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小猫圆舞曲
本文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本文参与伯乐联合征文【品】之主题名“秘”。
序曲
我快要睡着了,彤彤说。我说,啊?怎么就睡着了,我才念了一半。月亮从我身旁路过,跳进棺材里,依偎在她身边。
彤彤说,你刚刚念的啥?我说,活着,无非是缓慢的失血。张枣的诗,卡夫卡致菲丽丝。她说,挺好,这张枣是个女的?我说,那倒不是,菲丽丝是个女的,但和这句也没啥关系,算了,你是吸血鬼,不懂这比喻,对你来说,活着,无非是安然沉睡。我给你讲故事吧,鬼故事,我看还是故事能让你提神,时辰还没到,千万别睡着了。
彤彤说,挺好,不过我要听人的,人比鬼可怕,你上次讲那个林生斌就挺吓人的。我说,我们中国人,不吓你们外国鬼,不用怕。她说,但他长着鲨鱼的牙齿。为什么一个丈夫会做出那种事呢?我的父亲就绝不会遗忘我的母亲,虽然我出生后他们就死了。
我想说,在古堡外的世界,人都是很坏的,想想又忍住了,既然她终其一生都无法踏出城堡,何必让她徒增烦恼呢?于是改口说,男人都是会变化的,就像你的黑猫,以后也许就会长成巫婆。彤彤说,不是这样的,月亮才不是巫婆。你是巫婆吗月亮?月亮?她轻声呼唤,好像受诅咒的不是她,而是这只黑猫,怕它在魔钟的布谷鸟雕像探头前就昏昏睡去。月亮有求必应,有问必答,彤彤喊它一声,它就答应一声,好似耳语森林里的应声虫。
等他俩沟通完,我把蓝可儿的事讲了一遍,讲得七零八落的。彤彤一直聚精会神地听着,没有显得害怕,额头明亮,像个受洗的孩子,我却感觉自己的寒毛都竖起来了。还没讲完,她突然说,我想唱歌。我抬头看了看钟说,唱吧,够你唱一句的。于是她轻声哼道,如果这天地,最终会消失,不想一路走来珍惜的回忆,没,有,你。忽然之间。在我教她的流行歌里,她最爱的就是艾怡良和莫文蔚。
她的歌声轻盈飘忽,犹如回家路上的幽灵。最后一个字飘走的同时,钟声响了,已到次日零点时分,她终于可以睡觉了。彤彤立刻合上眼皮,进入梦乡,那样子活像一个渴睡千年的人,沾到了梦寐以求的枕头,要在金色梦乡里度过下一个千年,最好永远都不要醒来。
而现在,时钟确实已停摆,布谷鸟的身躯停滞在半空中,眼神呆滞,原来再美丽的鸟失去魔力后也会呆若木鸡。我喊了一声月亮,它抬头望了望我,眼珠像是煤球,没有接话,蹭了蹭彤彤的脚,也随主人睡去了。
我推上棺盖,离开卧室,走到书房里,坐到桌前,摊开羊皮,拿起羽毛笔,蘸好墨水,最后把袖口也卷了起来,准备开始今天的写作。
留学前,我已确定硕士研究方向就是欧美奇幻文学——我是个小学时偶尔瞥见《魔戒》三部曲盗版碟片为之震撼、长大后沉迷《黑暗之魂》这类奇幻游戏、对幻想世界兴趣越来越浓并最终决定投身此业的中国男人——可我万万没想到,我得在一座真正的吸血鬼古堡里完成我的论文初稿。研二开学不久,一场出乎所有人意料的瘟疫席卷了整个世界。每天都有不计其数的人死去,犹如成群结队的死神挥舞镰刀,收割着丰收的大地。在人心惶惶的压抑气氛(甚至有点像末世)里,我和大部分留学生一样倒霉,学校已无我的容身之所,到后面和导师也失去了联系,只能流落在这座隐藏于深山中的吸血鬼古堡。换句话说,彤彤的古堡是我的落脚之地。
我每天都在期盼奇迹发生。比如推开窗户,发觉空气已然清新,所有道路畅行无阻,走在街上可以看每个人的脸;又或者我能一鼓作气,一挥而就,把扎实的论文投递到导师邮箱(希望他还愿意打开我的邮件),兴许还能保住我的学位。
可是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外面的世界瘟疫仍在蔓延,我的导师也许早已忘了我,也许不幸感染了疾病,总之,从来不曾关心我,我也始终没能鼓起勇气给他发消息。论文当然写不出来:就像现在。
一个小时过去了,我没能写出一个字。
说实在的,一直到正经做研究时我才发现,我对于虚构的热衷远超于研究他人的虚构。这也是论文难产的主因。每当坐在桌前想写作时,我总忍不住放纵自己的联想,涂鸦一些幻想故事。我多么想回到我金色的童年,沉迷《一千零一夜》的童年,想找回阿拉丁的神灯,装妖精的瓶子,会飞的魔毯,不必艰难地学习人情世故,站在青春的尾巴上佯装成大人。
我怎么能够回去呢?我需要一只机器猫,只要拉开桌洞,它就能带着我穿越时空。对,那玩意儿叫时光机。而我有的只是月亮,一只可能真被诅咒了的黑猫,因为它分不清黑夜还是白天,吃饭的时候还会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大概在彤彤被女巫下咒时,它正被她抱在怀里,不幸遭了池鱼之殃。
——是时候讲讲诅咒的事了。
正曲
那时她还叫莉莉丝·德古拉。莉莉丝诞生在古堡里,和她的父亲德古拉伯爵一样,有着苍白的脸、尖利的獠牙以及高贵而古老的姓氏。她比伯爵见过的任何一个生物都更美,尤其是那宁静双眸底下的三颗泪痣,像是比永夜还要漆黑的宝石。“我的莉莉丝也许是个天使,”伯爵一定这样思忖过,我想,“她该给世界带来光,而非躲在暗处吮血。”
事情并未遂他的心愿。莉莉丝还在襁褓之时(她的襁褓是具冰冷的棺材),她们来了。她们宁愿燃烧自己的头发,使其化作铺天盖地的散发着焦炭味的乌鸦;宁愿拔掉自己的指甲,泡在掺杂了石灰和蒜末的药水里;宁愿割下自己的头颅,让它们像一排舒缓的音乐那样在楼道里演奏着——也要向伯爵寻要一份事物。她们是女巫,在人类世界早已销声匿迹的女巫(听说她们早在大规模猎巫运动时就行将殆尽了),这时却决心与伯爵以命相搏。
她们要的必是十分珍贵的事物:伯爵没有给她们。战斗很激烈,即便现在,古堡的穹顶仍然残留着黑灰色的燃烧完的羽毛灰烬,角落里还有难闻的魔法药水的味道,而如螺丝正在拧紧的旋转楼梯也摇摇欲坠,铺满了污浊的血迹。
伯爵没能抵挡住她们。莉莉丝在那个猩红的夜晚沦为孤儿。我想她们一定想要摧毁她,但不知为何失败了。于是她们只能诅咒她,用最狠毒的术语:“你必不得眠,不得饮,不得落脚之地。”我曾在类似于中世纪魔法大全的书中读到过这句魔咒。
也许是伯爵最后的庇护,也许下咒时女巫们已精疲力竭,又或许莉莉丝天赋异禀,咒语并未尽到应有之义,而是像削弱了一些威力般在她身上缓慢又持续地应验着。她患上了严重的饮食障碍,最渴求鲜血却又无法饮用(那气味会让她生理性呕吐),常常饿得眩晕,只能吃斑驳掉落的墙皮缓解,且不能在二十四点前睡着,否则就会在噩梦中陡然醒来,一夜无眠,喉咙发痒,吐出一口一口的猫毛。最糟糕的是,无论什么时候,她只能把脚悬空,把脚尽力放到天上去,这让她即便昏昏入睡,依然无法摆脱疲惫。在空旷寒棺里,她孤独地长大,陪伴她的只有同样瘦骨嶙峋的黑猫。等我见到她时,她已经太累了。
“我不想生活了,”这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费力地把头探出棺材外,带着点自暴自弃,“我想死。”
那时候我是以多么惊奇的目光打量着她啊,一个一见面就朝我放狠话的吸血鬼。二十年过去了,她在她所说的生活里摇身一变,长高了,出落得更漂亮了,身体在棺材里需要蜷缩了,三颗泪痣也变成了殷红的颜色。我永远无法忘记第一次见到她那双沉静的眼睛时心弦的颤动。在那之前我以为我知道什么是美的。
“你要过真正的生活,”我一眼瞧出这个可怜人的悲惨处境,并决定留在这座一时好奇走入的古堡,好能够随时帮助她。很久以后回忆起我的回答,才发觉它是多么的自来熟和傻里傻气,“真正的生活不是诅咒,而是祝福。”
从那一天开始,我竭尽所能地阅读古堡中的书籍,期望能从中找到破解咒语的方法。它们大多是有关德古拉家族历史的记载,也有吸血鬼、狼人、巫师与巨龙的巢穴的诸多材料,最让我震惊的是每当夜莺啼叫的夜晚,书柜最顶上(所以我从来没能够到)的羊皮卷会自己溜下来,蹑手蹑脚地在屋子里走动,像一个被压扁的鬼鬼祟祟的小人。有一次我实在没忍住,抓住了它,它受惊似的猛烈颤动,随后娓娓垂落。它身上写满了晦涩诘屈的文字,有一些要在水里才能显形,把它放在阳光下它会尖叫,放在月光下则会生成明动的影像,犹如尘封多年再被擦亮的摄像机播放起旧日的影片。它向我展示了许多故事,包括伯爵殒命的那一夜。遗憾的是,它也没有告诉我如何破解女巫的毒咒。
与此同时,我努力让莉莉丝过上真正的生活。它可能是最慢的公车,却有她喜欢的颜色。我鼓捣好了唱片机(这还是伯爵留下来的,在书房里落满灰尘,以魔力驱动,经我研究,似可播放世上存在的所有歌曲),把我觉得好听的曲子统统给莉莉丝放了一遍。从齐柏林飞艇,滚石,披头士,枪炮与玫瑰,一直放到寸铁,刺猬,盘尼西林,麻园诗人,中间还相当混乱地放了数不胜数的华语流行歌,想到什么放什么,人生呀谁不惜呀惜青春,小妹妹似线郎似针,郎呀穿在一起不离分,是否让风吹熄了蜡烛,在黑暗中独自漫步,你的名字如同你一样善良清澈奇幻,我停留在你的天堂回不来,或许我一直没回来,多么微小的距离,都让人迷了路。
很快我发现莉莉丝有卓绝的音乐天赋,任何曲子只要听过一遍就能过耳不忘,且有绝对音感,唱起歌来尤其婉转动人,还捎带着学会了汉语。我则五音不全,好生艳羡。一度我热爱音乐想为它抛下所有,认识她以后才知道谁是真的歌手。听来听去,万火归一,她迷上了古典音乐,最喜欢巴赫的十二平均律和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最近一段时间喜欢肖邦的小猫圆舞曲。她说巴赫让人宁静,贝多芬让人哀伤,小猫圆舞曲则像月光下的影子在快乐地跳舞,“快乐能从脚尖一直窜到头发末梢,”她说。她总是在听音乐,体会人世间的感情,她察觉这些美好复杂的东西竟然能够借助音符一次次地抵达神经末梢,让她感同身受,惊讶不已,脸也会变得红彤彤的,像她的泪痣。因为这个缘故,她索性给自己起名叫彤彤,她觉得这个名字很可爱,像个中国女孩。“音乐才是最厉害的魔法,”我还记得有一次她若有所思地说,“它能改变人的心。”
除了欣赏音乐,彤彤最喜欢吃。没遇到我之前,她只能吃落下来的墙灰,还有月亮带回来的死老鼠、鲽鱼和蝰蛇,营养不良不说,每次进食都像是受刑。我来之前,记得山下不远就有家奥乐齐,德国百年超市,常打折扣,性价比高,于是办了张会员卡,一周购买一次食材,带回去给彤彤做,储存就放到冰柜里,依我看好像之前就是德古拉家族存放人尸和鲜血的。我父母都是厨师,我从小耳濡目染,厨艺远胜歌技,徽浙湘鲁,川粤淮扬,都能做一点,虽说身居异国,多有不便,每天换着花样摆弄,也够让彤彤瞠目结舌、大快朵颐的了。一日三餐,上午听唱片机,下午看电影,晚上讲故事,等她睡着后我回书房挣扎着写点东西,这就是我们的日常。虽然离真正的生活还相去甚远,但我也付出全部的努力了。
在我的照料下,她一天美过一天,开心也与日俱增,只是那三颗泪痣让她再开心时都带点哀戚。也许因为它们,她常常会哭泣,好像林黛玉,来到这世界上就是要偿还泪水。有一次错过了入眠时间,她在噩梦里紧紧皱着眉头,突然说:“妈妈,妈妈,你不要我了吗?我也是你的女儿啊。”我听了心里很不好受。我最大的心愿就是把她的诅咒解除,哪怕到那时她的第一反应就是把我的喉管咬掉。秦始皇他们那么想长生不老,她倒是永生的吸血鬼,可是经受的痛苦,我想再强大的皇帝也无法忍受吧。如果长生的代价就是永远孤独着哭泣,欲上不能欲下不能也再不能牺牲,谁还愿过这样的生活呢?
现在,夜莺又在古堡外面啼叫了。羽毛笔的墨水干了,我蘸了蘸,茫然地写了一行“对《蛮王柯南》的论述,前人已十分充分”,然后就卡住了,越看越是心烦,索性划去,随手写了四个大字:夜莺之子。说来也怪,写论文的时候,挤牙膏都挤不出一个字,一旦想写小说,句子就好像喷泉一样自顾自地喷涌出来,好像故事早就在我的心里藏好,好像“夜莺之子”这题目是另一个世界的裂口,一找到它就轻松释放了所有事物。
我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一直到窗边隐隐露出亮光才忽然觉得疲惫。这时我旁边有人说话,吓了我一跳。
“这故事真是棒极了,”是那个会蹑手蹑脚走动的羊皮卷小人,看它的神情,它就守在我身旁追更了一夜,“你为什么不接着写呢?哦见鬼,天马上要亮了,希望下次醒来我能知道夜莺之子的下落,我可最喜欢夜莺的故事了。”
我想了想,决定诚实地回答:“写不下去了。很少能写完一篇小说。”
“怎么会?你一定得写完它。”羊皮卷小人说,“难道你不知道吗?故事,都是活生生的,有生命的啊。是能改变人生的。何况你用的笔和纸本来就充满了魔法,在世界的某个角落,你写的一切都在发生。你现在抛弃它,那他们也就完蛋了。所以你一定要写完它,哪怕是为了我,看在我教你那么多咒语的份上。说真的,我已经很久没看到过这么精彩的故事了。”
“如果你能教我怎么破解莉莉丝的诅咒就好了。”我叹了口气,“而且我总想着要写一个完美的故事,如果它不够好,我宁愿不写。”
“真是糟糕的习惯。要知道无论什么事,完成总是大于完美的。”羊皮卷小人摇头,“听着,你不写是绝对无法改变小姐的命运的,做些事情还有点指望。就这样,下次夜莺叫的夜晚,我要看到新的情节。给你个建议:为什么不让夜莺之子把刀插进他父亲的胸膛里?”
很难说清楚它的话到底带给我什么力量,但我真的开始试着将手头的故事努力写完。下一个夜莺叫的夜晚,它对故事的进展表示满意;等到夜莺叫了三个夜晚后,夜莺之子终告完结。尽管还有很多粗糙的地方,但它是我写完的第一篇小说。最后放下笔的时候,我仿佛真的看到我的主角背负着长刀游荡在明月高悬的天涯,他的仇人都已死了,他的路却还有很远。
“难道你真的会功夫?不愧是中国人啊。”羊皮卷小人尤其喜欢我写的武功招式,对我的打斗描写惊为天人,啧啧赞叹。那和它之前读到的老是用魔法轰来轰去的小说确实很不一样。
“我跟游戏里学的。”我的回答总是很老实——老实说,在古堡没有游戏玩,有时候蛮手痒的。
“这篇我收藏了,”羊皮卷小人把我的稿纸都卷了起来,揣在怀里,久久叹息,“可怜的夜莺之子啊,这茫茫天下,哪里才能盛放你孤独的宿命呢?我也曾爱上一个像你一样骄傲的女孩,她是一只会吹爱尔兰小调的夜莺,一千个夜晚的夜色也比不上她的眼睛那样美丽漆黑。我一直在等待她回来,呼唤我,任何一只夜莺叫起来,我总担心那就是她。可是她走了,不会再回来了。”
它的悲伤打动了我,于是我又偷偷写了一篇爱情主题的童话。在故事的最后,羊皮卷化作一张魔毯,永远飞翔在夜莺姑娘的身旁。我还记得收尾的致辞是这样写的,“献给羊皮卷先生和我未曾谋面的夜莺小姐:请相信在世界某地,爱正与汝同行”。
我像献宝一样献给了羊皮卷小人。它感动得热泪盈眶。它说无论我再写出多么优秀的作品,这都将是它今生(我怀疑它也永生,所以这里也可看做永远)所能读到的最好的故事。“谢谢你,真的谢谢你,”它一直在流泪,一直在嘟囔,“你是个好人,你有颗金子做的心。你是快乐王子。”
打那以后,它就常常在深夜溜出古堡。最初我以为它在寻找那个会吹爱尔兰小调的心上人,后来发现它竟然是在给山林里的生灵们讲我的小说。它一定是个极具天赋的讲述者,能讲得绘声绘色,引人入胜,因为渐渐地不断有人找上门来,请求我为他们写故事——用他们的话来说,他们迫切需要。有些人的神情简直像在受渴。
“你知道的,大家需要故事,不管是人类还是一只松鼠。”羊皮卷小人说,“你的大名都传到耳语森林那边去了。现在那些树精夜里不再吃过路的人,只要他们能讲个说得过去的故事。”
我把这些都当成趣事,讲给彤彤听。她听得嘎嘎乐,并要求我给她写个以她为女主角的、像爱伦·坡《厄舍府的崩塌》那样的恐怖故事,反正她和里面的玛德琳小姐都躺在棺材里,一样的身世可怜。我一边给她涂擦脸油(用的是伯爵留下的圣油,当初它们被攻打古堡的骑士涂在长剑上,结果却被伯爵洗炼成了护肤品,美白效果尤为出众),一边答应我会给她写一篇,还答应她买一赠一,再给她写一篇别的,题目还没想好。“就叫小猫圆舞曲好了,”彤彤想都没想,“写个好笑的,这样我们就更快乐啦。”我说我一定会让她更快乐的,快乐得像在黑白琴键上翩翩起舞的小猫。她一定会更快乐的——只要我能破除她遭受的诅咒。
世上的事情往往是这样:看似毫无希望的事,其实在未曾察觉的地方悄然发生着变化。一个大雪封门的寒夜,彤彤刚刚睡着,我正往壁炉里添柴,听着毕剥的火声为论文发愁,忽然听到了敲门声。我开门,看到一具在茫茫雪地间瑟瑟发抖的小骷髅。鹅毛大的雪花覆盖了它头顶黯旧的毡帽,打湿它破烂的衣衫,穿过它肋骨裸露的胸膛,飘落在它看起来马上就要折断的腿骨边。它手里还抱着一个黑漆漆的罐子。费了好大的劲,我们才把它的脚从已快至膝的积雪中拔出来。我把它请进屋子,给了它一条毛毯,让它坐在壁炉边烤火。
暖和了一会儿,它用那颤巍巍的颌骨开口说话了。它用的是古老的英语,又因为失去了舌头,单词更加的晦涩难辨,过了好一阵子,我才明白这个活死人在风雪夜里跋涉良久,专程来到古堡,只为请求我写个故事。
“死不掉,又不想活,夜里受冻,白日挨饿。救救我,救救我,獾的故事,让我解脱。”它断断续续地重复这话,像是一句歌谣。
我一向乐于助人,可什么是獾的故事呢?我来回踱步,思忖许久,终于想到一篇,赶忙用笔写下。虽然有点卡顿,但还算流畅好看。我把稿纸递给骷髅,它立刻用指骨夹住,空洞的眼眶燃起细微的幽火。新鲜出炉的文字倒映在它这双奇异的眼珠里,就像木柴在壁炉里燃烧。读着读着,它的眼神越来越亮,身上开始长出皮毛,骨骼一寸寸地改变。读得越多,骨架就越小,身体却越来越丰满。看到结尾,骷髅快活地大叫一声,完完整整地变成一只矫健轻盈的獾,像早就想到自己的结局般,迈着小碎步一溜烟地跑掉了,一刻也没有停留。
我哑然失笑,又有些怅然。也许很多人都不想做人了,想做一只小动物吧。谁能想到文字真有这种魔力呢?我正打算收拾收拾,猛地瞥见骷髅离去的椅子上,还留下了一样事物。是它带来的黑漆罐子。这下好了,它已经跑没影了,而且它成了獾,这罐子它也带不走了。
好奇心驱使着我打开盖子。有什么东西猛地从里面蹦了出来,一直跳到古堡的穹顶上。是只黑雨滴般的蝙蝠。还没等我感到吃惊,一只接一只的蝙蝠从罐子里鱼贯而出(在房顶的视角里它们是蜂拥而至),一直飞了半个小时都没有飞完,好像这个巴掌大的漆罐里藏着一个洞穴,好像小骷髅在无尽的生命里用它偷存了一片天空。它们鳞片一样密密麻麻地将房顶都遮住,随后又去覆盖墙壁,最后连地板都铺满了,剩下的一些趴伏在彤彤的棺材上,然后一起唱歌。它们的歌声像是催眠曲,温暖而又圣洁:
暂时离别,暂时离别,非永灭,非永绝!
不像花谢,不像月缺,乃是过夜,乃是安歇。
请你安睡,请你安睡,何甜美!何安慰!
再无累赘,再无疲惫,再无伤悲,再无流泪,
进入自由,喜乐光辉。
极度的困意海潮般将我吞没,我感到身心像开水里的茶叶那样舒展开,能卸下所有的辛苦劳累,一切都那么的温柔自在。我想骷髅在漫长的岁月里,都是听着这个曲子才能睡着的吧。现在它终于自由了,进入到獾的生命里。
我晕厥般堕入睡眠。再醒来时,天光早已大亮,蝙蝠全部消失不见,不知飞往哪里去了。古堡内外焕然一新,曾经被乌鸦侵蚀的痕迹完全消隐,再也没有斑驳剥落的墙皮,角落里也不再有难闻的药水气味。
彤彤的失眠症奇迹般地好了。她再不需要每日零点准时睡着,否则就会遭受噩梦和吐猫毛的折磨,眼角的泪痣也少了一颗。那个雕刻着布谷鸟的魔钟大表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你们东方讲福禄寿,这些蝙蝠就是给小姐带来祝福的啊。”羊皮卷小人说。
于是我明白黑漆罐子是小骷髅送给我的礼物。我感谢它,希望它能在森林里自由地奔跑,有比罐子里的天空还要大的地洞。
三天后,新的客人来了。
他比獾还要小:事实上,他就像安徒生童话里描写的那个坚定的锡兵一样,只有玩具大小,并且也少了一只左腿。我猜测他肯定是被巫师施加了魔法,因此有了生命。
这个小家伙一进门就骄傲地对我扯着喉咙唱了起来:
我是一只玩具兵我从来不打听,
向着公主的城堡我前进!前进!
遇到雨,遇到钉,遇到泥鳅都不理,
小漆枪我要扛起,好保卫她安宁。
我是一只玩具兵我从来不打听,
爱善良爱勇敢我贴地也能飞行!
丢了腿,身更轻,谁也别为我可惜,
出生起,就牢记,铁匠一番好叮咛。
我是一只玩具兵我从来不打听,
大雪也埋藏不了我热闹!热闹的心!
不要紧,不要紧,受伤的人会苏醒,
木偶的心邦邦硬啊,邦邦硬。
我是一只玩具兵我从来不打听,
每天胸膛里都装满很好!很好的心情!
眼明亮,头清醒,到哪都是好天气,
公主该还等我在,花园消失的小径。
“不要紧,不要紧,受伤的人会苏醒”,这一句简直像咒语一样在我脑海里盘旋不去。也不知道玩具兵喊了多久才把我喊醒。
“嘿,给我写个故事吧!”他大声说,“像安徒生的故事。我的遭遇和锡兵如出一辙,而我自认为要比那家伙更勇敢、更善良也更坚毅。我只是没有我的芭蕾姑娘,没有我的公主而已。快给我写个故事,我想要美满的结局,安徒生的都太悲伤了。”
“我写的不会像安徒生一样好,”我为难地说,“他是真正的大师。”
“嘿!你这黑头发的小子,怎能这么瞧不起自己?!”他气得一跳三尺高,用他唯一的脚,冲我哇哇大叫,“再说我听过你写的故事,我是认准了你才找上门来的,你都会写羊皮卷与夜莺的故事,怎么不会写我的呢?休想骗我!”
我花了好大一番功夫,才让这个脾气不太好的玩偶平复情绪。一想到他只有一条腿,——还这么的小,——真不知得走多久才能走到我这里,倘若我畏难不写,委实也对不起人家。虽说珠玉在前,难驰其后,但毕竟不能因为前人写得尽善尽美就放弃写作——我写得再不好,终究是我的故事呀。
想通了这一点,我突然觉得一股强烈的写作冲动控制了我,都等不及去书房拿稿纸,抓住一旁的羊皮卷小人,就呼呼地在他背后写了起来。
“轻点,轻点!”他疼得直龇牙咧嘴,“写个小说而已,至于用这么大力气吗!”
我已经听不到他的话了。我像不慎一脚踩入兔子洞的小女孩,掉进另一个奇幻的世界里。如果这天地,最终会消失,冒险的尽头,又是谁在等候你?我仿佛看见那个扛着小漆枪的玩具兵跨越了半片亚欧大陆,穿过风暴漂洋过海,终于抵达了公主被囚禁的迷宫前。迷宫有四万八千条路,而公主就在小径分叉的花园里,一面镜子永远等候她,让她坐到镜中常坐的地方。你知道的,玩具兵只有一条腿,但在故事的结局,他一定会走完那错误的四万七千九十九条路,直到镜子里同时映出他和公主命中注定会相逢的脸。这时獾从天而降,背起他们,轻易地推翻迷宫,带他们翩然远去。
镜头拉远,露出全景,原来公主不过是具小小的玩偶;迷宫也只是小孩子玩的模型,两月大的奶猫都能把它打翻;从天而降威风凛凛的獾,其实是从窗子外忽然窜入;玩具兵千里迢迢翻山越岭,所经历的也只是主人家的客厅、水池、窗台、书桌而已。但这些都不重要:天地最终都会消失,人也会死去变成骷髅,但为爱走过的路与爱永存。
“嘿!”玩具兵读完,兴奋地挥舞着漆枪跳来跳去,“这儿多棒,这就是我要的故事!这下我可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玩偶了,我是一个拥有目标和爱情的活生生的人了。”
他忽然顿住了,自言自语:“喔,没错,其实我早该想到的,一定有个姑娘像公主一样在等我。我应该走到她的城堡里去,就像你走到这儿陪伴德古拉小姐一样。原来你写出的故事就是你的故事,这实在是再也没错了。我已经在骄傲里耽搁得太久了。我得赶紧去找到她。”
他掰掉了漆枪的头,把它插到自己的断腿处,这样,他就相当于有一条崭新的腿了,有了新的落脚之地。看得出他对它很满意,优雅地围着我来回踱了几圈步,然后大声唱着歌,从窗户的缝隙里跳走了。
我把他的故事告诉了彤彤。当我背诵他的歌谣,背到那句“不要紧,不要紧,受伤的人会苏醒”时,好像命运的齿轮忽然转动咬合,彤彤如释重负,放下了悬空二十年的双腿。她终于可以站立、行走和奔跑了,没过多久,她甚至学会了舞蹈,在唱片机悠扬的乐声里像一只踩着影子的小猫一样,舞蹈。快乐影子之舞。
你必不得眠,不得饮,不得落脚之地。现在,彤彤的泪痣又消失了一颗,女巫的诅咒只剩下最后一个了。在她仍然遭受的饮食障碍里,我们等待着第三位客人的到来。
终章
在那之后,冬天过去了,又过了一个春天;外面的瘟疫依然没有结束,奥乐齐的商品在慢慢地涨价了,彤彤还在日复一日地变美,但能帮助我们解决诅咒的人始终没有出现。最后一颗泪痣在彤彤脸上,红得像血,亮得像钻石,让她每次皱眉微笑时都有种摄人心魂的艳丽。
她也开始写小说,并比我还要声名远扬,无论如何,一个幽居在古堡里的少女,脑海里总是不缺故事的。还学会了弹吉他,拿手的曲子很多,有时靠在窗台上唱,say,say it again,sometimes the memory was winding my mind,窗外是黑魆魆的夜色,树枝上栖伏着安静聆听的夜莺。它们和我一样爱她。到底是什么记忆对她缠绕不去呢?我常常想。我希望她开心,永永远远的,不必为往事折磨。
那是一个雨夜,春天的雨夜。雨落在英格兰西部的每一寸土地,落在歌声飘忽的窗棂里,落在流淌着的泰晤士河中,落在瘟疫和为瘟疫所苦的人们的肩膀上,也落在万物蛰伏的山谷里,落在明天过后会破出泥土的新芽上。唱片机循环播放着《Say it again》,应景而又哀伤。我在清晨的雨中睁开眼睛,轻轻找出我的黑色鞋子,云朵开始慢慢堆积,是谁在天空下哭泣?
彤彤在歌声里跳舞。她穿着黑色连衣裙,像只狡黠的黑猫。月亮也在随她跳动,自从有我改善伙食后,它吃得越来越肥,也越来越傻,能趴在棺材里睡一整天,脸上的神情有时让我和彤彤都觉得奇异的陌生。但此刻它在应和主人而舞,轻盈又无声,好像它也有许多回忆需要缅怀,却只能通过舞蹈倾诉。
在这个温情脉脉的雨夜,因为我的故事来到这世上的獾,现在会奔跑在哪一片原野呢?它有地洞躲雨么?它的心有落脚之地么?能遇见锡兵和公主么?还是经历着糟糕的饥饿、雪崩和熊?在它还是人的时候,到底承受着什么样的记忆,才决定去做一只獾呢?说,再说一遍。有时记忆缠绕在我脑海中。你知道的:过去的事总能让我释然。
记不清歌曲循环到第几遍,也未想到会发生在那一个时刻,明明是重复的鼓点和人声,但变化忽然就来了:月亮忽然越转越大,眨眼的工夫就与彤彤等高,同时褪去了皮毛和胡须,等我看清楚的时候,它已经变成一身黑袍的老巫婆了,脸上的皱纹比耳语森林里最古老的树精还要崎岖不平,眼睛深邃恶毒,像连秃鹫都捕食的鹰。她一把扼住犹然起舞的彤彤的喉咙,把她高高举起,指甲看起来比化身黑猫时还要锋利,似乎下一秒就能把原先的主人掐死。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我一阵恍惚,一时分不清这是现实还是雨夜的噩梦,身体也像魇住了,动弹不得。万籁俱寂,时间好像静止了,只有窗外的雨沙沙落下的声音。我听见彤彤发问了,话声像来自远方一样轻微陌生。我忽然感到像听催眠曲那样困,一切都像从未曾发生过那样,越来越不真实。
她费力地说,妈妈?巫婆说,别叫我,我不是你妈妈。彤彤说,妈妈,你也长着鲨鱼的牙齿,是你把爸爸杀死了吗?巫婆说,他该死,他把爱都给你了。说着胳膊凸起了一片肌肉,把彤彤扼得更紧。彤彤还在艰难地说,原来你们要的东西是爱啊,可是他也没有给我,我的爱是小猫给我的。巫婆说,小猫?彤彤说,这个男孩,他用猫尾巴梢的名字写故事。巫婆说,男人是不会爱女人的,你上当了。彤彤说,我知道了,你们都是人类,被我爸欺骗了,为了复仇,才变成这副模样。我爸骗了你们多少人?巫婆冷笑说,他让世界重新有了巫女。彤彤说,可为什么要把我养大呢?你饲养了我,你就是我的妈妈。巫婆说,活着才是受苦。彤彤说,现在我已经不痛苦了,所以你要把我杀死。巫婆说,你幸福过了头。彤彤说,你知道的。巫婆说,什么?彤彤说,过去的事会让我自由。说完她在巫婆的掌心陡然变小,化作一只娇小的夜莺,翩然停在窗台上,轻轻地歌唱着,曲子是那么的熟悉,就像爱尔兰小调:
尤里西斯,尤里西斯,
抛出枚桃子,捡回个名字。
墓地里藏着莉莉丝,
莉莉丝,父的好孩子,
抛出枚头颅,捡回来裙子。
花裙子!
到底是在哪个世界、哪个时空、哪个故事里,我听过这首歌呢?是哪位朋友留给我的,像咒语一样刻在灵魂深处,让我此时能够得以解脱?我想不起来了。也许是我自己,我在文字里早早藏好了一台时光机,可以带着我们回到被诅咒之前,把一切重新开始。
月光透过窗子,我神台一片清明,清清楚楚地唱道:
尤里西斯,尤里西斯,
父是个傻子,信仰是白痴,
墓地里藏着莉莉丝,
莉莉丝,是个假名字,
祈祷爱降临,一次又一次,
又一次!
唱完,我感到身体前所未有的轻盈,明白自己已经变成一条柔软的毯子,只消彤彤一声呼唤,我们就能从窗户的缝隙里飞走,一直自由地飞行,无需眠,无需饮,无需落脚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