发量与“1京”相去不远。而那些话题女王、流量巨星,转发量动辄达到“500京”,突破“百万+”的天花板,数据实在让人生疑。
当然,数据没有原罪,我们也不必谈“流量”色变。在过去,著名的京剧“四大名旦”是通过观众投票选出的;老辈的评书演员也以成为令万人空巷的“净街王”为至高荣誉。粉丝多寡虽未必直接反映艺术高低,但却标识着人气影响力和票房号召力。在时下,阅读量、点击量、转发量等数据折射出网民注意力的焦点,热搜榜、人气榜、话题榜等榜单产品发掘实时热点、营造话题热度,客观上为用户关注何种内容提供了有价值的决策参考。说到底,流量的聚集显示出市场的偏好,而流量思维遵循的就是市场逻辑。
如果我们站在文化产业的视角看,娱乐业重商业营销轻内容制作、重粉丝效应轻艺术追求的倾向理应彻底反思。毕竟,文化不能在市场面前抬不起头来。但如果仅仅站在市场的角度,支持内容为王也好、颜值经济也罢,选择老戏骨也好、小鲜肉也罢,本身无可厚非,多样的选择并没有高下之分。问题在于:虚假的数据,违背了诚信原则,让市场“信号灯”随之失灵。根据大众口味进行选择,虽未必“箭无虚发”,却也“不中不远”;但当观众、投资者发现,好看的数据背后是刷评论的机器以及“昼伏夜出”的水军,这样的数字还有啥价值呢?
个别业务不精的演员歌手通过“买粉”“刷榜”提高身价、博得投资方的青睐;粉丝“以爱的名义”不计成本地为偶像数据造假,最终获得“爱豆”关注;明星关注度提高,制片方、广告商和平台方都能从中获益……在这条黑色利益链上,似乎没有人是输家;但在这场数据的“共谋”中,没有一个人是无辜的。有网友感慨,流量明星就是数据明星,数据不成立,那明星也不成立。更严重的是,假点击量、假播放量背后,是行业的虚假繁荣,谁知道“眼看他起朱楼”的泡沫过后何时会“眼看他楼塌了”;而购物平台、搜索引擎上随处可见的“卖粉”“买转发”的广告,挑战了法律的底线,也蚕食着社会的诚信风尚,危害不容小觑。
为打破“唯数据论”所带来的攀比,微博将转发、评论量限制为100万封顶。但有专家表示:仅仅限制显示的数字,像是在治理和利益之间做了一个平衡,是权宜之计而非根本大计。事实上,相比在数据有无、数字高低上做文章,综合作品点击量、讨论热度、美学价值、社会影响等多个指标,搭建一个更为合理的评价体系无疑更符合受众的期待。当然,如何避免假数据“盯上”新体系?除了依靠技术力量减少漏洞外,执法部门利剑出击,刺破买卖流量的毒瘤,无疑是当务之急。
这正是:不管流量,难有影响;购买流量,难逃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