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起诉继承人有效吗?
2023-06-05 本文已影响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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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语:自然人死亡,不意味着其债务消亡,其遗产继承人有义务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
《民法典》第1159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这表明,自然人死亡,不意味着其债务也随之消亡。
对于清偿继承人的债务,具体有如下方面内容:
1.以遗产范围为清偿界限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遗赠不规避清偿债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即便有遗赠,债务清偿也得优先。
3.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并列的清偿规则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综上,既然死亡不消亡债务,那么债权人有权要求遗产继承人或遗嘱人承担相应的继承人债务,如果私下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根据审理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继承是一体的,在继承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相对应的义务。当然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超过的部分只能是债权人自己的损失了,因为依法没有谁会法定承受这一部分的义务,自愿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