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如春梦 "
时如长风,烟波化雨,浮朔天明;
时如纸屑,纷乱似雪,翻飞如蝶;
时如春梦,凉水天上来, 熠熠冷宵流。
有朋友时,我喜欢深夜饮酒;没有朋友时,我喜欢深夜写作。尤其在这种宁静到空调风机微微作响时,细碎的管弦乐从耳中传来,我就会写点点东西,做些让上帝发笑的事。
喜欢的游戏有了次世代版本,这是款能体验街头文学性的伟大作品。在纸醉金迷中,一切都无比真实。我学着主角富兰克林的样子,买了 Supreme 棒球帽和 Balenciaga 的墨镜,站在镜子面前,帽子反戴,虽不是西海岸黑人说唱的模样,也看起来无比像年轻时的张震岳。
当我写这些时,我想播放他和 McHotdog 的歌,这对老搭档产出的歌并不多见,却每首都是我喜欢的经典。像是《离开》、《差不多先生》、《再见Hiphop》啦,全是时间沉淀下的,老学校的味道。我喜欢 Supreme 这街头滑板品牌已经 6 年了,当时女友在下晚自习后拉我到湖边,在一片波光粼粼中提出分手。我闭上眼睛,在喧嚣的黑夜里不够独立就无法生存。
迄今为止喜欢过很多酷的事物,却并没有成为过很酷的人。
这个小镇里,我的朋友很少,如果能拥有一些,我也很想玩玩看滑板与棒球。我很不擅长交际,我是个好人,也是个烂人,自己的存在并没有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精彩。
除开上班与不频繁的社交,我几乎都窝在家里。有几天下午青空异常晴朗,空气中有完整被晒干的甜。就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漫天尘沙,顺着狂风飘飘荡荡,穿过街头,滚过桥墩,充满了这个干爽的小镇。这时就很想有个女朋友然后出去疯。有几天我也会醒转,发现自己已在这虚度了许久,平时是作为活在网络里的赛博生物不自知。这个小镇真让人疲倦,一眼望到头,同龄人们都跳过了说爱谈情,直接走着相依为命。
当我对他们的事情感到无聊的时候,我就会想到游戏、电影、想到有些漫画和书本在某个地方的店里存放着,我就会愿意忍受一切,等待改变。那些作品对我十分重要。
回顾这几年走的荒唐路,路有点长,时间也长,影子太多,回忆太虚。梦中的我在黄沙迷眼的广阔世界中行走,梦见自己脸色铁青,满脸胡渣,冥顽不灵,心中痴痴地有那么长的清单,写满那多么美好的事。它们被搁置、被推迟,不得已地被忘记,直到某一天醒后翻看以前的笔记,才被想起,恍然已是很多年后的现在。
时如长风,时如纸屑,时如春梦。
我的梦想,不过是变成很厉害很厉害的人,然后交到漂亮有趣的女朋友。一直以来要克服的虚荣心、炫耀欲、想要很酷的生活与出风头的小聪明,做了很多年的努力也没能克服,等到长大等到变老等到再也不成称之为少年的时候,后知后觉地发现已经不用克服了。我们所背负的,是少年心愿未满的遗憾。
就像强风般吹拂,就像站在路灯下背后就有阴影,骄傲皆来自自卑,无情是因为深情。没有人来人往,没有车水马龙,夜里一片安宁,没有谁能听见农夫山泉打碎的声音。脾气好是因为冷清,想得深是因为没人玩,所以有时间看书、看老电影、看漫画,沉浸在虚拟现实中体验爱恨情仇。
想起我去过很多的地方,却只遇到过很少的我们。在我快褪色到几近遗忘的记忆里,还鲜活着泛着磷光的人们,我什么时候才能再见你们一面。
于是就写在了这个该死的黑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