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来读《经典常谈》(14)
5.名家学派
名家善辩,因为他们的出身就是诉讼师,在春秋战国时被称作“辩者”,汉代才称之为“名家”。
春秋时期最著名的诉讼师是邓析,他利用了语言文字往往有多重含义的特点,由此做出种种不同甚至相反的解释,对于法令,他也能通过咬文嚼字来取巧,“以是为非,以非为是。”于是就发展了辩者这一派的学说。
到了战国时期,辩者的代表人物是惠施和公孙龙,不过他们属于两个不同的派别。惠施我们比较熟悉,常常和庄子辩论,比如“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他认为,世间的各种事物,都有各种性质,但是这些性质,都不是绝对的,而是通过比较显现出来的。从同的角度看,可以说万物无不相同;从异的一方面看,可以说万物无不相异。同和异是相对的,这就是“合同异”的观点。
公孙龙是赵国人。他的这一派学说,不看重个体,而是注重根本。他认为概念是独立分离的存在。比如一块石头,具有坚和白两种性质。但你看它的时候只能看到白的特点,摸的时候只能感到坚硬的特点,所以白和坚两种性质是分离的。而且天下白的东西很多,却未必坚;坚的东西也很多,却未必白,所以坚和白都是独立存在的,这就是“离坚白”的观点。
名家的这些言论,在当时被称作“怪说”“琦辞”“辩而无用”,因为确实是和人们通常的认识相反。但是这些理论在哲学上是有它的价值的。
名家的政治主张,基本和墨家相同。
6.法家学派
儒家、墨家、道家虽然各有各的主张,但是他们也有共同之处,就是托古立言。孔子托的是周公和文王,墨子托的是夏禹,孟子托的是尧舜,老庄托的是比尧舜还要古老的人物。那么有没有不托古立言的学派呢?
不托古而变古的,只有法家学派。
法家来自于“法术之士”,这是一些以政治为职业的专家。当贵族政治礼崩乐坏的时候,人治、礼治都不适用了,法术之士就创造出了一种新的政治方法来帮助当时的君主管理国家,做他们的参谋,这就是法治。当时的现实政治和各方面的趋势是变古——尊君权,禁私学,重富豪,法术之士拥护这种趋势,并且将它们理论化了。
韩非子是法家学派的集大成者。他是韩国的贵族,从师于荀子。他集合了荀子、老子和辩者的理论,形成了他的一家之言:他认为势、术、法都是“帝王之具”,缺一不可。
什么是“势”呢?它的具体表现就是赏罚,只有赏罚严明,才能推行法和术,这是来源于荀子“人性恶”的观点。
那什么是“术”呢?就是君主驾驭臣下的技巧,比如对官员进行绩效考核,看他是否名实相副。名实相副就赏,否则就罚。
所谓“法”,就是规矩准绳。明主制定法,庸主守住法,国家就能得到治理了。
相对于其他家的学说而言,法家的学说更实用,所以中国后来的政治,大部分是受法家学说支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