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
2021-03-26 本文已影响0人
半夏半夏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承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
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只适用于不动产租赁。
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加贴封条予以封存,禁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处分的措施,体现了国家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和救济。
4、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