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之丧”辩(三)
——《论语》学习之17·21-3
【原文】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
【白话】孔子说:“吃大米饭,穿锦绣衣,对于你来说心安吗?”宰我说:“心安。”孔子说:“你心安就去做吧!
【思考之六】谈谈你对“心安不安”的理解和做法。
宰我对守丧三年的论辩,可谓是有理有据,以客观世界的礼乐制度和大自然的运作规律做为标准,这两条并且都是夫子一项所强调的。然而,孔老夫子并没有跟着宰我的思路来谈“三年之丧”与“一年之丧”的道理,而是静静地问宰我:“父母去世一年,你就吃好的,穿好的,你能心安理得吗?”夫子直接把宰我从“客观世界的外在标准”转移到他“个人内心的情感需求”上来,此即直指人心,反求诸己。试想:父母去世,子女却心安理得的享乐,他还有仁爱之心吗?
“于女安乎”,“安”,即指心安。你心安不安呢?孔子在回应宰我的问题的时候,是要他回头去关照自己的内心是安还是不安?就是要他反求诸己。这是孔门最主要的学习方法——“君子求诸己”“反求诸其身”。儒家的“反求诸己”,就是要我们在做事情的时候,要时时回头看,观察自己内心的一种状态。孔子教导宰我,在其他很多主张上面都可以立论有据,可以滔滔不绝,但对于守丧这件事情,至于是三年或者一年这件事情,一定要回到自己内心上到底安或不安上来。这个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
原本老师的问话,是要宰我好好反思的。谁料宰我似乎没有体察到孔子的用心。居然直截了当回答“安”。蕅益大师用“丧心病狂”四个字对“安”字作了点评。父母过世刚刚一年,就吃喝玩乐而且心安,这叫丧心病狂。
孔安国:“责其无仁恩于亲,故再言‘女安,则为之’。”朱子《集注》曰:“夫子欲宰我反求诸心,自得其所以不忍者。故问之以此,而宰我不察也。”夫子是想宰让我反求诸心,自己问自己的良心,就知道是为什么不忍心安了,但是宰我没有觉察。钱穆先生曰:“宰我本普泛设问,孔子教其反求之心以明此礼意。而宰我率答曰安,此下孔子遂深责之。”
安不安是个人的感受问题,宰我说“安”,老师也没办法,总不能说“你不可以心安”吧?孔子的回答也很巧妙:“女安,则为之。”你如果心安,你就去做吧。朱子《集注》说:孔子“初言女安则为之,是绝之之辞。又发其不忍之端,以警其不察。而再言女安则为之以深责之。”钱穆先生也说:“而宰我率答曰安,此下孔子遂深责之。”往下才是夫子深责宰我的话。“叫人不醒,搁不住一怂”。
古礼要求:父母过世,孝子在墓旁搭个草庐,作为守丧之所;孝子住在草庐里,穿麻布的丧服和草鞋,睡草垫,枕土块,三天之后吃稀粥,三个月后可以洗头,头一年里不吃蔬菜瓜果,两年后才可以吃醋和酱,满二十五个月除丧后才可以饮酒吃肉;守丧期内不能弹琴、唱歌,不能有任何娱乐活动;不娶妻纳妾,不行夫妻之事。《孝经》云“此哀慽之情也”,因为“夫悲哀在中,故形变于外也”。
《中庸》说“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亦不敢作礼乐焉。”不是圣人不是天子就不能作礼乐。为什么制礼作乐需要圣人?因为他了解人性,他作出来的礼乐合乎大多数人的人性。礼乐是依照普遍人性而制的。《礼记》《孔子家语》都记载了子夏、子张为父母守丧的故事,还记载了子路为姐姐服丧的故事,说明圣人之所以制礼,就是“过者抑之,不及者补之”,情感太多的人需要克制一下;感情不够的人通过礼节,让自己再加深一些,以求中和之道。
【思考之七】孔子要宰我去反省、去观察自己内心的状态,这是一个怎样的教导?
当宰我不面对自己内心的仁德存养,却从客观世界的制度功效和事物规律,抛开心性的基础,再怎样巧言善辩说守丧一年的合理性,终究是背离了儒家的心性之学。蕅益大师评点说“唤甚么作礼乐,可耻可耻。”礼乐的根本在于仁心,去掉三年之丧,这就等于没有了孝心仁心,还谈什么礼乐呢?不仁之人还谈礼乐,这就是可耻。冯友兰说“人必有真性情,然后可以行礼”,这就是为什么孔子说“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
孔子说“心安与不安”,是人心性幽微的跃动,是内在情感的自我体会。就是要我们体会那个欲报之心、感恩之心。如果没有那份真心,在形式上做,礼就不是真实的。《古注》说:“今人假极不肖,心无哀思,即便是依照国家法律所在,不敢不服的强服三年之丧,又有何意义呢?”造作虚伪的哀情不仅不孝,比不孝还糟。如果行礼作乐却没有内在的真情实感,那就是增加虚伪。礼乐的根本在于仁,仁的根本在孝悌,而人能行孝悌在于知恩、念恩。所以要恢复礼乐就要从“对父母恩德的忆念”开始恢复,把对父母的真心恢复出来!
当然,孔子不会只停留在这里。你现在的状态,我不能教你,因为你想这样做,我无法改变,可是应该怎么做、怎么想呢?孔子则跳出宰我的那个内心状态,接下来指出一条应该怎么想、怎么做的真正学习的道路,或者说是上达的一条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