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11)五刑章
2021-04-12 本文已影响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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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刑章第十一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译文
孔子说:“古代有五种轻重不等的刑罚(墨、劓、剕、宫、大辟),能够判处这五种刑罚的罪责,大约有三千项,而在这三千项中,最大的罪责是不孝。用暴力要挟君主的人是目无君上,非议圣人的人是不遵守礼法,不孝敬父母的人是不顾亲情。这几种行为,都是导致大祸大乱的危险的根源啊。”
我的解读
按照孔圣人的说法,大乱之道有三——要君、非圣人、非孝。
稍微读过历史的人都知道,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要君”,就是三国时代曹操的挟天子以令诸侯,果真天下大乱。
非圣人的时代,在我有限的认知里,就是那个打倒孔家店的疯狂年代。万幸,我们已经走在伟大的复兴之路。
至于因非孝而大乱的,我还真想不起来。不过,孝“终于立身”,有哪个时代会诽议立身行孝以显父母的人呢?也就是说,当一个时代,那些奋发向上希望能够建功立业的人备受压制,那个时代就是一个黑暗的时代。信马由缰,我突然想到“万马齐喑究可哀”,龚自珍写下这首诗的时代,是一个黑暗的时代,一个备受欺凌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