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里
你要问我什么最爽?打游戏算一个,打游戏是我的爱好,游戏是一种快消品,打通了也就通了,我打游戏喜欢看剧情,基本上从不跳过,而剧情精妙如生化奇兵,the last of us,神秘海域之流,通关之后意犹未尽,剧情差者如最终幻想15之流,通关以后不仅如鲠在喉,更心痛那两百多块人民币。
而若说另一个很好玩的,那自是一杯冰可乐,一包零食,一部放着歌的手机和一本书。这些东西放一起,调和出的化学反应是奇妙且动感的。每本书行间字里跃动的都是起起伏伏的陌生的思绪,故事就在书里,而人总是喜欢活在故事里。
现实里人一辈子哪可能去那么多地方,哪可能遇见那么多人,哪可能碰见那么多事,哪有那么多分分合合的回首相遇,哪有那么多兜兜转转的原来是你,哪有那么多拉拉扯扯的快乐结局,去断桥边遇不见白娘子,去西藏不一定有升华的奇迹,去丽江不一定有艳遇,去北京更听不到祥子的车铃。但这些,总有人曾经经历,所以,总有经历过的人来讲故事给你听,讲他在困苦中看到了上帝,他在风雪的山顶遇见佛陀显灵,他在敦煌的沙漠听见火车的笛鸣,他在北方的草原看见嬉戏的蓝鲸,他在海南的沙滩听见西风呼啸的声音,讲他在泸沽的月下看见了爱情。这些都在故事里,即使把写作的技法穷尽,可故事总在日异月新,有人讲上海北京,有人讲真主上帝,有人讲子女婆媳,有人在说宇宙恒星,有人在写沙漠下雨,有人用光速航行了几个世纪,有人用几个世纪横渡了一个大洲的距离。所有的一切,都在几万个字的排列组合里。《诗云》里的古诗形成了一片星云,穷尽了所有排列组合的可能性,最好的和最坏的都在那里,那又要多少空间才能把这世间的故事——或悲恸或欣喜——穷尽?
人始终要活在故事里,活在自己或别人的故事里,当自己的不幸遇到他人的更不幸,那总能迎来一声唏嘘,然后一起寄望于来日可期,当自己的幸运遇见别人的更加幸运,那两方总能一起高兴,或者在高兴的表面下滋生出一丝丝妒忌,最后亦是寄望于来日可期。当在一本书里面看完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当在一本书里面走了好几个世纪,那些未曾发生在你身边的,也变成了你的经历。在电影里陪着角色,经历两个小时的生命,在书里可以从生到死,所有的所有都巨细靡遗。在自己故事里的苟且,可以化作在书中的柔肠百转或者壮志凌云。你自己都可以写一本书,放在家的某个角落里,期待着未来的某一天,某一个对的人与它不期而遇。
那还有什么比一个人看书更好玩的呢?当然是和另一个人——在洒满阳光的午后——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