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歌可纵百里川

2018-10-22  本文已影响13人  张明佛

EX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做菜,侧着头用肩膀夹住手机听她讲话,手上忙着切菜。

当她问到在做什么的时候,很诚实的停下手里的动作告诉她,我在做菜,午饭还没有来得及吃。

最后挂断之前她说,张明佛,我跟你在一起半年都没有吃过你做的菜,就很舍不得的感觉。

我笑了笑,没有接下去这个话题。

最开始认识是通过一个贴吧的朋友,他疯狂迷恋我的流浪生涯,然后EX得知了我,加了好友每天都会小心翼翼找各种话题跟我聊。一个月后每天开始说早安,晚安。

我跟她说过,我不会是一个很好的男朋友的,所以如果觉得喜欢上了我,那还是连朋友都不要做了吧,那会儿的她敲出来一串的哈哈,最后说你好自恋阿。

三个月后她要了我的手机号码,第一次打电话是询问土豆泥的做法,末了跟我很客气的道谢然后打字夸我声音好听。

有人跟我说谢谢的时候我就会讲没关系,如果跟我讲对不起,我会回答不客气。

所以我跟她说没关系,多谢夸奖。

四个月后的一天晚上,她和朋友去喝酒唱歌,穿了很漂亮的红色长裙,临出发前给我发来了照片问我好不好看,大概凌晨一点半的时候给我打来电话,带点哭腔的说张明佛我给你做女朋友好不好?我不用你照顾的,我会照顾好你的。我说不好,她吸了吸鼻子说,我要去找你。

然后她就真的找来了我的城市,戴着鸭舌帽手里牵着行李箱,在车站傻傻的站着等我出现。我抽完了一根烟后走到她面前说,走吧。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很短,总共也不过一个月,之后她去了实习的城市,而我不再流浪,在一家设计公司固定下来,每天朝九晚五。

再深的相爱也总有一个爱的多的输家和一个爱的少的赢家,在一起了以后我试着学会怎么去爱一个人而不是爱自己到无可救药,所以我改变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去做一个有能力构建两个人的未来的人。

但是最后败给了时间和距离,她可能累了,也可能烦了,于是找了新的男朋友。

好在我没有违背我的誓言,不会先说放弃和离开。

好在她知难而退。

昨晚醒来在枕头上发现了一只蚂蚁,不知道是不是重吾带上来的。

于是今天发现了两只,重吾在我睡着的时候舔过我的脸,大概是帮忙吃掉了攀爬蔓延的蚁群。

用手指捻住细小的蚂蚁,想着丢到床底就好,稍稍用了点力,于是死在了指缝间,有些难过,不知道是为了蚂蚁还是自己。

蚁巢在楼下花坛的泥土中,它们不辞辛苦的顺着道路的一边爬到墙壁缝,爬过阳台,台阶,楼道,门缝,终于到了五楼最里间的五零一号房,在厨房的下水道口扎下根来,没日没夜的繁殖种群数量,密密麻麻有序的蔓延在厨房,阳台,客厅,门缝,终于到了卧室。

那个男人半死不活的趴伏在床上,半盖着一张毯子,毫无知觉得睡着,像是死了一般。

于是在静默间,蚁群蜂拥而至,密集在他身边只等着蚁后的意志去覆盖他的躯壳。

从始至终,他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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