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漠中孤傲的野草 — 试析鲁迅的人文价值
鲁迅也许是中国人文中最特殊的一个了。曾经,他独当一面,舌战群雄,落得孤家寡人,临死时,还“一个都不饶恕”;曾经,毛泽东觉得需要一个“革命思想家”了,于是看好了鲁迅,把“伟大”“光荣”“正确”的口号都统统授予这个不再吭声的人,于是整个中国都对他顶礼膜拜;而今,共产主义不再“吃香”(尤其在海外),毛已是臭名昭著暴君,于是鲁迅成了和毛一样的“共匪”,被广大的中国人踩在地上,不光是“亲共”“反封建”等思想“挨揍”,最后连文学价值也大大被贬低,似乎随便一个什么人都可以站出来对鲁迅从里(私生活)到外(作品)任意“糟蹋”一番。
和几乎任何一个七,八十年代长大的中国人一样,我是在读中学时就知道了鲁迅,然而我真正爱上了他的大部分作品,是在工作之后。鲁迅对我产生的心灵冲击,绝不是什么在他的作品中几乎看不到的“亲共”色彩,也不是他的反封建思想,更不是什么对劳苦大众的同情,而是他的绝顶的“孤独”,他的彻底的个人主义精神,以及他在一个没有生命的“荒漠”中对生命的执著。对我来说,鲁迅的思想价值,在于他对人性的深刻透视,即:对人的本性的热爱和对人的“社会变异性”的憎恶。所以,我个人对“鲁迅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简单回答是:一个真正的人文主义者。
人文主义,是最早出现在文艺复兴时期的西方一个文化的思潮。它不单指某一种哲学思想,也不单指某一种文学艺术的风格,而是指在艺术,思想,到科学以及宗教领域的中人的精神活动中心从“神”到“人”的全面回归。而更为重要的是,这个“人”,还不是,或者不仅仅是“社会”的人,更是“个体”的人。从此,西方的哲学越来越具备“人情味”,文学艺术越来越“个性化”。这个思潮,到了19世纪末和20世纪上半叶,基本上是走道了顶峰,之后开始下滑。
人文主义思想在中国是基本不存在的(或者曾经启蒙过,但从来没有发展出来)。一统两千年的儒家文化对人性,尤其是“个人性”,是绝对压制的(在儒家文化的体系中,个人只是一个社会组成中的一个部件,或者说“环节”,个人的需要都必须统统符合家庭关系和社会结构的需要);道家思想相对自由一些,但其中人性仍然由于“清心寡欲”“物我两忘”的统一风格而被大大地淡化了。中国的文艺和思想作品,自古以来,要不是毫无新意的引经据典,就是热情匮乏的清淡无味,总之毫无生气。然而鲁迅却一反这个“常态”,在中国文化史上两千年来的第一次真正变革时期发出了人性的“呐喊”。
以下就我自己的理解,简单地分析一下鲁迅是如何在自己的作品中体现出这个人文主义精神的。
1。对旧文化-尤其是孝道-的彻底背叛。
这一点可能是最没有新鲜感的。鲁迅对旧文化的背叛是众所周知,也是被共产党利用和宣传得最多的一点。鲁迅其实也并非在当时的唯一的反封建人士。五四时期的中国,类似西方的文艺复兴时期,几乎大部分思想开放的知识分子都试图摆脱旧文化的束缚,都意识到引进西方民主和科学的重要性,然而,鲁迅比其他所有人对旧文化的本质都看的更透彻,在反传统路上走得更远的,是他对“孝道”的与众不同的认识。
鲁迅深知儒家文化的最大基石-孝道-对中国人人性的摧残。对孝道的批判,出现在他很多散文和杂文中。尤其对“二十四孝”。鲁迅最著名的“狂人日记”,结尾处是明明白白的4个子:“救救孩子”。在我看来,“狂人日记”中“吃人”二字的全部意义,都在于对“孝道”的批判。因为“吃人”,是指封建旧文化对人性和个性的吞噬,而这个吞噬的过程,就是从孩子开始,从孩子幼小的时候就灌输“驯服”的孝道开始的。“吃”掉孩子们的,不是外来的侵略者,也不是专指的统治者,而是自己的亲身长辈们。
孝道对中国人身上最毒的文化因素,是中国人人格中最深的暗伤。几千年来,多数中国人一生下来就被父母先抹去“自我”,然后被培养成循规蹈矩的奴性人格,为社会的专制添砖加瓦。而更可怕的是中国人在奴性完全被注入血液之后的毫不自知。不管是在鲁迅的时代还是当今社会,认识到这一点的中国人微乎其微(即使现在,多数中国人还以此为荣)。可见孝道遗毒不减当年,可见鲁迅之不过时。所以,在反封建这一点上,虽然共产党和多数中国人对鲁迅没有看错,但对鲁迅反封建的具体内容却并没有准确的认识。
2。对群体(庸众)之愚昧 -“人性恶”的透视。
共产党宣传鲁迅的最多的,除了反封建以外,还有鲁迅的平民主义思想。然而鲁迅真的那么具备这个思想吗?且看鲁迅自己对“群众”的看法:
“群众,尤其是中国的 -永远是戏剧的看客。牺牲场上,如果显得慷慨,他们就看了悲壮剧;如果显得觳觫,他们就看了滑稽剧。”(注一)
鲁迅自然不是没有同情心的人,只是鲁迅同情的,绝不是真正的“群众”,即“大多数”,而是被“大多数”所压制的善良而弱小的“少数”。比如“祝福”中的祥林嫂。在“祝福”中,鲁迅通过祥林嫂的悲剧,揭示了一个非常残忍的社会现实:世上的多数人都是对别人的痛苦都是毫不关心的。“多数人”会有意或无意地加害他人。在“药”中:华老栓就是一个“善良”的但却无意地以自己的“愚昧”为杀人者助威的千万“无辜”百姓之一。而在“阿Q正传”中,鲁迅更是对这个庸众的愚昧做了无情的讽刺,入骨三分地刻画了在中国中普遍存在的自欺欺人的人格。
鲁迅也许并没有找到这些“愚昧”和“恶”的原因,或者找到了却没有明确地道出,但他却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看到了“人性恶”的普遍存在的文化人。在“暴君的臣民”一文中,鲁迅这样写道:
“ 。。。暴君治下的臣民,大抵比暴君更暴;暴君的暴政,时常还不能餍足暴君治下的臣民的欲望。中国不要提了罢。在外国举一个例:小事件则如Gogol的剧本《按察使》〔3〕,众人都禁止他,俄皇却准开演;大事件则如巡抚想放耶稣,众人却要求将他钉上十字架〔4〕。暴君的臣民,只愿暴政暴在他人的头上,他却看着高兴,拿“残酷”做娱乐,拿“他人的苦”做赏玩,做慰安。自己的本领只是“幸免”。从“幸免”里又选出牺牲,供给暴君治下的臣民的渴血的欲望,但谁也不明白。死的说“阿呀”,活的高兴着。”(注二)
正是这些“群众”,这些麻木自私的“大多数”(中国的和外国的),才使少数像祥林嫂那样善良的人命运悲惨,才使少数有思想有天才的个体的生命受到压制,才使专制得以存在。美国文人作家查尔斯·范·多伦在“知识的历史”艺术中这样写道:
“It is everywhere true that those at the bottom of the social hierarchy are the majority. …Why then does the majority remain deprived? The minority at the top may have a near monopoly of force, but force alone is not the answer. A system of social differentiation must be found in which all believe, not just some. ”(在世界上任何一个社会中,处在最低层的人总是大多数。。。为什么大多数总是受剥削呢?在上层的少数的确有着垄断的权力,但权力自身却不是全部的回答。一个不平等的社会制度必须在所有阶层的人都认可时才可能成立,而不是只是一方或者一部分人认可的情况下。)(注三)。
这一认识和鲁迅对社会和群众的看法是不谋而合,或者说殊途同归,即:暴政的存在和愚民的存在密不可分。
我时常困惑的是,鲁迅这些和共产主义如此明显的大相径庭的精神,为何不被中国的大部分文化人所察觉?那么多攻击鲁迅的人,为何死认鲁迅的“贫民思想”,而对鲁迅如此“清高”的一面视而不见?唯一的答案就是,人,都是选择性地吸收信息,当“观点”一旦形成,所有那些和自己的观点相反的证据,都统统被忽略。这也是共产党得以成功地扭曲鲁迅的内在原因。
3。超越民族的彻底的个人主义精神。
正是因为鲁迅看清了“群众”的本性,他才更加彻底地踏上了个人主义的路。鲁迅不属于任何一种流派,任何一个团体,甚至不属于中华民族。即使对当时看起来很有希望的共产主义,鲁迅也存一丝保留的态度。这个态度,早在“阿Q正传”中就体现出来。“同去,同去”的这种何乌合之众组合成的“革命”,从来都鲁迅最不齿的。
有人不懂鲁迅在哪里表现出他的个人主义精神。在此,我要强调,个人主义并不是一种单一的思想体系,而是一种人生态度,一种处处尊重自己的真实,不因惧怕孤独而随大流的独立态度。而鲁迅,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的这个态度,体现在他几乎所有的作品中。所以作为鲁迅的读者之一,我不需要知道到鲁迅曾经对共产党人说过:“你们来了,还不是先把我杀了”(注四),更不需要知道毛泽东说过“鲁迅要是还活着,要不闭嘴,要不蹲监狱”,而仅仅根据鲁迅的作品,就理解到:鲁迅,是和任何一种群体意识形态,以及任何一种专制制度的当权者(比如当时的国民党,或当政后的共产党)都是格格不入的(而恰恰是被他“骂”过的人,比如郭沫若,才成了当权者的附庸)。
有人认为鲁迅没有像胡适一样地提出民主改革等主张,是因为他没有留学欧美,所以不懂西方的民主制度。这样的看法,是不是切合实际的。鲁迅虽然没有留欧美,但鲁迅通过对欧美的文学艺术作品接触了解了大量的西方思想,而更由于与鲁迅自身的天性中就禀赋了一种和现代欧美文艺作品息息相通的个人主义精神,导致了他对西方文化的了解胜过了绝大多数当时的文人。而鲁迅之所以没有像胡适那样倡导民主制度,那是因为他并不看好中国的民主。鲁迅深知道,中国的“民”,如前面提到的一样,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所以中国并不具备让国民“自主”的条件(事实上,民国革命就是民主革命,最后导致的不过军阀混战)。另外,鲁迅没有像胡适那样参与国家政事,也是因为他深知自己不是一个“入世”的人。
由于这样深刻的洞察,使鲁迅在对社会对文化的认识上,大大不同于,或者说超越了他的同代人,甚至当代大多数的中国文人。这样的超越,也使鲁迅更加孤独,对中国的前途更加绝望,也使他在中国文化圈中处处受敌。当代人对鲁迅的“骂人”,或者“痛打落水狗”等等总是念念不忘,似乎这显示了鲁迅的心胸之狭隘,然而这些人都忘记了,鲁迅在当初才是受人欺负的“下狗”,是受大多数文人攻击的对象。鲁迅的受排斥是因为他不但背叛旧文化,也背叛作为群体的中国人。然而他没有被孤独所击败,也从未向他的对手妥协。鲁迅这种坚持真理的精神,绝不是文革中红卫兵式的仗势欺人的态度,而是作为“弱势”的个体对群体的强势压迫的不屈服,是真正的强者风范。
正由于鲁迅的这个彻底的个人主义精神,鲁迅才成为一个真正的超越民族主义的个人主义者。就像我搞不懂共产党如何能把“贫民主义”的帽子戴在鲁迅头上一样,我也更搞不懂“民族魂”,“爱国主义精神”等等帽子是怎么戴上去的。如果说“呐喊”集中鲁迅还有一丝喊醒“铁屋子”里昏睡的人的想法,在其它的杂文和散文中,我几乎看不到这一点。鲁迅对狭隘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不但忌讳,更是从正面作过无数的尖刻的批判(比如在随感录38中的“合群的爱国的自大”与“个人的自大”,还有很多)。
4。在写作的艺术形式(意识流和象征手法)中体现出的生命激情。
鲁迅文学作品中除了其思想性(人文主义精神)以外,其艺术性也是在中国近代文学中最前卫的。鲁迅是中国(甚至亚洲)最早体现意识流的作家。不但如此,鲁迅在这一点上还是和欧美同步。欧洲最有影响的几位意识流代表作家如乔伊斯,伍尔夫,普鲁斯特等的主要作品都出现在19世纪的20年代前后,和鲁迅的“狂人日记”及“野草”集是在同一时期。自然,和西方同步并不是衡量中国文学的标准,但现代西方文学风格在对传统的突破,以及对人性(尤其个性)内在的深度挖掘上,正好和鲁迅作品的内涵遥相共鸣。
意识流的手法主要受弗洛伊德的潜意识影响,是指在写作的内容和形式上尽量不受“意识层”控制,而让潜意识的内容在作品中作自然流动的一种反传统的手法。鲁迅主要从日本的文化环境中接受了西方的这一思潮,大胆地运用在自己的创作中。我个人认为鲁迅对意识流的运用总体都成功的,并且非常自然。而这种“自然”,是来源于鲁迅自身的艺术气质,而非对西方文学风格的单纯模仿。
鲁迅在写作中不但运用意识流,还有很多和象征手法相结合的运用。比如在“野草”集中,大量的对自然和人的描述,都是在比喻,拟人等手法中出现。比如在“秋夜”中对夜空的描述:
“这上面的夜的天空,奇怪而高,我生平没有见过这样的奇怪而高的天空。他仿佛要离开人间而去,使人们仰面不再看见。然而现在却非常之蓝,闪闪地眨着几十个星星的眼,冷眼。他的口角上现出微笑,似乎自以为大有深意,而将繁霜洒在我的园里的野花草上。”
鲁迅的这种写作形式决不是像一些当代诗人们玩弄文字一般的的廉价“游戏”,而是在形式下还存在着丰富的内涵。而这个内涵的最主要的部分,就是鲁迅的对生命激情的正面歌颂。
在中国历代文学中,我们很难见到“激情”二字。中国文人多重“淡雅”,“含蓄”,所以在诗词歌赋中似乎总让人感到一些“贫血”。这些风格并非不好,其中也有大量精品,但激情-这个人性中的非常重要部分-在中国历代文艺创作中的几乎完全缺失,不能不说是中国艺术中的缺陷。而在中国的当代文学艺术中,虽然开始有了些“激烈”的东西,却仍然是一些压抑之后的“发泄”,并非激励人心的对生命的正面歌颂。笔者认为,鲁迅几乎是自屈原以后的是唯一的一个对生命正面积极歌颂的一个,唯一的一个在作品中直抒爱恨的人。
对社会的失望,并没有使鲁迅没有向其它文人那样,回到自家后院去“悠然见南山”,也没有盲目地随“大流”地搞政治革命,而是使他在这片“荒漠”中更加洁身自好,更加顽强地求生。这个精神,在“野草题辞”中体现得最为明显(“野草”,根据我个人的理解既是鲁迅本人的象征,也是所有在压抑人性的社会中还热爱着生命的个体的象征):
“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各夺取他的生存。。。”
而中国社会,却是一个一方面践踏“野草”,另一方面还要这个“野草”来装饰自己的社会(平庸群体对优秀个体的精神剥削)。所以鲁迅表达了他对这样的现实的憎恶:
“我自爱我的野草,但我憎恶这以野草作装饰的地面。”
然而在这样的黑暗中,鲁迅仍然渴望生命,歌颂生命:
“但我坦然,欣然。我将大笑,我将歌唱。”
再如在中学课本中就有的散文“雪”,其中鲁迅在对南北方的雪作了对比之后,形象地刻画了“朔方的雪”:
“朔方的雪花在纷飞之后,却永远如粉,如沙,他们决不粘连,撒在屋上,地上,枯草上,就是这样。屋上的雪是早已就有消化了的,因为屋里居人的火的温热。别的,在晴天之下,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
在无边的旷野上,在凛冽的天宇下,闪闪地旋转升腾着的是雨的精魂……
是的,那是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
这一段,是我见过的对雪的最富于诗意和想象力的描写了。这里的“如粉,如沙,。。。绝不粘连”,象征了独立不羁的个人主义精神。鲁迅这一篇“雪”,就是通过对“朔方的雪”的赞美,来表达他对独立人格的崇尚。
正是这样非凡的艺术手法和丰富的内涵,使鲁迅文学作品成为近代文学中史中最有分量的一页。
以上便是对我个人对鲁迅的几点最主要的认识。然而这几点绝不是鲁迅的全部。鲁迅通过作品体现的人格还有很多其它方面的闪光点,如思想中的存在主义倾向,中国文人中少见的幽默感,等等。总之,鲁迅是一个综合型气质的文化人,从艺术到思想,从社会现象到历史,方方面面都显示出他独立思考能力和独特的表现风格,决不是单纯的一个“文学家”或者“思想家”能概括的。
鲁迅的创作形式丰富多样,从散文,小说到杂文,但所有的作品,不无围绕着人文主义(也即“个人主义”)这个中心。鲁迅的创作,不但丰富,还是及其原创的。其中我们见不到孔子,老子,见不到乔伊斯,弗洛伊德,我们只看到一个人“鲁迅”。
鲁迅是中国几千年来出现的第一个真正的人文主义者,但他却不是中国人的“骄傲”,更不是中国人的“民族魂”,因为他身上根本不体现中国人的群体人格特征。鲁迅不属于中国人,也不属于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或者任何一种思想团体,鲁迅只属于他自己。作为一个彻底的个人主义者,一个热爱生命的人,鲁迅,就像他自己在“野草题辞”中表达的一样,是在“陈死人的血和肉”地面上一棵孤傲的“野草”。
2011。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