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片周刊:第17期
(全文885字,4图,预计阅读2分钟)
这里记录自己一周内发生的思考,欢迎你来。
本期看点有……
一、认识事物的doctors模型是什么?
二、什么是GEAR学习法?
三、哪个品类是To C的下一个蓝海呢?
四、民法典中为什么把高空抛物写进去?
一、认识事物的doctors模型是什么?
你是怎么认识事物的呢?欢迎留言分享。
二、什么是GEAR学习法?
第一步,瞄准目标(Goal)。这里的目标,不是人生目标,而是能让你靠近人生目标的学习目标。就像我们用导航仪,输入目的地(人生目标),输入目前位置(现状),会出现一条路径,而顺利走过这条路,就是我们的学习目标。
第二步,萃取方法(Extraction)。如何能顺利走过这条路呢?书中、网络上、老师口中有无数需要我们学习的道理,但哪些道理才是真正能帮助我们的呢?这时候我们一定要萃取出成功前辈们的具体做法,而不要听信那些被包装出来的伪大师们的说法。
第三步,模仿行动(Action)。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从“我早知道”到“我已做到”,世界上最快的学习是边学边用。你是否能立即行动,实践前辈分享的方法呢?
第四步,反思优化(Review)。失败可能是因为半途而废;而成功则需要坚持做对的事、不断改错的事。我们对实践后的成果进行优化,最终形成我们自己的经验和新习惯。
三、哪个品类是To C的下一个蓝海呢?
整理了一些 to c 的创业方向,接下来需要按图索骥,看看哪个品类还有蓝海或机会了,转自(噗一声)
四、民法典中为什么把高空抛物写进去?
来看看高空抛物的杀伤力有多大。
而最新的民法典将高空抛物的处理方法有了明确的规定: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本条最重要的信息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有望解决一刀切“连坐”问题。(转自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