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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清朝的文字狱

2023-08-26  本文已影响0人  晓风知非

清政权入关后,集中全力进行统一战争,到康熙即位时,除了台湾,全国基本上实现了统一,但人心还很不安定。为了加强对全国的统治,清政府采取了严厉措施,压制一切不利于它统治的言论和各种思想表现。近三百年间,满清政权针对广大知识分子、不同意见者展开了残酷的思想打击活动。于是,大兴文字狱,从诗、文、著作、奏章、言论中,搜索影射攻击、诽谤之语,一经发现,立即逮捕人狱。

比如“明朝期振翮(hé),三举去清都。”“明朝”本是“明日早晨”的意思,却被认定是指明朝,不说到“清都”而说“去清都”,包含兴明朝弃清朝之意。“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这里的“壶儿”被说成是“胡儿”的谐音,有意诬称满人。“清风不识字,何得乱翻书?”认为是攻击清朝的蒙昧、落后,不懂文化。“一把心肠论浊清”,加“浊”字于国号“清”之上,是为诽谤。“虽然北风好,难用可如何?”指斥为影射攻击兴起于北方的清朝。“清风虽细难吹我,明月何尝不照人?”说“清风”和“明月”是暗指明朝和清朝,其意在怀念故国,不服清朝统治。“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本是咏黑牡丹,却说成是攻击清朝为“异种”,夺去了朱氏的明朝称天下。

诸如此类的诗句,统统给定上“厌清思明”诽谤朝政的罪名而处死作者。有的使用“狄”、“夷”、“胡”等字眼,也被看成是对满人的蔑视和污辱,同样处以重刑。有的使用了皇帝御用的字,如“赦”字、“皇”字,等等,这些字都不准平民百姓使用,如若使用,就是触了忌讳,犯了“大不敬”的律例,判为“僭妄”,罪在不赦。

如此等等,难以尽述。从康熙开始,到雍正、乾隆时代,在长达百余年的岁月里,文字狱屡屡不断,制造了无数起冤案,使大批才能之士、无辜的百姓惨遭杀身、灭门之祸,即使人已死去,也得“剖棺戮尸”,以示惩罚。这场持续不断的文字狱,在清朝历史上却是最黑暗而惨痛的一页,也对我们的民族性格和行为模式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一、清朝著名文字狱案例

1、查嗣庭科举试题案

查嗣庭,字横浦,浙江海宁县人。是康熙时中进士。他的哥哥查慎行,是一个文学名士,受到康熙欣赏,授为编修。他们是金庸的先祖。当时隆科多在朝中执掌大权,查嗣庭和他的关系很密切,因而被雍正授为内阁学士,叫他在内廷行走。但他一直没有得到雍正的赏识。雍正四年春,恰好礼部侍郎缺员,蔡铤积极推举查嗣庭出任这个职务。说来也赶得巧,眼看今年各省乡试就要举行急需一个大员到江西主持考试。因此,雍正就采纳了蔡铤的建议,任命查嗣庭为礼部侍郎,担任江西省的正考官。

查嗣庭到江西后,亲自拟了考试题目,叫“维民所止”。这本是《大学》上的一句话,谁料竟惹下了一场惨祸!

考试正在进行当中,就被人向北京秘密告发,说“维止”二个字,是在“雍正”二个字上斩头而成,因而诬陷查嗣庭是对当今圣上的恶意攻击和毁谤。雍正看了密告信,十分愤怒,立即发下谕旨,将查嗣庭革职拿问,交三法司严审定罪。同时还指示地方当局,说:“今闻江西考试所出题目,已经暴露查某心怀怨望,讥讽现实之意。朕料其居心不轨,平日必有记载。应速派人搜查他的寓所和行李,将他有关文字记载的东西全部没收,以查清罪证。”

圣旨发到江西,查嗣庭惊得目瞪口呆,犹如听到晴天霹雳。但圣旨是不可违抗的。当即递夺冠戴,拿到狱中监禁。因为他临时去江西执行任务,随身行装很简便。差人在他的住处只搜查到两本日记,做为罪证连同查嗣庭一起解往北京。

雍正把查嗣庭的日记展放在御案上,手持朱笔,逐页逐条地看,反复推敲,然后挥笔批驳。他一气之下,写了一道长篇谕旨,厉数查嗣庭的罪状。

经雍正“剖析”日记,又把查嗣庭算到隆科多、蔡铤一伙里,于是罪名不待审问便已问成。臣下看到雍正的谕旨,都感到皇帝已发了雷霆之怒,就都随声附和。这时,查嗣庭得了重病,死在狱中。内阁衙门连忙给雍正上了一道奏折,说:“查嗣庭受皇上重恩,得到提拔重用,却阴怀二心,诽谤先帝,诋毁陛下,臣等认为应照大逆罪凌迟处死,但现在已死于狱中,可改为戮尸示众。其子查沄、兄查慎行、查嗣溧及侄查基、查克念等应斩首。查嗣庭子侄年在十五岁以下,应给功臣之家为奴,查家所有财产,应抄收入官。”

雍正看了这个判决,感到很满意。这个案子的最后处理结果还牵涉到浙江省。雍正断定浙江好出事,特别是这次事件,沾污了考场和考生的名誉,下令停止浙江省乡试。

2、陆生楠论史案

在清朝,议论时政固然很危险,稍有不慎,就会遭到杀身之祸,但是议论古书,评断历史同样也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如触犯忌讳,照样招来大祸。陆生楠作《通鉴论》十七篇,竟被定为死罪,成为雍正初年的大案之一。

陆生楠是广西人,中举后被吏部选为江南吴县知县。雍正曾审阅过他的履历表和奏折。有一次,他接见陆生楠,提了几个问题,他答不上来。雍正很不满意,决定暂不任命,把他留在京师考察。不久,分配他做工部主事,进一步考察他。以后又接见过他,雍正仍不满意。不久,有个叫谢济世的,是陆生楠的同乡,在朝中任御史,他因为“诬告罪”被革职。陆生楠也因此事而受到株连,雍正把他们两人发配到阿尔泰去,在顺承郡王钖保手下当苦力,以观后效。钖保离京前,雍正召见他,说:“朕已告诉在军中效力的汉官等人,如果能守法自新,可以免去以前的处分。也可能心存怨恨,私自著述加以发泄。你要及时发现报告。”

陆生楠到了阿尔泰以后,一边做苦力,一边还利用闲暇写了一本书《通鉴论》这本书很快就被钖保发现,他把此书没收,送到北京审查,说:“该书语义双关,愤愤不平的话很多,显然是非议朝政。”雍正得到报告,勃然大怒。但他忍着气,把《通鉴论》一页一页地翻着,拿起笔来,逐条批驳。

雍正翻看书的第一论“论封建”,只见上面写道:“封建之制,是圣人为我们制定的万世无弊病的良规,废除它有害,不遵循它也有害。而至今却害深祸烈不可胜言,这都是行郡县造成的。”看到这里,雍正气涌心头,他觉得这话是针对他说的。因为雍正得来皇位不易。他兄弟不少,这些兄弟,希望裂土封王,以与雍正平分权利。这当 然不 利于统一。陆生楠此论正迎合了他的诸兄弟的要求。所以,这一段话深深地刺激了雍正的心。

雍正又翻开了“论兵制”,醒目的题记映入眼帘,“论历代兵制,唐朝府兵制为最好。李泌曾向唐德宗历述府兵兴废之由,府兵制被废除,国家祸乱便发生了。实行府兵之制,国家无须花养兵的费用,防止大臣专揽军权、掌握军队的后患。”雍正看到这里,下笔写道:“陆生楠此说,正暴露了他怀有叛逆的野心,又郁郁不得遢。所以才以所谓'无养兵之费’蛊惑人心;或者希图我朝更换兵制以弄乱军政。这就是持邪道以乱政,宣扬伪学以摇惑人心,为国法所不容。”

接着,是“论隋炀帝”篇。陆生楠写道:“后来的君臣,倘若不是上天赐给幸运,不得到隋炀帝君臣的恶果那是太少了。”雍正看到这里,便骂了一句:“纯属胡说。”他拿起笔就写;“隋文帝以勤劳节俭治理天下,史书上都称赞当时仓库充实而法令执行无阻。到炀帝骄奢淫荡,自取败之,怎能怪罪于天?后来的君主,不效法炀帝的行为,岂有炀帝之祸?又何必向天乞求运气!陆生楠此论,又指的是什么?”

当雍正看到“论人主”篇时,感到句句是刺他,顿时气得浑身发抖。陆生楠是这样写的:“人主愈尊贵、权愈多,那么他的生命就愈危险,祸乱愈酷烈。他可以让人活,让人死,让人得赏,让人得罚。因此,人们害怕他就更利害,敢怒而不敢言,欲报仇而不敢轻举妄动。故人们内心积蓄的仇恨必然很深,而一旦爆发必然毒烈!”雍正立即为自己辩解:“朕即位以来,日理万机,奉天行道,未尝以己意生杀人,赏罚人!

陆生楠《通鉴论》是针对历史而发,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与现政并无关系。而雍正却把书中句句、条条都和他联系起来,认定是影射朝政,攻击他本人所以,他把《通鉴论》十七篇从头至尾看了一遍,编织了一大篇罪状,打算给陆生楠定罪处死。

于是,他在批驳陆生楠这一长篇谕旨的后面汉写了一段:“陆生楠借题发挥,通篇是猖狂怪诞之说,其意在摇惑人心,扰乱政纪,对天毫无敬畏之意,真是小人之中最肆无忌惮的分子。陆生楠罪大恶极,情无可恕,朕意欲将陆生楠于军前正法处决,以作为人臣之戒!由九卿翰詹科道秉公定议后向朕报告。”

为了投合皇帝的旨意,九卿们根本不必讨论,就照雍正的旨意写了一个奏折:“陆生楠编写通鉴论的心怀愤懑,猖狂妄为,悖逆已极,拟斩首,即于军前正法。”奏章上去,雍正立即批示将陆生楠就地斩首示众。

3、戴名世“《南山集》案

清朝人修明史有个特点,那就是随意篡改明朝历史,说明朝的坏话,朝自己脸上贴金,一个叫戴名世的翰林院编修对此极为不满。通过多方走访前明遗老,参考不少文字资料,戴名世写了一本记录明末历史的《南山集》。

书出版后起初也是没事,十年后被人控告书中用南明年号,而且涉及到了多尔衮不轨之事。康熙大怒,结果戴名世被凌迟处死,戴氏家族16岁以上的男子统统斩首,女子和15岁以下男子发给满清功臣做家奴。此案同样有不少其他受株连者:

戴名世有个同乡方孝标,曾为他写书提供了一些参考资料,结果和戴名世同罪;戴氏同族人中凡是有当官的一律革职;为《南山集》作序的汪灏、方苞、王源等被杀头;给《南山集》的出版捐款的方正玉、尤云鹗等人及其妻、子,发配到宁古塔充军。受此案牵连的总共达300多人。其中方孝标已死,同样遭“发棺戮尸”。

二、清朝文字狱爆发的原因

清朝之所以出现如此之大之多的文字狱,主要还是和清朝建立政权的过程有着直接的关系,我们都知道清朝是以满族为首的政权,而明朝则是以汉人为首的政权,清朝这个政权建立的时候,也自然遭到了明朝社会百姓的强烈反对。所以在清朝推翻明朝的统治时两族的文化出现了很大的冲突。

这种排斥心理尤其在当时的文人之中有着很强的扩散,就比如当时的学者庄廷陇,作为明末时期的臣子,对于清朝的统治是十分的反对,于是他就效仿左丘明撰写《国语》的事迹,来了一波模仿秀,编著了《明史》,在这本书中。

那些文字有多“荒唐”呢?比如在《制艺序》里,他发现只写了丁亥干支,而没有顺治的年号。对出版人来说,这也许仅仅是个疏忽,但在那时却是“目无本朝,阳顺阴违”的大罪,这个大学士不知是出于公心还是私心,反正如获至宝地立即上疏皇帝定罪,胥庭清、史树骏、缪慧远等发起编书的有关人员一个也没落下,“皆置于法”。

从此以后,清廷制定了一个言论审查制度,经书诗词之类的,必须经过政府指定的官员审查、校阅才准出版发行,其他杂书禁止出版。

三、文字狱造成的危害

古代的读书人喜欢通过文字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于前朝的忠诚,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当时社会人们的思想,希望借此方式能够激发人们内心对于侵略者的反抗,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很好的对抗新建立起来的政权。

这样的行为无疑是自掘坟墓,必然会受到新王朝统治者迫害,毕竟谁也不想自己的政权因为这些舆论和文化思想而崩塌,所以也就在历史上上演了一出又一出所谓的文字狱。

翻看我国的历史,不难发现历朝历代都有文字狱的光荣传统。早在西周之时,就有周厉王令卫巫监谤、引发国人暴动的事例。秦朝最早开了焚书坑儒的先河,有多少文人学子都惨死其中。曹魏末年,嵇康因写作的《与山巨源绝交书》令权臣司马昭"闻而恶之",而被斩于东市。魏晋至明末,著名的像乌台诗案、明太祖的几次文字狱等等,一直在延续和激化这种情况。只是到了满清,文字狱在不断地量变积累中实现了质变,最终让思想控制达到了顶峰。

清初到中叶的文字狱,是清朝统治者镇压人民的一种极其野蛮的残暴手段。它不仅无情地取缔人们的言论、思想而且连肉体也一起消灭。在这方面,它可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等量齐观,甚至更有超过前人之处。可以说文字狱严重地窒息了人们的思想,逼得知识界、学术界不敢触及现状,把头埋到故纸堆里,导致思想、文化的畸形发展,形成了“万马齐喑”的局面。

满清文字狱严重违背了人的天性,扭曲了中华民族的民族心理。鲁迅笔下的中国人的劣根性,很大程度上就是来源于此。文字狱所制造的精英科举内斗、平民极度内卷的社会环境,是导致近代中国落后于世界的重要诱因。

文字狱是主观性最强,也是最不应该出现在历史中的惩罚手段,因为文学本身就是用来抒发情感、记录事实的。如果与政治沾边,那么文学就不再是单纯的文学,文学的表达也会有很多的顾及,如果写篇文章都有杀头的危险,那就没有人愿意表达自己的真实观点。

长达几百年的文字狱给我们留下了惨痛的历史教训。也启示我们,一定要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认清环境的本质,决不能再走了闭关锁国的老路。在思想上决不能站在反人性、反理性的一面,一定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发展是人的天性,全面发展是人的本能要求。任何片面的发展,都是要付出相应的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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