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5

2022-06-15  本文已影响0人  快乐有我_c00f

大荔县心理咨询协会郭亚婵坚持分享第566天:

        没有任何事情可以造成心理上的痛苦,痛苦是来自你对事情的解释。痛苦是你创造出来的,是你对事情的解释造成了痛苦。A(事件)——>B(信念,想法)——>C(结果)。A永远是中立的A,因为同样的发生在不同人的身上会有不同的C出现。

      让我们心理上受苦的,不是事情本身,而是我们对事件的想法,和围绕着这个事件所编造的“故事”。

        负面情绪就像黑暗一样,你是驱散不走它们的,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带光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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