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文者言
近来,陆陆续续写了些文字,谈不上文思泉涌,只算是某种情绪的宣泄和转移。原本自己对于写作的态度,是推崇自然、非人工化的文字艺术,欣赏“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创作,而不赞同绞尽脑计、刻意为之的东西,因为难免做作、屈尊、媚俗或者商业化。但是人生限于困顿之时,难免大脑服从肚皮。这就让我想到“卖文为生”的事情了。
严格说,卖文为生真不是个事。因为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是卖,靠卖营生。无非有的卖脑力,有的卖体力,有的卖身体;有的收入高,有的价格低;有的受尊敬,有的遭白眼。这都是经济学上的常识。工作就是出卖劳动,收入就是劳动价值的体现,收入波动是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所导致。卖文为生的写手(作家、文学家、诗人等等),和画家、建筑师、木匠、教师,哪怕是修脚师、失足女又有何本质区别呢?
我想最值得探讨的是:卖文者的心态,以及如何卖个好价钱。先说心态,前面已经提及,无非两种,一是自然写作,当文章为副业,有感而发、信马由缰的写,觉得好,投投稿,出本书,赚点稿费。这类人中,以教师、学者、主持人、儒商等知识分子居多。他们不求数量重质量。最著名如孔子,他生前不见得写过多少东西,都是述而不作。论语也不是他本人手写的。立德立言立功为三不朽。谁不想千古不朽呢?但是立言要有条件,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必须字字珠玑。所以通过写作名垂青史的人一般为自然写作者。司马迁写《史记》时没想过能出版发行多少本,版税收入多高,只是志向和使命驱使,自然的写,力争写好。当然为此他付出了失去男人尊严的代价。还有四大名著的作者,多为“满纸荒唐言,一把心酸泪”的不得志者吧。另一类是职业写作,就是作家。既然是专业化写,必然没日没夜,在乎数量是肯定的,也图卖个好价钱。数量和价值总体是成反比的,但有时候也不尽然。数量优先还是质量优先取决于作家。有的人著作等身,佳作也很多,源于他的天赋和勤奋。有的笔耕不辍,确是垃圾一堆,当然垃圾有时也有市场,当时卖得好,过几年也无人问津。还有的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出一两部作品,意图无愧读者和自己。张炜不是前后花了十几年出了部几百万字的巨型小说《你在高原》吗?对于两种写作心态,无法简单定高低优劣,毕竟人在江湖,写作有时候不由己。多少优秀文学家写过应景之作,多少书法家画家也题过违心字、画过应酬画?身前利和生后名的取舍,太难了。那可怜的梵高,穷困潦倒后,疯了,死了,他会想得到他的画在死后能价值上亿美元吗?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不求彪炳千古,没必要藏着掖着不敢写,最好也不要学那些低劣的网络写手,整天东剽西窃,在没有多少人生经验的前提下,能短时间内写出几百万的玄幻、穿越、盗墓小说。
再谈谈卖文收入吧。每年的作家收入排行榜都可以看出,大凡纯文学创作,除了个别的茅盾文学奖作品外,很难上榜。韩寒、郭敬明以及一些美女作家却时常高居榜首,不是说他们全部没实力,只是文学价值和收入总体不成正比,好的东西卖不出好价钱,一般的东西或者不好的东西却有天价。这不得不让那些真正的文学写作者和爱好者不平和气馁。貌似不公平,其实也合理,好的东西往往别人看不懂,没兴趣看,谁出钱来买。从这个意思上说,金庸的武侠是高明的,折中两者,写得有内涵,有文学性,而且大家都愿意看,一版再版,盗版更无数。余秋雨的文化散文也厉害。电影市场也是如此,商业大片赚钱,艺术片往往叫好不叫座。
这个互联网时代,我都不知道谁是文学的消费主体,他们又是什么样的消费心理,如果真的想卖文为生,从何入手,该有多难啊!不得不佩服当代明月,一个普通的海关公务员,靠《明朝那些事儿》发了大财,又调到北京工作,前两年还当了挂职副县长。
“伯乐不可欺马,君子不可欺人。” 不管怎么样,这个年代想写点东西,愿写下点东西,总是好的,自我安慰一下吧。
卖文者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