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这件事,保命要紧
1. 我是9月13号告白的,我喜欢那个人五年,从15岁到20岁,人生的四分之一时光都耗费在了“喜欢xxx”这件事情上。
“你知道我喜欢你的事情吗?”
我和他平时联系极少,除非我主动,否则他不会主动找我,我聊天段位太低,每次和他聊都感觉像是在用一把生锈的菜刀砍猪皮,实在是聊不出了所以然来。那天,我实在忍不住了,便说出了这句话。
“不值得的。”
他这么说。
我放下手机,关系好的舍友在吃鸡,我不想打扰她,自己攥着手机抽泣了三秒钟。
你经历过只有三秒钟的撕心裂肺吗?
那三秒,天好像裂了,我五年里对他的喜欢喜欢已然是一种习惯,然而现在就这样了结了。
可三秒之后,一切正常,就像听到悠悠怀孕的关谷神奇,那几秒被无限放大,可现实世界还是要回归的,支离破碎后,一切还原。
我告诉自己,成年人,不能因为告白失败这点事情就被压住了隐形的翅膀。
2. 18岁时最喜欢什么书?
如果那时有人问我这个问题(虽然没有),那我一定会回答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是暗恋的故事那,看着让同样暗恋的人心碎。
我那时好像陷在迷宫里了,不停的看这些故事,然后哭得丑到爆。
但同样,也是这本书变相的拯救了我。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本书里女主角用尽其短暂的一生来喜欢男主角,可她却选择不出现在他的世界里,最后甚至为他生下一个孩子。
这大概才是真爱啊。
我做过一个假设,如果我喜欢的他问我要五千块钱,我恰好有五千,那么我只会给他两千。
做过这个假设之后,我突然松了口气,原来我的喜欢还不是这么浓烈。
我高一的时候和他是同班同学,那时我还是个活泼的小姑娘,拿着一张名字表一个个问同学叫什么,最后,只剩下一个人的名字没有对上,这时,他走了进来,个子不高,瘦瘦的,我上前问:“你是xxx吗?”
他是:“是。”
随后,机缘巧合我们做了同桌,我和他脾性不算合,他身上很多地方我也不喜欢,可是当我静下心来细细将这些我讨厌的地方全部挑出来后,我发现我还是喜欢他。
他的一切不好的地方,因为是属于他的,我都可以接受。
可是他并不喜欢我。
我渐渐变得古怪,也许是青春期,也许是父母给的压力,我从一个能把屋顶吵翻的小女孩儿变成了同学口中:“和大家不在一个世界”的人。
大概是我要命的自尊在作怪,既然你不喜欢我,那我也不喜欢你……
后来因为一件小到我都想不起来的事情,我们不再说话。
在这段时间里,我满脑子都是他,他不喜欢我是显而易见的,那么我就安慰自己:“至少他也没有其他喜欢的人。”
然而自我安慰在高三时就被打破了。
我和两个朋友一起聊八卦,当我从一个女生嘴里听到他和一个我不怎么喜欢的女生在一起过时,好像一盆凉水浇遍了我的全身。
浓不浓烈其实不重要,事实是他不喜欢我,我浓烈的烧成一朵玫瑰也没用,他会喜欢别的女生,而我则只能呆呆的望着他。
好姑娘有收有放。
我恍然惊醒,大彻大悟,决定亲手以告白为青春的结局,斩断这烦心事,然后好好生活。
那份喜欢再重要,也要好好过自己的生活,勇敢一次,他若不答应,那就从他这棵树上吊着的三尺白绫上来个悬崖勒马。
暗恋这件事,保命要紧。
3.
《原来你还在这里》的莫郁华,《白夜行》的亮司,这两个人我最为佩服。
第一个为了一个男人默默付出那么多,最后却选择默默归隐心事离去。
第二个为了爱的人,愿意一辈子活在黑暗里。
我常常会想,现实中真的有这样的人吗?
可以为了自己心里那个人没有怨言的一直燃烧自己。
我也常常会想,这样的事情真的值得吗?
把心思用在一份没有结果的感情上。多少年后回眸看往事,发现青春里只有一个他。
有人说,冷暖自知。
有多喜欢他,只有自己知道,是否值得,也只有自己知道。
这世上有一种感情,叫你若安好,我是不是晴天都无所谓了。
忘我,大概是暗恋的最高境界吧。
4.深夜码下这些字时倒是有些许泪目,可想起来也没有什么遗憾。
我常常回忆起高一的时候,他平静的告诉我他初中不想上学离家出走,朋友开着车疏导他,他后来还去上岛咖啡干过一段时间,不过最后还是回归学校的画面。
我怀念那个他和我讲述他过往的场景,心中却没了什么波澜。
朋友告诉我他在大学里有了新的喜欢的女生,我也只是“哦,那这样我就放心了。”
前几天听为爱痴狂。
听到“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像你说的那样爱我。”时。
我弱弱的说了句:“不敢。”
告白后第65天,最喜欢的书终于变成了《象棋的故事》。
这世上有莫郁华,亮司这般痴情的人,叫人提起来唏嘘不已。
但我却期望这世上所有有过无疾而终暗恋的女孩子们,都不是痴情种,对暗恋都人来说,这世上最苦的,不过就是一个情字啊。
请抹抹眼泪,骗自己说:“我已经忘了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