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纠纷或不顺心的事,你会私自录音存证吗?
2021-02-20 本文已影响0人
山夫愚公
遇上纠纷或不顺心的事,若没有法律意识,私自录音存证,说不定吃亏的就是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私自录音存证是否合法,关键是看录音是否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为预防纠纷,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录音,只要符合这4个条件,都属合法行为。
一是场合公开,在公共场合取得。
二是手段光明,不能以偷拍、偷录、给手机植病毒等秘密窃取方式取得或在别人私密的谈话空间中取得。
三是内容相关。如果谈话纯粹涉及个人或他人隐私,而与案件无关,那么隐私权要被优先保护;如果偷录者本身也参与了对话,且话题与案件有关,录音被认定为证据的可能性就大。
四是证据真实。录音对方不反对、未事先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