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一、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步骤
清点出财产物资的实存数后,企业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并对财产清查结果做出处理。对于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可分为审批前与审批后两个步骤。
1.审批前
根据“库存现金报告表”“账存实存对比表”等已经查实的数据资料,填制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数相符,同时根据权限,将处理建议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
2.审批后
企业清查的各种财产的损溢,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企业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对财产清查结果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账务处理,填制有关记账凭证,登记有关账簿,并追回由于责任者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
二、“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的设置
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及其处理情况,应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该账户属于双重性质的资产类账户,下设“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和“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两个明细分类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该账户的借方登记财产物资的盘亏数、毁损数和批准转销的财产物资盘盈数;贷方登记财产物资的盘盈数和批准转销的财产物资盘亏及毁损数。企业清查的各种财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应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所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在期末结账后没有余额。
三、财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一)库存现金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1.库存现金盘盈的账务处理
批准处理前,调整账簿记录,做到账实相符。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报经批准后,退还他人或作为利得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需要支付或退还他人的金额)
营业外收入(无法查明原因的金额)
2.库存现金盘亏的账务处理
批准处理前,调整账簿记录,做到账实相符。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报经批准后,记入费用或收取赔偿。
借:其他应收款(可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的金额)
管理费用(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净损失的金额)
营业外支出(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净损失的金额)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二)存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1.存货盘盈的账务处理
批准处理前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报经批准后,冲减“管理费用”。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2.存货盘亏的账务处理
批准处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报经批准后
借:其他应收款(可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的金额)
管理费用(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净损失的金额)
营业外支出(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净损失的金额)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三)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盘盈的账务处理
报经批准后
借:固定资产(按其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根据盘存凭证填制固定资产交接凭证,经有关人员签字后送交企业会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账,并作为前期差错处理。
2.固定资产盘亏的账务处理
批准处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涉及增值税和递延所得税的,还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报经批准后
借:其他应收款(过失人及保险公司应赔偿额)
营业外支出(盘亏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和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差额)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
(四)结算往来款项盘存的账务处理
1.对于经查明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可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
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2.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则作为坏账损失冲减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