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书写”的谬论

2022-03-21  本文已影响0人  子非八爪鱼

夜读,看到一篇文章,美国作家丽萨克龙认为自由书写是一个谬论,“......等到自由发挥的狂热慢慢冷却,作者通常发现自己搁浅在第三十二页,或者一百二十七页,或者三百二十七页。或者,往往都是停留在第三页。”她承认按照自由书写流派的做法,任由思维带着文字流淌出来是让人舒爽的,解放自我的,但同时她指出:自由书写流派所珍视、强调的创造力需要语境,需要引导才能完全释放出来。

今天之前,我甚至没有听说过“自由书写”这个词,但已经照此执行了很久了,一直有模模糊糊的感觉告诉自己这样做是对的,能解开束缚、放飞灵感。仔细考虑后,我认为丽萨克龙的观点是有道理的。自由书写适合于内心独白等短小、自我的文章,或者发散性的文字,甚至可以进一步说是最理想的,但难以驾驭结构复杂、宏大的篇章。小溪细流潺潺自高山至深谷,大河滔滔东去,在一定的框架和秩序下才有真正的自由。候鸟的自由,也要基于对地球磁场敏感的脑部指引才能飞越高山大河。绝大多数人,可以说99%的书写者,脑中并没有像极少数天才一样自带磁场感应器,不具备对故事内在理解的天赋,需要计划与引导,哪怕是粗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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