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来拿”是怎么回事

2019-05-22  本文已影响0人  曹公奇本真语文


“自己来拿”是怎么回事

          ——《拿来主义》解读之一

                        曹公奇

      面对文化遗产,到底应该怎样批判地继承呢?我们看看鲁迅先生的说法。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一文,是他论述文学遗产批判继承问题的一篇最重要、最深刻的文章,为我们指明了对待文化遗产的正确方法。

       文章一开始,鲁迅先生就指出,中国一直是“闭关自守”,自己不出去,也不许别人进来,奉行“闭关主义”政策。但当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就变成了什么都是“送去主义”了,仅仅是文学艺术方面,就既“送”古董,又“送”古画和新画,还准备“送”“活人”去国外传道等等。鲁迅列举了“闭关主义”和“送去主义”的表现后,来了个大转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但我们没有人根据“礼尚往来”的仪节,说道:拿来!也就是说,我们只知道一味地“送去”,却不在礼节上注重有来有往,在“送去”之外,再“拿来”一些。

       接下来,鲁迅先生又为我们分析了“送去主义”的危害。虽然我们地大物博,虽然我们也很大方很大度,但是,如果一味地只会“送去”,总有送完的时候。就像尼采一样,尼采自诩他像太阳一样,光热无穷无尽,只是给与,不想取得,就像只是“送去”,不愿“拿来”一般,结果尼采最终发了疯。中国当然也不是太阳,光热无穷。有人说中国地下的煤储量丰富,足够全世界几百年之用,但是,几百年也会用完的。我们如果只知“送去”,那么,再多再丰富的物产也有送完的时候。那时候,我们的子孙怎么办呢?如果没有给子孙后代留点“礼品”,到时候他们只能当乞丐去乞讨了。讨来的东西,那就不是“抛来”的,而是“抛给”的,也就是“送来”的。“抛来”是扔来的意思,中性词,不含有轻蔑、侮辱的意味;而“抛给”呢,就是故意扔给你,犹如“嗟来之食”一样,含有轻蔑、侮辱的意味。自我安慰、自我粉饰地说是“送来”,实际上就是“抛给”的意思。比如,英国的鸦片,德国的废枪炮,法国的香粉,美国的电影,日本的“完全国货”等等,都是外国给我们“抛给”的、“送来”的,而不是我们“拿来”的。所以说,如果一直只是“送去”,没有“拿来”,最后只能落个“送来”的结局。而“送来”的各种东西,无论你是需要还是不需要,无论你是喜欢还是不喜欢,你是无法选择、无能为力的,只能屈辱地默默接受。这就是“送去”与“送来”的关系。

       鲁迅也并不是完全反对“送去”,而是反对那种只知“送去”、不知“拿来”的“送去主义”行径,所以他强调:“送去”之外,还得“拿来”,这就是“拿来主义”。“拿来主义”者“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

      鲁迅提出,要“自己来拿”,这是怎么回事呢?

       这就是说,拿来主主义者首先要“运用脑髓”,学会思考,学会辨别,哪些是我们需要的,哪些是我们不需要的,要认真想一想,学会分析,根据自己的需要“拿来”,而不是任由别人“送来”。其次,要“放出眼光”,就是视野开阔,从长远计,能有眼光,能够分清是需要的还是不需要的,根据需要自己挑选,自己来拿。这是一种自信、自强的表现。

        那么,到底应该如何“自己来拿”呢?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鲁迅在这里用了一个大的比喻。用“大宅子”比喻旧的遗产或者就是文化遗产吧,不管这个“大宅子”是怎么得来的,首先是要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这是对待文化遗产的首要态度。

       但是,如果对旧的遗产持反对态度,或者被它吓破了胆,手足无措,“徘徊不敢走进门”,也就是不敢接收这个旧的遗产,那无疑是懦弱无能的人;如果为了表示自己的“革命”,就“放一把火烧光”,故意毁坏遗产,也就是全盘否定遗产,那就是“昏蛋”;如果全盘接收遗产,就连遗产中那些有毒有害的东西也全盘接收过来,“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就是“废物”了。我们愿意做“孱头”吗?愿意做“昏蛋”吗?愿意做“废物”吗?

       这三种对待遗产的错误态度,当然不是“拿来主义”者的态度。鲁迅先生说,“拿来主义”者对待遗产的态度是:占有,挑选。

       对待文化遗产,首先,要占有,这是“拿来”的基础。占有,是“拿来”的第一步,是“挑选”的前提。只有“占有”了文化遗产,才能有可能进行挑选、处置;如果不首先占有它,“拿来”就是一句空话。

       在“占有”文化遗产的基础上,还需要对它进行“挑选”,就是要分清遗产中有益无害、有害有用以及不需要的无用的东西。对待有益无害的遗产,像“鱼翅”之类,就要勇敢地了拿过来,把它“吃掉”,也就是要“拿来”,而且要“使用”;对待既有毒素又有用处的遗产,像“鸦片”之类,可以把它送到药房去供治病之用,就是要去除有害的方面,要吸取、使用它有用处的方面;对于那些没有用处、不需要的遗产,就像“烟灯”“烟枪”“姨太太”一样的东西,除了只留少许送博物馆以外,其余一律加以毁掉或驱散。

       总之,对于旧的遗产,要根据需要,“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这才是“拿来主义”者的正确做法。

      “拿来主义”者在“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之后,还需“创新”。“占有”“挑选”,是为了分辨并区别对待;区别对待之后,要能够推陈出新,“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会成为新宅子”。但要“创新”,“拿来主义”者必须首先“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这是“拿来主义”者的必备条件。

       作为“拿来主义”者,首先要沉着,就是能够从容镇定,不慌不忙;其次,要勇猛,就是既要勇敢,而且要气势强大;第三,要有辨别能力,能够根据不同事物的特点,在认识上加以区别,特别是能够辨别清楚遗产中有害、有益或无用的成分;第四,继承遗产者,还需要不自私,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不顾别人。这四个条件,是实行“拿来主义”的决定性条件。如果遗产继承者,不具备这四个条件,要么心神不定、慌张匆忙,要么胆小怕事、没有气势,要么不会辨别、良莠不分,要么自私狭隘、不顾大局,这样势必无法真正“拿来”,无法批判地继承文化遗产。只有具备了这四个条件,才能更好地实行“拿来主义”。真正实行了“拿来主义”,人和文艺都会走向新生。因为,“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

      至此,鲁迅先生为我们阐述了对待文化遗产的正确态度和做法,着重说明了对待文化遗产,我们要善于“拿来”,而且要根据需要,自己挑选,自己来拿!这样在“拿来”的基础上,才能发展,才能创新。

       这篇文章,虽然主要谈的是如何对待文化遗产的问题,我们试想,当代社会的各个领域,诸如科学、技术、经济、文化、教育等等,是不是也应该像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实行“拿来主义”呢?答案是肯定的。对待一切外来的、旧有的东西,都应该实行“拿来主义”——占有,挑选,创新——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这就是今天我们仍然在读鲁迅先生《拿来主义》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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