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生意经》关于销售部分

2019-12-12  本文已影响0人  i_Ncs_馿
纯粹为了好看的配图

关于销售部分,作者有很多观点是很新的,可以说是逆常规的。

第一部分:销售员薪酬的佣金换成非佣金制(集体绩效+个人表现)

作者的理由是:1.导致个人为中心,其他职能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的重要性被忽视;2.容易将客户维护在自己的手中,对公司没有忠诚感,然后离职会对公司很大的影响。

我的观点和疑问是:我承认它有这些的缺点,但是为什么现在大部分公司都用这个制度,存在的原因是否值得我们深思,是不是这个作者公司和大部分公司不一样的点在于哪里呢?既然不存在普适性,那它的条件是什么呢?

对于我上面的问题,我个人的想法是:区别在于市场是否潜力巨大、增量是否巨大、是否需要小步快跑抢占市场先机。在中国过去几十年市场规模都在快速的扩张,所以关键在于快,虽然佣金制有很多缺点,但它够快、效率够快。而作者自己的美国公司在于求稳,稳中求增(甚至乎作者有时并不提议小企业去扩张和增长,因为小企业试错成本巨大,容错率低)

《街头生意经》关于销售部分

第二部分:作者不招聘高于市场水平的高成交率的销售。

作者的原因:1.这种明星销售为了成交会承诺客户很多不切实际的点,导致公司需要为其承担成本和后果。2.这种明星销售难以服从公司战略和指挥管理,因为个人业绩突出难以融入部门,导致公司内部氛围和文化的混乱(作者在前面提到,公司文化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文化只能有一个,需要统一思想才行,不然内耗成本高)。

对于这个点,我看到公司某些部门的例子,也从侧面体现这种理论的正确性。整体来说,作者这个观点应该很难得到中国人的认可,归根到底,作者的这个观点和书中很多观点在于保守求稳。而中国这些年都是各个领域都是高速发展和变化,国人早已默认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没收益。

我承认作者的这个观点和分析很有道理,但放进来一条鲶鱼产生鲶鱼效应,有时反而有奇效,这种高收益的做法我们国人还挺受的;当然不是家底够厚根基够厚的企业不一定能承受这种鲶鱼效应。所以相反,作者是站在小公司的角度去阐述,我觉得求稳是毫无问题的,这种观点也是符合小企业的。

《街头生意经》关于销售部分

第三部分,我觉得很有意思,作者认为,他招销售的标准包含:第一条:至少干过2份工作,第二条:其中一份是销售(不一定是同行业)。

为什么要干过至少2份工作呢?一般这种情况,我们的常识是说,那肯定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啦,一张白纸好调教和培养。但作者反驳这种说法:绝大多数人对于第一份工作都是埋怨的,只有换过工作、在社会对比多了之后才能意识到工作和职场的真实情况(我是很赞同的,作者真的是人性大师啊);

其中一份是销售就很容易理解了。只有做过销售才大致知道销售的工作内容、工作需求技能点;并且做过了还继续做,说明对于自己的职业规划是较为清晰的,是把它作为一份长期的事业去经营的,具有稳定性。而是否是同行业并非特别重要,作者对于自己的培训和团队管理能力信心满满,所以觉得自己能调教得能跨行业,这点我个人觉得也不容易,不是牛人就不要听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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