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哲学与宗教
只要相信某一事物与理念到近乎不妥协,那么就可以说是信仰了。信仰的对象可以具象或抽象,可以是一种成体系的理念、或没有逻辑的口号。故此,信仰原本与“神”没有关系。很多人说信自己,不也是信仰吗?如此看来,并不存在绝对没“信仰”的人,存在的只是“知道自己明确信什么的”和“不清楚自己信什么的”。
然而,人都是环境建构的产物,以自我为中心的“信仰”很难一成不变,为了让生命中各样的选择具有规律与原则,稳定的逻辑是人所追求的。
能够指导人思维逻辑的即哲学,因此,“主义”一词大行其道,成为了人的思想武器。依托文字记录的哲学历史有2500年以上,但我们不能以此判断人类进行哲学思考的历史长度。我思故我在,哲学性思考作为一种人的本能,一定大大早于这个时间。那么更早之前的“哲学”形态或来源是什么呢?
作为一个让不少人望而却步的词汇,“哲学”作为人类思维抽象化的极致,“原哲学”一定是一种高层级的精神活动。通过中外考古,我们知道符合“哲学”属性的人类活动屈指可数。比如占星、占卜、祭祀、巫术等。这些都和什么有关呢?就是本文的主题——宗教。
起初,“宗教”生“哲学”;之后,“哲学”塑“宗教”。两者循环往复,建构了特定群体的文化,伴随东西方文化的交融,形成了人类共有的“集体无意识”。于是,我们可以看到以宗教文明划分区域的分类形式,也总能在不同文化中找到求同存异的地方。因此,宗教信仰(对宗教的信仰)就其渊源来说比其他信仰更为久远,自然也会具有更强的文化附着力。
然而,除了一些著名的宗教,现代人很难区分何为“宗教”,何为“哲学”,因为人文历史的发展已经逐渐让两者合一了。对于普通信众,教理与哲理区别并不大,人完全可以因为喜欢某个“道理”而信仰。那么我们的先祖们也会是这样吗?无论是赞同广义还是狭义进化论,生物的“适者生存”似乎是一个公理。
因而,纵然社会达尔文主义逐渐成为了一个贬义词,但人们依然会默认几千年前的人不具有当今人的认知与判断水准。如此推论下,在“宗教”发端之时又如何呢?有没有人会被一连串“道理”说服,继而成为宗教信仰者。即使有,能说服人的那位又是如何具有更高智慧的呢?灵感?
新石器时期后期,人类为借力“超自然力”, 来顺利应对生育、耕种、疾病、战争等“不可控的自然”活动而开始进行宗教性活动。既然要追求“超自然”,那么宗教的源头就不在物质世界。由此可知,宗教与哲学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对“灵界”存在的认识。哲学里有“绝对精神”的说法,甚至经院哲学等等,但“灵界”存在与否并不直接影响哲学作为一个学科的存续。而对于“宗教”来说,只有当一个客观的、与肉体世界相对应的“灵界”存在,那么宗教活动才具有真实效力。我们以变魔术为例来说明何为“真实效力”。在观看魔术表演时,我们知道自己是“被骗的”,也渴望“被骗”,人们知道魔术的效果好坏与真实性无关。借助“灵界”来改变“肉体世界”则不然,虽然人依然渴望“被骗”,但若是没有真实的、持续的结果,没有人会感到满意。
人类文明进入21世纪,各种宗教依然蓬勃发展,“灵界”的保障是核心原因,其与哲学相交的强大文化附着力带来了不同的对“灵界”的解释。然而,纵然钻研了几千年,人类看如今的某个“宗教”依然不是通透的,因为有太多被各种真假“灵”忽悠的案例,也有太多不同的解释“灵”的教理,更有太多宗教习俗与哲学观点在历史之中的邂逅阻碍了我们去分辨起初的“真实”。所以,人们情愿不求甚解,归向了实用主义,更有甚者甘于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