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除腐败至少需要三代人的共同努力
对于腐败一词最被认可的定义是以公权谋私利,反腐败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腐败几千年来都是令人疾首蹙额的。
收受贿赂、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是人们看得见并深恶痛绝的腐败,在工作岗位上不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均是容易被忽略的小成本的腐败。
在公权力机关产生的腐败,无疑都与权力相生相伴,权力越大的地方越容易滋生出令人发指的腐败行为。
关于腐败的讨论,想必每个人都可以从健全现行制度、加大媒体反腐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监督意识、鼓励揭发、保护揭发人、从身边做起、从娃娃抓起等等众多方面谈上两天两夜。
但凡能称之为问题的,必是有很多智慧之人经过多次尝试要解决但未解决的。
《魔鬼经济学》中有一段是这样描写的:实际上解决问题并不容易,只要问题存在,你便能断定曾有很多人试图解决它,但都没有成功。解决简单的问题轻而易举,余下的则都是困难的。
我始终在思考一个问题,如某人不当得利一分钱与一百万,哪个更令人难以接受,必然是不当得利越多越容易被追究,而其实这是人们无形中的考虑的反腐成本问题,二者反腐所需的成本可能不相上下,但最后收益越相差甚远。这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人们对一定限度内的腐败是可以容忍的。
我们不可鼓励腐败,但作为任何一个人来讲,在现行制度下,身处某种要位,如何避免个人滋生腐败心理却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得到的,但凡找一个腐败分子,相信如果更多人处于与其相同的境遇,能够“出淤泥而不染”的寥寥无几,因为人性中的贪婪与自私恰恰需要这么一种条件来引诱其破土。
高薪养廉不失为一项防腐、治腐的上策,如果身居要职,对所受贿赂视之蝼蚁,那贪腐行为应该会少之又少。
我的工作单位,国家三甲医院,在2015年时,某位外科医生工资单上的数字是五位数,而他的妻子也是某三甲医院营养科教授,工资与其不相上下。在一次手术前,他的一位患者试图向他送1000元红包作为术前感谢,但他拒绝了。
因为他的家庭收入足以让他过上优渥的生活,而红包对他来讲只是一种负担与风险,相比自己的正常收入,红包的诱惑力少之又少。
这就很明显体现出一种某行业领域内生产力与腐败的负相关关系来。
很多官员滋生腐败心理,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当前生产力水平的桎梏,生产力水平提高,经济发展才可能步入正轨,公务员的福利待遇才有可能随之提高。
如果官员有足够强大的经济背景,那因贪污金钱财产受贿的将会少一大部分,他对金钱的渴望值会比两袖清风的公务员要低得多。
而很多影视情节并非凭空捏造,像资助某官员得了重病的家人,或给予其家庭运行所必须的财力支持而将其收买的现象不足为奇。
瑞典是全球国际竞争力最强的国家之一,一位去被邀请去瑞典德隆大学访学的学者曾讲过:瑞典一位瑞典一位检察长介绍说,她当检察官32年,从未受理过一起官员腐败案件。一位警察讲课时说,他从警二十多年,只遇过一起试图向他行贿的。一个东欧国家的人,因为违章驾驶被他拦住,驾驶员试图给他500元瑞典克朗。警察说,我一把将他揪进警车。他违章驾驶,依法不过罚款,但他试图贿赂警察,被判刑二年!警察说,我根本不会考虑受贿,因为国家给我的工资,足以让我体面地生活。
完善的社会制度也是预防腐败的必要条件。还是那位到瑞典访学的学者:我在瑞典旁听过一起刑事审判。庭审结束后我问一位陪审员:你怎样防止自己腐败呢?他吃惊地问:我腐败?这怎么可能?我说:怎么不可能?他说:怎么可能……几个回合后,他认真想了一会儿,恍然大悟地说:根本不可能,我上庭之前,不知道审谁;被告上庭之前,不知道谁审;庭审一结束,我们就形成判决意见。他想行贿也没机会了。
最完美的制度莫过于你想行贿却行之无门,又碰巧行贿对象无欲无求,满足于“现状”。
而在中国尤其是北方城市的腐败中,与中国所处的历史传统文化不无关系,中国自古以来便是人情社会,古有“一人得到,鸡犬升天”,如今这种情况并未随着社会与时代的变迁而减少,反而靠关系、走后门现象愈演愈烈,大到职称评选、加官晋爵,小到孩子入学、就医看病,各个领域各个行业都无法幸免。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人情社会在经济越不发达的地区越猖獗,北上广深这种一线城市虽没有实现零腐败,但相比起二、三、四线城市,却有着让人可以接受的度。其实是在这种现象之外的阈值范围里,有着让人因自身得利的更多的可能性。有时候把问题大胆地交给市场解决不失为上策,市场自会选择出有用之人与无用之人,无用之人、社会驻虫自然会被优胜劣汰法则驱逐出去。
总之,我认为,腐败短期内不可能杜绝,我们的工作重心也不是完全去杜绝腐败,而是要去发展生产力,完善制度。
戴维·奥斯本和特德·盖布勒所著的《改革政府》一书中明确告诉我们:彼得·德鲁克很早以前就指出,“控制最后10%的现象所花的费用,总是超过控制前面90%现象的花费。”如果清除腐败所花的费用远远超过我们这样做所节约的费用,那么是否值得花费呢?如果我们由于使腐败几乎不可能出现,因而同时使优质的业绩也几乎不可能出现,那么我们是否做了一件好事呢?如果我们用规章把每个人的手脚束缚起来,使政府雇员的士气非常低落,以至于他们辞职不干,那么是否值得我们负担这笔巨额费用呢?
所以,我们要正视这一现实,在一定程度内接受它,社会便是在制度不完善中逐渐推进的,而不是在完美中一路顺水推舟。
但凡能够长存在于古今中外的问题,必不是三言两语、喘息之间可以讲得清理得顺的。
寻根溯源,腐败的根源是要发展生产力,而还有旁枝末节必不可忽视。还是史蒂芬·列维特和史蒂芬·都伯纳告诉我们:要进行魔鬼式思考,魔鬼式思考意味着浅显,而非深奥。这是为什么?首先,所有大问题都已经被比我们聪明的无数人思考过了。它依然未被解决,这说明问题太难,得不到完整的解决方案。这种问题棘手、复杂,背后还充斥着顽固而扭曲的动机。
牛顿也曾说过:“解释大自然的全部,对于任何一个,甚至一个时代来说,都相当困难,与其用推测的方式解释一切,却对每一件事都无法确定,还不如确定一件小事,把其他的问题交给后人解决。”
每人如果可以从腐败这一宏观的全面的大问题中,选一个小的方面来进行深入思考,并将思考成果付诸实践一试,想必会有所不同。
某些小问题可能因其表象上太不值一提,而很少被重视,我们研究过所有的小问题,组合起来不就是这复杂的大问题了吗?
我认为,在腐败这一大问题面前,我能想到的小问题便是在孩童时代我们是否重视对腐败的认知教育。比如,幼儿园里孩子在互相攀比,谁的父母财力更雄厚一些,谁的家里有泳池,谁的爸爸开宝马,谁又没有给大家送过礼物。这种观念发自最纯净与天真的孩子嘴里何时可以改变。
现在我们都深知,自查自纠,反腐败教育不过是走走过场,对有贪腐之心的人丝毫没有震慑力,腐败现象并没有销声匿迹。
“2016年,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9.4万人,增长24%,其中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4万人,增长12%。”这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中的一组数据。增长的数据,从一个方面体现了过去一年严查基层“微腐败”的力度,也表明了治理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而2017年一季度,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信息显示,全国又有60多位院长、副院长及卫计委官员被查或被起诉。
无论身处哪一行业,腐败的性质是相通的,再多的人被处分,再多的新闻、教育片被宣传,也不会导致某些人收敛内心的不安分。但以儆效尤的工作不可不做,以此,腐败便可从处之泰然到惶惶不安,给以心里折磨亦算是一种成效。
我们知道改变一个人的认知是很难的,我们如果有强烈的冲动要改变自己,也很有可能实行不久后放弃,很多改变是突破自身的某一方面的瓶颈,更上一层楼的状态。所以无论从制度还是以警示的方式,都是以外力来制约某一类人群。有时可能存在杀敌1000,自损800的局面。
我们要如何做到人人见腐败二字敬而远之,最佳方式是发自内心,自内向外的力量有时是巨大的。
而唯有教育,从娃娃抓起的教育,可以做到,家庭的教育,学校的教育,如果我们对腐败的认知,可以做到就像不可以进异性卫生间一样理所当然、天经地义,刻入骨骼里的认知、与生俱来的理念是无需外力加以强制的。
腐败如需根除,至少需要三代人的共同努力:作为中老年一代的我们的父辈需要转变观念,不再以公款吃喝为荣。作为青年一代的我们需要不断更新自己的内存,提升自己的涵养,言传身教,为下一代做好榜样,更重要的是要在市场经济下坚持向前看,不停滞、不退缩,为生产力的发展贡献一己之力。作为新生的下一代,只要做好良性循环的开端,那腐败问题便不再任重道远,解决之策也指日可待。
虽然任何一种改变都是艰难的,但在小问题上带来改变与突破的可能性,比在大问题上要大得多。想得太大,从字面上就意味着缺乏精确度,甚至只是猜测。当你问小问题时,或许重要性降低了,但至少你更确定自己在说什么、做什么,甚至会有什么良好收获。
根除腐败至少需要三代人的共同努力根除腐败至少需要三代人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