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6

2024-08-15  本文已影响0人  双髻山府正堂


【解析】 首先,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6条的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可知,张某将租赁的电脑出卖给甲、乙、丙属于无权处分,但与三者签订的买卖合同均有效,且乙接受了张某的交付,取得电脑的所有权。故A项错误,不当选;

B、C项正确,当选。同时,虽然甲、丙无法取得电脑所有权,但二者与张某均存在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此时,因电脑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乙,则甲、丙可基于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追究张某的违约责任。故D项正确,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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