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班--007不写就出局

智能合约的二三事

2018-01-07  本文已影响0人  郭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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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合约”(smart contract)的概念是由多产的跨领域法律学者尼克·萨博(Nick Szabo)在1995年提出。他的定义如下:“一个智能合约是一套以数字形式定义的承诺(promises),包括合约参与方可以在上面执行这些承诺的协议。”

最简单的智能合约:自动售货机,投币进去,就会触发让选择商品的选项,选择以后售货机的商品就会掉下来。符合条件投币就可以拿商品,不符合条件或者不投就拿不到商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计算机程序能起到和自动售货机类似的作用。事实上,智能合约的表现形式是一个运行在区块链(去中心化的“账本”)上的计算机程序,可以处理信息,存储和传递价值。

智能合约的特点

智能合约的作用

智能合约的缺点

智能合约的本质是一份去中心化的电子合同。其表现形式是一个运行在区块链(去中心化的“账本”)上的计算机程序,可以处理信息,存储和传递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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