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舞弊案:上帝之手

2018-08-08  本文已影响29人  强哥趣谈历史

自古以来,国人若想要出人头地,大抵凭的是考试的本领。自隋唐开科取士以来,考试是最直接的阶层跨越渠道。

一旦金榜题名,则有机会扬名立万,使家族兴旺;考得不好,自认实力不济,也不必怨天尤人。相对于汉代的举荐制和魏晋的门第承袭,科考已经是相对公平的办法了。

然而,只要有考试就有作弊。我是读历史的,历史从不缺少事例。

顺治十四年乡试,主考官李振邺同副考官曹本荣、宋之绳等人或为结交权贵,或收受贿赂,按照事先拟定好的名单取舍。放榜后,众考生不服,集体到文庙哭诉。顺治皇帝下令严查,查出李振邺等人受贿属实。相关受贿官员立斩,抄没家产,家属流放。

在封建社会,科考舞弊是杀头并株连的重罪,即便刑罚如此严峻,舞弊也从未杜绝,大抵查出来的舞弊案绝不会比蒙混过关的多。总有人愿冒天下之大不韪,搏一个最高风险下的最高收益。

而今是文明时代了,科举考试早已退出历史舞台,但考试制度沿用至今。封建科考与今日之高考在目的上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为国家选拔人才,以为长久之计。

古人不惜掉脑袋从科考中渔利,今人生活在不用重典的盛世,更不会缺少长江后浪推前浪的魄力,又岂甘落后?豫省的高考舞弊案便是见证,虽未水落石出,但已呼之欲出。

好一招“狸猫换太子”,从考生中竟能挑出狸猫和太子,以至于让人傻傻分不清楚,谁才是狸猫,谁又是太子?

这种瞒天过海的招数,看似不曾杀人放火,不曾暴力到血肉横飞,实则是杀人于无形、杀人不见血的至阴招数,真真的叫做胆大包天!

本该由个人的实力决定的高考成绩,在堪称“密不透风”的高考监察体制下,竟然被人上下其手,犹如待字闺中的处女,洞房花烛夜漏了陷,新郎官欲哭无泪。

竟有这样一双手,它从天而降,左右了狸猫和太子的命运。三百分的太子可以换做六百分的狸猫,这种神乎其技的操作,堪称“上帝之手”。

但上帝是清白的,是博爱的,他绝不会用狸猫的痛苦去换取太子的快乐,因为上帝面前,众生平等。这只手,无外乎人或者妖的手。

豫省的这出好戏里,大抵正是人妖结合的产物,一边一只手,双手合璧,舍我其谁?!

先说妖,他们往往有点能力,想当年孙猴子也曾小看他们,不知吃了多少亏。但妖也有弱点,那就是市侩,“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表演一出瞒天过海的法术岂能徒劳无获?要么金钱,要么权利,就是满足点色欲也是可以的。这只妖手或主动或被动,但绝不会空手。且看他们日臻成熟的手法,不知已经实操了多少年。

另一只手,是人的手。除了这群唯利是图的妖,还有一群 “不知何许人也”的人,他们无奈于“子不教”,异想天开的要扶一把阿斗。为此,他们贡献出了藏在妖精身后的另一只手,他们不是法术的执行者,他们可以远离鲜血,却是实实在在的始作俑者。他们大概不缺少金钱或者权利,没有这些焉能让妖甘心推磨?所以,这群人比妖还精,比妖更妖。

不妨称这群人为“人妖”,妖更多的是利益驱动,人却可以伪善,可以不仁。

孔子说:“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孔老夫子教我们要走正道,要守住做人的节操,做到欲而不贪,取舍不苟。离道而求,那就是不仁不义。

以此推之,这群不惜“狸猫换太子”,将太子的幸福建立在狸猫终生痛苦之上的“人妖”,已经远远超越了不要脸、不要皮、恶心、无耻的境界,他们升格为了不仁不义的“人面兽心”。

这仿佛告诫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的人,不是每一个动物都能称之为人,正如披着羊皮的不一定是羊,也可能是豺狼。

妖和人妖同样可恨,绝不容姑息。面对他们,必须“痛打落水狗”,不姑息、不纵容方能伸张正义。要剁掉他们的“上帝之手”,杀掉他们的锐气,挖掉他们的根基,用吃糠咽菜和冰冷的铁窗给他们上一堂人生大课。

大大一再强调,要扎好篱笆,把权利关到制度的牢笼里,此言精辟入理。高度的文明需要与之匹配的社会制度,没有较为完善的体制,便难以遏制七情六欲。

我时而在想,为什么我们总是“亡羊补牢”,而不懂得防患于未然?为什么我们总要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才能换来另一些人不痛不痒的教训?为什么总要前赴后继的有人“牺牲”,才能换来部分实际的结果?

这个世界从来都不公吗?那双能拨云见日的“上帝之手”在哪里?

我抬头望着天,热泪盈眶,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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