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第一的好看
林晓雨曾经对路书同说过,如果她哪天变的不好看了,就离开他,到一个他永远也无法找到的地方活着,慢慢的在心里想他。
她还让路书同永远不要去找她,因为如果他找了,林晓雨会忍不住想见他,可是自己不好看了,就一定不能见他,那样心会难受,疼,像撕开一样的疼。疼的会死。那样,就连在心里默默想他都做不到了。
路书同总是笑,然后看着她,说,你好看,你比天上的仙女儿还好看,我的晓雨啊,第一的好看。
林晓雨就啐他,不要脸。说谎话脸都不红。
路书同就笑的更开心,我脸当然不红了,因为我的晓雨就是第一的好看,可是,你脸红什么呀?还是像桃花那样的粉红,哈哈。
林晓雨就认真的眼泪都会滴出来,说自己说的是真的,让他记在心里,如果那天真来了,就让路书同去喜欢木诗雅,她好看,真的好看,而且也喜欢路书同。
所以,当林晓雨真的不见的时候,路书同哭了。他像个孩子一样抱着自己的肩膀蹲在门后的角落里。那里的地上还有一封林晓雨写的信。信上的泪渍大片大片的。有林晓雨的,有路书同的。
木诗雅带着三个人才撞开那扇不知道多久没有开过的门,路书同蜷缩在地上,脸色黯的像是一个会呼吸的死人。
木诗雅冲过去,抱住了路书同,她的眼泪滴在路书同的脸上,滑下去,滴在了那封信上。那信终于破了,浸透了一个窟窿,就像这滴在上面的三个人一样,心里扎了一个巨大的窟窿。
路书同没有去找林晓雨,他在医院里生了一场病之后,就似乎彻底忘记了这个人。
他开始追求木诗雅,这对一直在追求他的木诗雅来说,简直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幸福。
这是所有看到他们走在一起的人脑子里蹦出来的第一个词。
般配。
这或许是第二个紧接着出现的词语。那场大病夺走了路书同对林晓雨的所有记忆。而时间,就像是另一场大病,夺走了所有人,对林晓雨的记忆。
生活就突然在某一天,某一刻被擦拭掉了一部分,干干净净的,就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路书同用自己的全部去爱木诗雅,他为她写诗,念那些美的心碎的情话,他帮她梳头,戴上好看的发钗。他总说她好看,第一的好看。比天上的仙女还好看。可是他总觉得有些奇怪,为什么每次这么夸木诗雅的时候,她的脸就会变白,明明是要变的红才好,像桃花那样的粉红。
木诗雅怀孕了,路书同开心的围着躺在病床上的木诗雅转,这个似乎一直颜色灰淡的世界,终于给了他一抹七彩的虹,挂在离眼不远,手却无法碰到的位置。
书同,你觉得孩子叫什么名字好?
叫晓雨,春晓的晓,春雨的雨。叫林晓雨。
木诗雅呆了,眼泪一下就漫了出来。路书同没有看到,他只是在那里把耳朵贴在木诗雅的肚子上,嘴里轻轻的念着,晓雨,晓雨,我的晓雨。我这个世界上,第一好看的林晓雨。
木诗雅突然好恨,她恨自己,恨眼前这个男人,恨自己肚子里的孩子,然而她最恨的就是那个突然消失的林晓雨,那个夺走了一切,却只给自己留下了一具空壳的林晓雨。她在一个下午的时候坐上了入川的火车。带着一把装满了子弹的手枪。
五天后,她看到了那个女人。那个剪着短发,穿着藏蓝短衫的女人。她正在一所教会学校里教书,木诗雅在窗户外听了好久。她正在讲旧约七章四节,木诗雅听着那个好听的声音这么说着,神说,地上的罪人啊,你们的罪已经无法抹去,你们的罪刻在了永恒里。你们的灵魂里沾惹了罪恶的尘埃。我爱你们,我用我自己的身体替你们赎罪,一年,两年,一千年,一万年,我在永恒的赎罪台上用我的痛苦来弥补你们犯下的可怕罪行。我将永生,而你们,将永远无罪。
“砰~!”手枪的声音喷洒了一捧血在地上。
“砰~!”又是一声枪响。
路书同接到了木诗雅的死亡通知,他平静的拿着那张油墨跳舞的白纸,坐上了入川的火车。他看到了木诗雅的尸体,一颗子弹从上颚凿穿了脑袋。
还有一具尸体,子弹打在了太阳穴上,尸体的半边脸都毁了,而剩下的半边脸。
好看,第一的好看。
路书同不自觉的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