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

2024-08-28  本文已影响0人  北方的胡杨

《刑事诉讼法》第46条的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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