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又不能温故而知新
01
16岁的时候,我的梦想是在23岁嫁给姜小松。
姜小松家在集贤路卖墨子酥,生意好得已经在小城开了两家分店。在姜小松成为我的高中同学之前,我去他家买过无数次墨子酥,但我并没有记住他。
对于这一点,姜小松特别的不甘心,他一脸固执地盯着我问,冯莎莎,你再仔细想想,你确定对我没印象吗?我无辜地点头,他只好摇头叹息,据说来买墨子酥的女孩大都醉温之意不在酒,你怎么就无视我了呢?
姜小松的那副样子,看起来特别好玩。我由此认定,他是个有趣的人。
有天,他突然从背后敲了敲我的脑勺,说,嘿,冯莎莎,做我女朋友呗。这样以后你每天都可以免费吃墨子酥了哦。我回他,切,你以为那点墨子酥就能收买我吗?
回头的瞬间,刚好撞上姜小松那张笑意盈盈的脸,心里像是有惊雷飞过,而我就那样惊慌失措地跌进姜小松的爱情里。
现在想来,时常觉得不可思议,两人怎么会腻歪到那种程度?身边的人都偷偷摸摸地暗恋,我俩偏要手牵着手,将恋情大张旗鼓地昭告天下,惹得老师和父母一片惊慌。还好成绩排名没受到影响,后来他们也就睁只眼闭只眼。
小城很小,我再去买墨子酥的时候,就有排队的阿姨和姜小松的妈妈开玩笑,你儿媳妇来啦,赶紧给我们打个折。我看着她们痴痴地笑,心里比吃了墨子酥还要甜。
其实我和姜小松都已经盘算好了,以后留在本市读大学,毕业的时候,就光明正大地去领证。按照剧情来发展,多年后,我们就可以自豪地说,我一生只爱过一个人。
02
可你知道和一个人恋爱多年,是怎样的一种体验吗?
和姜小松在一起七年后,我们渐渐就有点相看两厌。大学最后一个圣诞节,姑娘们都忙着约会。她们对于我的落单,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好像这种节日里,我和姜小松去跟风凑热闹,才是浪费资源。可那天,我的小浪漫心理作祟。对姜小松软硬兼施后,他总算从游戏里出来,答应去吃大餐。
我站在男生宿舍楼下等他,寒风从耳边呼啸而过。姜小松磨蹭着下楼,表情有些不情愿。我的样子看起来有点可怜,因为这场约会怎么看都像是我眼巴巴求来的。
两人一起往学校门口走的时候,姜小松问我:“非得去市里吃饭吗?”
“嗯。”我从鼻子里发出一个字,有些赌气地加快脚步。要是姜小松在这个时候能讲个笑话缓和气氛就好了,可他什么也没说。上了公交车,姜小松拿出手机玩传奇。我挤在人群里,开始怀念以前坐车时,他用双手帮我圈出来的小世界。现在这个人分明还在身边,却陌生得好像不是他。
你看,其实和一个人恋爱久了,并不是一件好事。
最近一两年,我和姜小松在这段关系里变得有点懒。懒得为对方制造惊喜,懒得逗对方开心,甚至懒得审视这段感情。那种感觉就像打游戏突然满级了,有点无趣,也有点厌倦。
03
即便厌倦,我也从来没想到有一天,我和姜小松会走到岔路口。
那时距离毕业,还剩三个月。换句话来说,三个月后,我就可以实现十六岁时的梦想,嫁给姜小松。春节的时候,我去姜小松家吃饭,他爸给了我一个特别丰厚的红包。我美滋滋地收下,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可是后来,一切怎么就在一夜之间变了呢?
那个霞光满天的傍晚,姜小松给我补过生日。他带我去的那家餐厅,价格贵得咂舌。我将菜单翻来覆去地翻了好几遍,一个菜也没舍不得从嘴里报出来。
姜小松有些不耐烦:“你到底还吃不吃啊?”
我积攒了的情绪几乎就要喷薄欲出,脑海里像是放了一场无声的电影。我想起姜小松帮小师妹补习高数忘记我的生日,想起姜小松对着长发飘飘的师姐幼稚地吹口哨,想起姜小松每天絮絮叨叨像个小老头,心里突然涌出一种深深的厌倦感。
下一秒,我站起来,说:“我不吃了,……我们分手吧。”
声音有点大,餐厅里很多人齐刷刷地看过来。姜小松面子挂不去,压低声音说:“我说你是不是吃错药了?”
我没有理会他,而是拎着包出了餐厅。抬头看一眼头顶的天空,连云朵都有点忧伤。
其实这样的分手戏码出现过无数次,但我一直觉得我和姜小松之间的粘合度特别高。就算吵得天翻地覆,吵得周围的人都觉得我们成不了,第二天我们照样牵着对方的手,在大街上招摇过市。
可这次,我们好像玩完了。
04
因为,姜小松以光的速度有了新欢。
那天晚上,我和宿舍的姑娘们正热火朝天地喝着啤酒啃着鸭脖。说到姜小松的时候,老大还说,我保证不出五天,他就会回来找你。可就在老大说完这句话之后的五分钟吧,去阳台上收衣服的小麦突然“啊”地叫了起来。
众人闻声望向窗外。
昏黄的路灯下,姜小松将一个女孩小心翼翼地护在怀里,那个吻绵长得像春天里温柔的风。全世界的灯一定都熄灭了,只剩下眼前的姜小松俯身亲吻他怀里的女孩。我大口啃着鸭脖,辣得眼泪快要掉下来。
姜小松,他一定是故意的吧?这些年,我从来没想过,和我接吻的那个人不是他。也从来没想过,姜小松亲吻别的女生也可以同样深情。
如果你也有过和一个人恋爱多年突然分手的经历,大抵就能理解我在那个瞬间,内心经历了怎样的大起大落。像是丢了自己最心爱的宝物吗?要是这么简单就好了。
有个比喻说,和相恋多年的恋人分手,不亚于经历一场地震。之前那么多年一砖一瓦堆砌起来的感情,瞬间塌掉了。倒塌的瞬间并不是最痛的,最难的在于灾后重建。
某一天半夜醒来,我下意识地翻手机,从通讯录的个人收藏里找到姜小松,准备拨出去的时候,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有时会想,可能明天我们又和好了吧。有时又会想,一生只爱一个人多亏啊,换个人来爱也未尝不可。
然后,我几乎是以一种逃亡的姿态,去了北京。
05
北京很大,时间也跟着过得飞快。
那几年,我不知道留在小城的姜小松爱过几个女孩,而我也记不清自己在北京带着真情或者假意,演绎过几个爱情故事。不过那几年,我和姜小松倒是冰释前嫌,我的出租屋里时常有他寄来的墨子酥。
我吃着墨子酥,时间一下子跑到2014年。我从23岁,晃到了28岁。
28岁的我,意气风发地出现在小城同学会上。大家围绕孩子聊得停不下来时,我半天也插不上嘴。而这,原本是我16岁时就梦想的生活。不过幸好,还有姜小松这只单身狗陪我一起落寞。
有人开玩笑说,姜小松,你和莎莎重新凑一对呗。
姜小松笑嘻嘻地回他们,好啊好啊。
时光兜了一大圈,我们各自被剩下,在最好的时光里,我们还有七年的感情基础来打底。这些理由足够让两个成年人,重新开始。古人说,温故能知新。也许我们重新温习一下旧情,将旧时光里的美好放进心窝捂一捂,就能在巩固旧情的基础上,增进新感情。
我看着姜小松那张熟悉的脸,确实有想过将中间的这五年一笔勾销,明天早晨在小城,和这个男人一起醒来。特别是后来,姜小松喝醉了,嚷着说“冯莎莎,这些年其实我还挺想你”的时候,我觉得23岁时未能实现的梦想,28岁来完成也未尝不可。
06
我当真就实践起来。
我在电话里,和上司申请了七天的年假。七天的时间,足够去做一道证明题。赢了,就留在小城;输了,就回北京。
这个年纪的我,真是聪明又世故,才不会孤注一掷地不给自己留退路。
当天晚上,我和姜小松走在大学校园里,有些感觉跟着一起回到原地。我们的心里,像是不自觉地亮起一盏微小的灯,照亮的那部分回忆里,全都是两人的小甜蜜。
可后来走到当年的宿舍楼下时,我有些煞风景地问了这些年一直不敢问的问题:“你爱那个女孩吗?”姜小松想了想,回我:“我只爱你一个人。”
“那你怎么可以和她接吻?你后来还和多少女孩滚过床单?”我的口气开始带着质问。
姜小松也有点不开心:“那天我喝醉了,后来想找你解释,你已经去了北京。我还想问你,你在北京爱过多少男人?”
往事一件件被翻了出来。在北京的时候,我们隔着1200多公里的距离,温习起来的都是记忆里最美好的部分。一旦我们再次靠近,伤害的那一部分就渐渐浮出水面。
对于我们彼此缺席的这五年,姜小松说你要相信我,可他却不相信我。
其实我们要相信什么呢?相信对别人都是假意,我一生只爱你一个人?不是这样的,后来我爱甲和乙的时候,也并不是没有过天长地久的打算。我们都变成了爱说谎的成年人,原来爱情的世界里,温故并不能知新。
三天后,我回了北京。一路上,听了很多遍的《只爱陌生人》。很多爱情,都是以陌生人开始,以最熟悉的陌生人结束。
猪小浅,杂志资深撰稿人,豆瓣热门作者。会写小清新,也迷恋重口味。后来留在上海,想要谋生,也想要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