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抄170:小说要有故事
福楼拜与《包法利夫人》
一
福拜楼
居斯塔夫·福楼拜是个极不寻常的人。法国人说他是天才。
天才一词现在常被滥用。《牛津词典》把这个词定义为一种天生的非凡能力,即有能力进行富有想象力的创造,或者具有独创性的思考、发明和发现;同时认为,和一般有才能的人相比,天才在更大程度上是靠天生的洞察力或者说直觉能力、而不是靠有意识的努力取得成就的。
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那就是福楼拜写出了典型的现实主义小说,并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了后来的小说创作,譬如,托马斯·曼写《布登勃洛克一家》、阿诺德·贝涅特写《老妇人的故事》以及西奥多·德莱塞写《嘉莉妹妹》,其实都是在步福楼拜的后尘。
福楼拜以几近狂热的勤奋献身于文学创作,像他这样的作家可谓绝无仅有。
他不仅像大多数作家一样把文学当作头等大事,还把它看作是一件无所不包的事情,既可以修养身心,又可以充实阅历,对他来说,生命的目的不是活着,而是写作。
一个作家写出怎样的作品,取决于他是怎样一个人。我们之所以希望了解优秀作家的生平,原因也就在于此。
他的父亲是一家医院的院长,和妻子一起住在里昂,福楼拜于一八二一年出生在那里。这是个幸福的、受人尊敬的富裕家庭。福楼拜像他那种家庭的法国孩子一样长大;他进了学校,和其他孩子交朋友;他做得少,读得却很多。他感情丰富,耽于幻想,而且像其他孩子一样常常感到孤独,这种孤独感在有些敏感的人身上甚至会保持终生。
他从年轻的时候起就是个厌世者。但是,福楼拜有一个舒适的家庭,有慈爱而宽容的父母,有非常喜欢他的姐姐,还有许多亲密朋友。
他少年时代就写了一些故事,这些故事就像是一个浪漫主义的大杂烩,其中的厌世情绪当然只能看作是当时流行的一种文学装饰。
在他十五岁时,发生了一件后来影响他一生的事。他们全家到特鲁维尔去度夏,那时特鲁维尔还是一个偏僻的海边小镇,只有一家旅馆。在那里,他们遇到了一个叫莫里斯·施莱辛格的音乐出版商(他有时也做一点投机生意)和他的妻子。后者,那位夫人,福拜楼是这样形容的:“她是个高高的浅黑皮肤的女人,一头漂亮的黑发一缕缕地垂到肩头;鼻子是希腊式的,两眼燃烧着炽热的光;眉毛细长,美妙地弯成弓形;皮肤油亮,好像有一层金色的薄雾;身材苗条而优雅,在她浅黑而带紫色的脖子上曲折地分布着一条条浅蓝色的静脉血管。她的嘴唇上有一层细微难察的汗毛,给她脸带来一种刚毅的男性活力,从而使那些皮肤白皙的美人相形见绌。她说话很慢,声调抑扬顿挫,柔和而富有音乐惑。”
他发疯似的爱上这位夫人。她当时二十六岁,正在喂养一个婴儿。有一次,他和这位叫艾莉莎·施莱辛格的夫人见面,还曾经并排坐一条船,肩膀相触,她的裙摆还盖住了他的手,她用低沉悦耳的声音和他说话,而他却处在一片迷乱之中,根本就没听清她说了些什么。两年后,他17岁,再次和她见面,他似乎觉得:他正怀着一个男人的渴求在爱着她。他回到家里,继续写那本他已经开了头的书——《对一位夫人的回忆》,其中讲述的就是他在那年夏天是如何爱上艾莉莎·施莱辛格的。
在他十九岁从学校毕业时,父亲为了奖励他,让他和一个叫克洛盖尔的医生一起到比利牛斯山和科西嘉岛去旅行。从科西嘉岛回来后,两个旅行者在马赛停留。一天早上,福楼拜外出洗澡回来,看见旅馆的院子里坐着一个年轻的夫人,其神情慵懒性感,很吸引人。福楼拜便主动去和她交谈。她叫厄拉莉·福柯,丈夫是法属圭亚那的一个官员,她在马赛是等她丈夫来接她。她和福楼拜一起度过了那个夜晚,按福楼拜后来对这次风流艳遇的描绘,那个夜晚就像雪原上的日落一样妙不可言。他离开马赛后,便再也没有看见过她。这是他的初次性爱经验,他一生都铭记在心。
在这段插曲之后不久,他就去巴黎学习法律。但是他讨厌巴黎,讨厌法律教科书,讨厌大学生活。他写了一部名为《十一月》的中篇小说,描述他和厄拉莉·福柯的那次艳遇,但他的女主人公有点像艾莉莎·施莱辛格,有一双闪亮的眼睛和高高扬起的弯眉毛,嘴唇上也有一层淡淡的汗毛,只有脖子不一样,是雪白滚圆的。
他去了施莱辛格的办公处,又和他们夫妇俩联系上了。那个出版商还请他去参加每星期三在他家里举行的聚会。艾莉莎还是像以前一样迷人。不久,她就发现他在爱她。他呢,很快就成了他们夫妇俩的亲密朋友,每星期三都要和他们一起用餐。他们还一起去做短途旅行。但是,福楼拜还是像以前一样羞怯,久久没有勇气向艾莉莎表白他的爱情。当他终于向她表白时,她虽然没有像他担心的那样生气,却拒绝做他的情妇。她的经历真是有点古怪,人人都以为她是莫里斯·施莱辛格的妻子,其实不然,她的丈夫是一个叫爱弥尔·朱岱的人,几年前他在经济上陷入困境,面临别人的起诉,于是他们的朋友施莱辛格提出,他愿意出钱帮助他摆脱困境,条件是他必须离开法国并放弃妻子。他同意了,施莱辛格便开始和艾莉莎同居。她因为忠诚于她的丈夫弥尔·朱岱和后来的同居者,不敢接受福楼拜的爱慕之情。然而,福楼拜却爱得很执着,他想方设法要她去他的寓所和他幽会。最后她总算答应了,还和他约好了时间。那天,他焦躁不安地在寓所等着她,等待着自己长期的爱慕之情最终得到报偿。但是,她没有来。
他有癫痫病,他的朋友们也都这么认为。他患上了一种可怕的疾病,这种病反复无常,何时发作根本不可预料。为此,他必须改变生活方式。于是,他决定放弃法律学习。
一八四五年,他父亲去世。两个月后,他亲爱的姐姐卡罗琳生下一个女儿后也不幸去世。他们俩小时候一直形影不离,她在婚前是他最亲密的伙伴。
他父亲在去世前不久曾在塞纳河畔购置了房产,那是一幢有两百年历史的名叫“克瓦塞”的石头房子,前面有一个露天平台,还有一个面朝塞纳河的凉亭。他守寡的母亲和他弟弟古斯塔夫带着卡罗琳留下的小婴儿住在那里。后来,他也住进了“克瓦塞”,而且一直把它当作自己的家。
他很早就开始断断续续地从事写作,现在他既然有病在身,不能像大多数男人那样生活,便决心把自己的一生献给文学事业。
他养成了一种井井有条的生活习惯:十点起床,读信,看报,十一点吃午饭,然后到平台上散步或者坐在凉亭里读书,一点开始工作,直到七点钟,接着到花园里散步,回来后继续工作到深夜。除了一两个朋友,他不和任何人交往。他没有任何娱乐活动。
但是,他也意识到,写作是需要有生活体验的,不能过十足的隐士生活。
因此,他决定每年到巴黎去住上三四个月。他在那里不仅渐渐地出了名,同时还结识许多才学之士。
他认为,钱对于艺术来说是无用的,艺术家一谈到钱就降低了自己的身份。当然,他是很容易长期保持这种非功利的高雅姿态的,因为他生来就有一大笔财产,从来不缺钱花。
一八四六年,他在巴黎逗留期间,在雕塑家普拉迪耶的工作室里遇见了一个名叫露易丝·高莱特的女诗人,她丈夫伊普里特·高莱特是音乐教授,她的情人是著名哲学家维克多·古赞。她属于文人圈子里常见的那种人,以为和名人拉拉扯扯足以代替自己的才能。她家里的沙龙经常有一些著名人物光临,而她则以缪斯自居。不到一个月,福楼拜就成了她的情人,当然并没有取代那位哲学家。此外,我说福楼拜成了她的情人,也是指精神上的情人,因为福褛拜长期禁欲,加上他容易激动或者说羞怯,他那时已丧失了性爱能力。他回到“克瓦塞”后就给露易丝·高莱特写了一封情书。这样的情书他后来又写了许多,都写得非常奇怪,我看没有一个情人是会这样写情书的。尽管如此,那个“缪斯”倒是爱福楼拜的,但她既苛刻又忌妒。他呢,正好相反,既不苛刻也不忌妒。
这样的所谓恋爱持续了九个月。福楼拜仍和露易丝·高莱特有联系,和以前一样忙于写情书,但他们的语言却变得越来越尖刻。她继续施加压力,要他去巴黎或者让她来“克瓦塞”;他继续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既不去巴黎,也不让她来“克瓦塞”。最后,到一八五四年,他写信告诉她,他们最好还是分手算了。她性急,慌忙地擅自赶到“克瓦塞”,又被他粗暴地赶了回去。这是福楼拜一生中的最后一次恋爱,其中文学多于生活,戏剧性的表演多于真正的男女激情。
福楼拜唯一真心实意爱过的女人是艾莉莎·施莱辛格,不过由于她丈夫做投机生意失败,她后来随丈夫和孩子一起迁出了巴黎。福楼拜有二十年没和她见面。现在,两个人都今非昔比了:她瘦了许多,皮肤枯黑,头发花白了;他则胖了许多,留起了胡子,为了掩饰秃顶,还戴着一顶黑帽子。他们见了一次面,然后又各奔东西。一八七一年,莫里斯·施莱辛格去世。福楼拜——在爱了三十五年之后——给艾莉莎写了第一封情书。他没有像通常那样称呼她“亲爱的夫人”,而是称她为“我过去和将来永远爱的人”。她有事不得不去巴黎,他们在那里相会过一次,后来在“克瓦塞”又见过一次面。那以后,据人们现在所知,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就在去东方旅行的途中,福楼拜开始构思一部小说,而且要将这部小说作为一个新的起点。那就是《包法利夫人》。
二
《包法利夫人》
它的素材来源于一个真实的故事:德拉马尔是里昂他父亲那家医院里的一个实习医生,关于他的故事,在当地可谓尽人皆知。德拉马尔在里昂附近的一个小镇上开了个私人诊所,后来他的妻子——一个比他大好多岁的寡妇——死了,他便娶了邻近一个农夫的女儿。那女人既年轻又漂亮,既奢侈又淫荡。她很快就对乏味的丈夫感到烦腻了,便接二连三地找男人通奸。由于爱打扮、乱花钱,她债台高筑而又毫无希望偿还,最后只好服毒自杀。福楼拜几乎全盘采用了这个不光彩的小故事。
他开始写《包法利夫人》时已三十岁,但还没有出版过一部真正的作品。因为除了《圣安东尼的诱惑》,他早先写的东西严格地说都属于自传性质的,实际上它们是他自己的恋爱经历的小说化表现。
但是,他现在的目标不仅是真实,而且要客观。他决心讲述真实的东西,不带任何倾向性或者偏见,也就是他自己不以任何方式介入叙述。
他决心讲述真实的东西,不带任何倾向性或者偏见,也就是他自己不以任何方式介入叙述。他决心阐明他必须阐明的事实,揭示他必须揭示的人物性格,而在这过程中,他不发表任何个人意见,对人物不褒也不贬。即使他同情某个人物,他也不直接表露出来;即使某个人物的愚蠢使他恼怒,或者某个人物的卑劣使他愤慨,他也绝不让读者看出他的恼怒或者愤慨。他正是这样做的,而我想,有许多读者之所以会觉得这部小说有点冷冰冰,原因大概就在于此。
想得到温馨也许是人性的一种弱点,但我总觉得,小说家在让读者产生某种感情的同时,若能让读者知道他本人也在和他们一起分享这种感情,这对于读者来说是一种莫大的安慰。
小说家应该让人物自己解释自己,而且要尽可能地把人物的行为描写成人物性格的自然结果,这当然没错。
在这部长达五百页的小说中,随着情节发展,他向我们描述了许多人物,除主要人物之一拉里耶尔博外,其余的全都不可救药。他们不是卑劣就是平庸,不是愚蠢就是粗暴。这样的人世上确实很多,但并非所有人都会如此。我们很难想象,在一个市镇上(尽管它很小)竟会找不到一个明智、善良而乐于助人的人。
他以一种完美的技巧刻画了人物性格。他们的真实性令人信服。我们一见到他们就会接受他们,好像他们是这个世界上的活生生的人,就用自己的双脚站在我们面前。
一部小说就是一连串事件的叙述,小说家通过叙述事件塑造出活生生的人物,以此吸引读者。小说不是现实生活的拷贝。譬如,小说中的人物对话就不能完全照搬现实生活中人们的交谈,它必须加以概括,或者说提炼出某些基本要素,从而使它具有现实生活中所没有的明晰性和扼要性。也就是说,为了适应小说家的计划和吸引读者的注意,现实生活中的事物到了小说中必须加以变形。
小说家从来就不可能提供现实生活的文学摹本,即便是现实主义小说家,也只能为你勾画一幅尽可能和现实生活相像的图画。你一旦相信了他,他就成功了。
在这方面,福楼拜确实成功了。《包法利夫人》给人极其真实的印象,而之所以如此,我想不仅是因为其中的人物极其逼真,同时也因为福楼拜凭借其特别敏锐的观察力,以一种罕见的准确性使每一个细节都符合他的基本意图,而且使其显得必不可少。
这部小说的结构也非常出色。小说的主人公是爱玛·包法利,但小说一开始却是写她丈夫包法利医生的早年生活和第一次结婚,最后又以他的精神崩溃和死亡作为结尾。有些批评家认为这是缺点,我倒是认为这是福楼拜有意设计的,也就是把爱玛的故事镶嵌在她丈夫的故事里,就像把一幅画镶嵌在画框里一样。这样做不仅能使故事变得圆满,同时也能使作品具有艺术上的完整性。
布封有一句格言:要想写得好,就得感觉得好、思考得好、叙述得好。福楼拜以此自勉。
他立志写出一种既畅达又精确、既简洁又多变的散文。他要把散文写得像诗歌一样有韵律、有节奏、有乐感,同时又不失散文的本色。只要能有助于达到上述效果,他不仅随时准备使用日常用语,如有必要,甚至还使用粗俗的俚语。
他有一种特殊的才能,能在用词的同时考虑到语音效果,能使他写出来的句子给人以快速或者缓慢、倦怠或者紧张的感觉,事实上,他可以通过这种方法表达出任何情绪状态。
他是如何成为文体大师的。
这主要是靠勤奋。每当他想写一部小说时,他总是先阅读可能找到的所有相关材料,并做大量札记。在开始写作前,他要大略地概括出小说的主要内容,然后拟出提纲,再照着提纲一边推敲一边写,写完一部分后就加以修改、删减,甚至重写,直到取得他预想的效果为止。这些做完后,他就走到外面的露天平台上,大声诵读他写定的那些词句,因为他确信,如果词句听上去不顺耳,或者句子读上去有点拗口,那一定是什么地方出了毛病。如果有这种情况,他就回到房间里重写,直到他自己觉得满意。
无怪乎,他用了四年又七个月的时间才完成《包法利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