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忘不掉的,都是永远好不了的疤

2017-11-28  本文已影响27人  兜兜有糖dodo

——你已经忘了他么?

——哦,我早都忘了。

——我还没说他是谁呢?

——…………


09年的2月份,那时候我已经不太穷了,开淘宝店2年也有一些积蓄了,所谓不太穷,就是出门可以不用再坐硬座火车,不用再住火车站旁边30块一天的通铺,可以买的起飞机票以及住的起如家酒店。

于是,我买了一张飞机票,飞去了北京。

同学仑反复跟我说,“肖,我答应帮你找到他,但是你千万不要做出过激的行为,毕竟他也要结婚了,而且我还要跟他做朋友呢……”,“你放心吧,我又不是傻逼,我会顾及到你的,你放心你放心,我还来不及感谢你呢”


这已经是我找他的第四个年头了,要从05年9月开始算起吧。

年少的时候,我总是在想,一个人怎么会消失的这么彻底呢?

那时候的我,喜欢熬夜,喜欢在深夜所有人睡觉后开始写文章,因为安静的缘故吧,夜晚的文章总是充满了忧伤。

写完文字,习惯性的开始搜索。用他的名字,他的学校,他的地址……一页一页在百度翻,找寻蛛丝马迹。在互联网社会,我无法相信一个人会消失的如此彻底。

再后来的日子,有了人人网、有了微博、有了微信……这竟然变成了一种习惯,只要有了新的社交媒体,我就会开始找他。

至始至终,没有一丝线索。


我和同学仑约在了北京“知春路”地铁站,这是他学校门口,他在这里上研究生。

我记得学校门刚进去,有一个大池子。仑欢喜的跟我说,他最喜欢在这里钓鱼,他钓上来再扔回去钓上来再扔回去……

我无心听他的趣文,心里开始忐忑,等会该怎么面对他呢?

4年里,我编撰了许多见面的场景。比如,我见到他后,要笑笑的像个陌生人对他根本不屑一顾,让他后悔;再比如,我要破口大骂发泄心里的怨气,或者直接去扇他两个耳光,甩头就走,这有多帅气?

决口不能提爱他、想他,决口不提!

也不能让他知道我留过多少眼泪,那逊爆了!


是呀,我留过的眼泪也有几斤了吧,再哭会瞎了吧。

关于他走的理由,我至始至终搞不明白。

贝卡说,“你还搞什么明白呀?有什么好明白的?渣男懂不懂呀!渣男需要给他一个理由么?”

“那也需要给我一个答案啊?”

“消失不是答案么?不顾你不是答案么?”

“总之,我想亲口听他对我说”

“懒的理你了,你是傻逼,为这种人悲伤你就是傻逼!”

我21岁的生日,22岁的生日,23岁的生日,24岁的生日都是相同的一波朋友陪我过,连形式都类似,一定是吃吃喝喝后去KTV唱歌通宵,年轻时候的精力无限。

妖魔鬼怪一群人,横七竖八的躺在沙发上狂吼。

但每次一到凌晨,我都会捡起手机,任KTV炒乱一团,任酒精N杯下肚,这时候的我都会异常冷静,紧紧抓住手机盯着号码。

他会打来的吧。因为他从来没有忘记过我的生日。

我喜欢在每次生日狂欢后,回到电脑前,写下一篇纪念生日的文章“今天,我21岁了”“今天,我22岁了”“今天,我23岁了”……

“依旧没有等到他“”。


仑说,“完蛋了完蛋了,他居然和他老婆一起来了,我为了骗他过来,我居然当着他们面说我要借钱,让他去ATM机帮我取钱,肖,为了你,我毁了我的一世英名啊,啊啊啊!”

我想笑,这样的理由你也能编出来,果然是钓鱼钓傻了。可嘴角动了动,没笑出来。

仑把我安排在他们学校一个小咖啡馆里,他不断对我说,你要快一点啊,不然他老婆一会来了就穿帮了。

好,我等他。


在找他的四年里,我写过很多很多的文章,如果这些文章还有所修饰(就像这篇一样),那么关于写给他的信,心肺全部挖出了、砸碎了。

我还留着他的e-mail,那是因为我仅有他的e-mail了。我给这个e-mail中投入无回音的信,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回信,“本e-mail已被注销”,最后的一线希望渺然。

我把写给他的信一一保存好,标题:给他的第一封信,第二封,第三封……

很多年很多年,我敢看自己写他的文章,却从来不敢打开这些信。

卑微如蝼蚁的文字


他进来了。我看到了他脸上的惊诧。对,不是惊喜。

他坐在我的对面,我看着他的眼睛,里面写满了不知所措。

仑说他在北京也不太好。

是的,看起来不太好,4年前的他还是朝气,现在竟然有些暮气。

我的手放在桌子上,他扣住了我的手,我想抽开,竟发现失去了力气。

我想像到无数开口词语,竟只说了一句“你还好么?我这4年很想你”

于是,我盯着他的眼睛,默声,落泪。

大滴大滴眼泪落在脸上,再弹在桌面上。

他说“我很想你,我依旧很爱你”

我回他“听说你要结婚了,恭喜”

……

我倚靠在知春路的地铁扶手,无力的瘫着。地铁在开,我看着地铁窗中映出的自己,模糊扭曲的画面真的很丑

我坐上了第二天一大早的飞机返程,在飞机上,我努力仰着头,不让眼泪再流

我删了他留给我的手机号码,我想,就这样吧

那我还能怎样呢?

至始至终,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离开我。


上班以后,很多次去北京出差

我倚靠在后海栏杆上,手里握着酒瓶,和朋友笑的失声

后海灯红酒绿,歌舞升平,今天我们不醉不休!

北京,这个城市真令我觉得讨厌。

风大!冷漠!呼吸都要窒息。

关于知春路,我死都不要再去


17年的一天早晨,我走路上班,紧紧的攥住拳头,长长的指甲嵌入肉中,留下4道血痕

双手疼痛到麻木,但内心却觉得舒服了很多

——你已经忘了他么?

——哦,我早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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