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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30  本文已影响0人  MarcieLamm

他们再次碰面时,是一个深秋。

有点像威廉特雷弗小说的开头,两个个男人,在一个猝不及防的黄昏,同自己的前半生打了个照面。

两个男人,这样的四个字摆在一起就会变成一个故事,科恩的雨衣,林奇的至交,佳吉列夫和尼金斯基。

无聊的戏剧与无聊的人生。

他变成了一个称职的丈夫,他变成了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

在华灯初上的闹市街头咖啡馆里,李为林添了杯牛奶。

林堆在围巾里的脸变得有些莫测,“才三年而已啊,你就忘了我一点也不爱喝这个。”

李皱着眉头,“你今年多大了,我不在的时候你就是这样照顾自己的吗?年轻时候喜欢喝的东西,现在都要少喝。”

林气结,白了李一眼,三年而已,说得好像十年没见。

林没有一点要喝的意思,碰也不碰那杯牛奶,手缩在灰色的柔软风衣里,袖口露出一点指尖,一副懒洋洋的模样。

李看着林那张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的脸,林额前的刘海依然柔软,眼睛一如既往地明亮,目光里无辜的成分多了一些,周身的气质依然是那样一种清醒的颓唐。比早些年看上去更有一种天真,早些年林是很骄傲的。

李的视线在林的脸上逡巡,寻找着所有改变与延续的痕迹。突然他发现林的眼镜换了,从黑色镜框换成了深蓝色镜框。

“镜框颜色换了?”

这是个无伤大雅的小细节,但李仍然把它掂了出来,放在了一个询问的位置。

“呃,因为...”

林不自觉地抬手撩了一下刘海,这样的询问显然出乎他的意料,“还真有原因,”林小声嘀咕;“有次车祸把眼镜摔坏了....”

“车祸?”李简直有点愕然,他完全不知道这件事。

林心虚地抿了抿唇,眼睛转向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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