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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政治的历史与边界?(七)

2020-02-24  本文已影响0人  当初就不该下山

《政治的历史与边界》读书笔记

第七章的主题是国家间的关系,也就是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其中的关键词是均势

米诺格以欧洲历史开头,认为欧洲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部战争史,并点明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任何国家如果没有足够的自我防御力量,任何社会的和平和繁荣都不可能维持长久。

针对有人期望以基督教的仁爱来制止战争,米诺格以克洛维为例指出,道德义愤也能导致战争,而且并不比野蛮逊色。关于此,我们知道十字军东征是最好的例子了。

米诺格以简洁的语言从战争发展的角度概述了欧洲史。

由于任何任何一个民族的周围,总已经有某些国家已经或者将要扩张,所以需要培养武士来保卫国土。但这些武士之间常常相互征战,破坏和平。直到专制君主出现,专制君主控制住了局势,结束了封建贵族的时代。但随后,君主本身又成了战争的祸根。

战争之所以不仅仅是理性主义者认为的情感冲动的结果,一是因为防卫,二是因为凭借婚姻、外交和战争,一个国家可以变成强国。


米诺格接下来的分析围绕均势展开。

理论上,均势的状态是不稳定的。因为统治者发动战争是为了获取优势,抵御敌人是为了保卫国家利益,就像下棋,总有一方会赢。就如同资本家总是希望积累财富一样,政治家也总是希望积累权力,在国际政治上的表现就是扩张,而且如果不扩张,他可能就会被其他扩张的国家所击败,所以一个国家只有在所有竞争对手都被降服之后才会有真正的安全。

为了说明在一般情况下均势不可能,或者不稳定,米诺格以霍布斯的理论作为支撑。

霍布斯把人们不承认一个共同权威的社会状况称作“自然状态”,并且自然状态就是战争状态。国际社会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个典型的霍布斯所说的自然状态。

霍布斯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们彼此相处没有欢乐,只有痛苦,也没有一个能够让所有人服从的权威。之所以自然状态就是战争状态,有三个原因,一是竞争,也就是人们所珍视的东西数量有限,故不得不竞争;二是人们对荣誉的渴望;三是猜忌,即人与人之间固有的不信任,由于担心他人的攻击,从而会先发制人。

故为了结束自然状态,就需要一个凌驾众人之上的政权来用法律统治他们。

长期以来,人们都对战争感到懊悔,希望寻找战争的根源,好像是在解释一种病变。霍布斯的看法则是,战争是人类间的自然关系,真正的问题在于人类如何去实现一种和平状态。

米诺格认为,霍布斯的理论可以解释在一般情况下,为什么欧洲历史中战争不断。只有在某种特殊情况下才会处于和平,如冷战期间存在于西欧的和平。

但是根据霍布斯的理论,和米诺格关于均势不稳定的分析,欧洲历史上始终存在着诸多分裂、相互敌对的国家似乎就是不可思议的。(一个国家只有在所有竞争对手都被降服之后才会有真正的安全)

米诺格继续分析道,这一方面是因为征服者扩张的版图越大,其交通和后勤的负担也会越重,故而他们不得罢手。

更重要的是,西欧历史发展了均势的理念和实践。


首先,米诺格分析了均势之所以能够存在的背后的一般的原因。

这一原因直接与前述关于均势不稳定的一般原因相对。或许可以看成是前述关于均势不稳定的理论的修正。

在前述的战争状态中,是一种零和博弈,限定条件是资源的有限。但是,现代经济的特点就是非零和博弈。随着科技的变迁,大型公司就会失去灵活性。虽然有的人会更加富裕,但所有人相对以前都会得到更干净的饮水、更充裕的食物。

故从不稳定的均势到更加稳定的均势,前提就是需要让参与者都得到好处。

继而,米诺格分析了欧洲均势形成的可能。之前的分析可以说明为什么不断有人起来尝试统一整个欧洲,也能够说明总会其他一些欧洲国家会联合起来反对这个野心勃勃的盟主。

但无论是扩张还是制衡,代价总是巨大的,故这里的分析能够说明许多欧洲人希望通过协议而不是征战来建立一个统一的新欧洲。(所有欧洲国家都能够从中得到好处)


接下来,米诺格围绕着国家利益展开了分析。

一般来说,国家利益就是一个国家认为保障本国安全所必须采取的一切行动。但第一,国家利益是会变的,如英国统治印度时期控制苏伊士运河就是英国的国家利益,但后来就不是了。此外第二,国家利益会收到现实的局限,如波兰不会喜欢像德国和俄国这样强大又好战的邻居,但波兰没有选择的权利。

第三,国家利益取决于人们对它的解释,但政权的更迭很少会根本改变一个国家对自身利益的看法。如革命前后的苏俄和大革命时期的法国。

第四,政治的严酷逻辑要求人们付出生命和财产的代价来保卫国家利益。这一必要性衍生出“reason of state”(以国家利益为理由的辩护),根据这种辩护,政治领域可以使用暴力、欺骗、背信弃义等手段。正如霍布斯所说,暴力和欺诈是战争中的基本品性,国家关系永远处于潜在的战争状态之中。


最后,米诺格分析了国际道义的可能和国际秩序的形成。

关于国际道义,米诺格写道:

将欧洲各国联合起来建成一种国际道义秩序的努力,源自中世纪“基督教世界”的设想,这设想又是受到古罗马人和自然法精神的启迪。罗马人有一部规限各种族之间关系的法典,而哲学家们则按照斯多葛派学说去探索自然法的理性法规,这种规则适用于全人类......18世纪的一些理性主义者奉行世界主义,他们从对自己国家的忠诚里解脱出来,有的还幻想建立一个能带来全球和平的世界共和国(康德)。

关于国际秩序和国际关系研究,米诺格提到了流行的两派,一派是现实主义,一派是理想主义。现实主义以国家利益为导向,理想主义则主张建立一种国际秩序。理想主义的论点有三;

1.如果说战争曾是解决冲突的一种理性的方法,那么随着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出现,这一观点就不能成立了。

2.不可抗拒的发展趋势和全球化,尤其是贸易的发展,使得国家之间的依存关系变得紧密。

3.国际社会必须采取联合行动执行保护地球环境的政策。

现实主义者认为,国家利益一直是,而且应当是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其关注的是,建立世界和平新秩序的这种乌托邦理想只会加剧冲突,使局面更难收拾。国家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加以谈判的,而权利原则上没有商量的余地。一切解决问题的政治性方案都可能带来新的政治问题。

国际主义者从道义上批评国家利益,认为它是自私的表象。相反,遵守国际公约,实施对人权的保护,则是道德的行为。但米诺格认为,某些国际上看起来符合道义的行为,可能会给某一种特定文化带来致命的危险。此外,即便是促进国际道义的运动也不能说完全没有某种功利的考虑,国际道义肯定会比较适合于某些国家,而不适合于另一些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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