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人玫瑰,果真手留余香吗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手里真的留下了余香吗?
我对这句话深信不疑。不管一件物品我多喜欢,只要别人透出半点喜欢的意思,就毫不犹豫的送给别人,送人后还沾沾自喜,以为真把香气留下了。
有一年过年,家里来了朋友,对Z先生的毛衣赞不可绝口,一听到夸奖,我更是喜上眉梢,因为这件是我淘的,还淘了两件。一个品牌的大型促销活动,我在一堆商品里发现了这件毛衣,样子简洁,而不失典雅,做工精良,关键是价格,只打到一折,标价近两千的商品瞬间华丽丽地变成了不到贰佰元。两个颜色难分高下,于是把两件同时收入囊中。
春节假期Z先生穿了一件,朋友和他的老公看后甚是喜欢。想到家中还有一件,为了不给他们增加负担,我把购买的过程一并告知,将另一件送给了朋友。朋友拿到后也是满脸喜色,而Z先生在一旁用目光制止我,等我发现时,我早把毛衣打好包装到了人家的袋子里。
肯定是Z先生小气,舍不得这件毛衣。
朋友走后,Z先生说,你这么送给人家,人家肯定以为是你不想要的。我不以为然,明明他们是欢喜的。
过了许久,春天都快过去了。再次见到朋友,她又说起了那件毛衣,她说,没想到折扣这么低的毛衣还不错,不知为什么要打折?
那一刻我又想到了Z先生的话,原来她真的认为我不喜欢这件毛衣才送给她的,我也才明白什么叫悔得肠子都青了。
后来我反过来想,朋友也恶意,平白无故地接到一份说起来不算贵重也不算心满意足的礼物,被我强行的送给她,在如此多的前提下和理由下,她难免会把事情想得复杂。而我其实就一个想法,她喜欢,而且我还有两件,那我就送她一件,我高兴、她高兴,不两全其美吗?
尽管如此,我还是贪恋送人东西那一刻的快乐。以为把礼物送出去了,接到的人肯定同样快乐,而我也一并被这欢喜感染着。
有次我在网上淘了几个本子,价格不菲。同事小A看到了,表示非常的喜欢。我又犯了毛病,看她眼冒金光的样子,忍痛割爱送了她一本。她拿到本子也千恩万谢地去了。
一次开会,看到另一个同事也拿了相同的本子,甚是惊喜,以为碰到了同道中人。散会后本想跟她讨论一下这个本子的使用心得,哪知她说:“是小A送给我的,她说有人送给她也不知怎么用,就送给我了。”那一刻,我又被当头一棒,差点眼冒了金星。
我以为小A是喜欢的,所以才送给她,没想到还给她带了少许负担,只好送人完事。而那个本子经过多个主人之手后安了家,总算找到一个去处,在我这里当作宝贝一样,到了他人那里却成了一个赘物。
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玫瑰,都喜欢它的样子和香味,因为这样,世界上才有千万种花朵,供人选择。所以,玫瑰送出去与否,还是看接受的对象,那个人是否真正地喜欢,真心地接受,但现在许多人都不把喜怒悲欢放在在脸上,你也无从得知他们内心的真正想法,只好用实践去检验。哪些玫瑰的刺刺痛了自己、刺痛了别人,还需要慢慢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