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读书札记(一)
丧礼与人情
一、礼不可变异?
乍看起来,礼是抒发情的合宜之路,是发挥情“合于中”与否的裁决标准。由而,造成这么一种印象:礼先于情,由礼来衡量、调适人情。而在《礼记》中,也有一些语段表露这种倾向:
“故圣人作则,必以天地为本”,“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礼运》)
“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乐记》)
“天人合一”是古代建构社会秩序的一个出发点,自然秩序与人伦同构,故而往往礼的自然合理性会诉诸自然秩序。而自然秩序要经过先贤圣王的把握理解,转化为礼,也就是“先王承天以制礼”,故而一般不可变异。礼构成了人情的发挥框架。
二、礼与情
但礼并非只来源于抽象的形而上原则,其根本仍在于对“人情”的把握。比如《礼运》篇将人性归纳为“七情”和“十义”,只有通过“礼”,才能治七情、修十义:
“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何谓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故圣人之所以治人七情,修十义,讲信修睦,尚辞让,去争夺,舍礼何以治之?……美恶皆在其心,不见其色也,欲一以穷之,舍礼何以哉?”
可以看到,礼不仅有符合自然秩序的一面,也根植于对“人性”的把握当中。虽然《礼记》中不同之处对于人性、人情的具体讲法不一,但这样一种倾向很明显。礼的根本目的与原则仍是节文人情。如课上所讲,情有不足,以礼兴之;情若过之,则以礼节之。
三、礼与“时”
但是物有不齐,世殊事异,礼无法穷尽所有人情之发微,所以在礼中也强调“时”。并且,若人情发用得宜,那么礼也可仅仅作为辅助性的东西。这在《檀弓》中多有体现。
曾子曰:“晏子可谓知礼也已,恭敬之有焉。”有若曰:“晏子一狐裘三十年,遣车一乖,及墓而反。国君七个,遣车七乘;大夫五个,遣车五乘。晏子焉知礼?”曾子曰:“国无道,君子耻盈礼焉。国奢,则示之以俭;国俭,则示之以礼。”
此一节中,晏子故为“非礼”来矫正齐之风俗。礼虽有成法,但却可以因时因势制宜,其根本上要诉诸于是否合“道”。在有若看来,礼是判定事物是否合宜的标准,但是曾子和晏子却要更进一步,指出礼也并非不易之法,也有依凭。如果不合,则变易其礼。换句话说,礼是勾连人事与道的中介,君子所守,当为道,而非成礼。此处晏子之“知礼”,正在于他知晓为国之道以及礼的教化作用,所以通过变更礼或违礼来矫正时俗。这是礼在政治教化上的发用。
“时”与情
不过,时俗教化背后,仍是人情、人心,如果不落实到人情之合宜发用,礼也是虚的。
子路曰:“伤哉贫也!生无以为养,死无以为礼也。”孔子曰:“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敛手足形,还葬而无椁,称其财,斯之谓礼。”(《礼记·檀弓》)
此一节中,子路哀叹自身贫困境况,无法尽礼尽孝。孔子所慰则直接跳过外在条件,直指人情:孝道是否达用,更在于尽孝之对象(常谓父母)是否“尽其欢”。吃豆粥,喝清水,能让老人开心就可以称作孝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孝道仅此而已,此处语境更多是孔子宽慰,指明在不同境况下能“尽心”即可,不必过于自责。若有条件,使老人能颐养天年,自是更好。
另一方面,孔子所谓“礼”,也是在“时”的语境下展开:子路哀贫,无法尽礼。孔子则认为即便简陋,但能“称其财”即可,不必死守葬礼规制而自责。礼的规格发用可随“时”而变易。这在《孟子》中也有体现:
孟子自齐葬于鲁,反于齐,止于嬴。充虞请曰:“前日不知虞之不肖,使虞敦匠事。严,虞不敢请。今愿窃有请也,木若以美然。”曰:“古者棺椁无度,中古棺七寸,椁称之。自天子达于庶人。非直为观美也,然后尽于人心。不得,不可以为悦;无财,不可以为悦。得之为有财,古之人皆用之,吾何为独不然?且比化者,无使土亲肤,于人心独无恔乎?吾闻之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孟子·公孙丑下》)
此节是指孟子之“后丧踰前丧”,葬母规格高于葬父。但对孟子而言,是“贫富”之不同、是时之不同而已。并且,棺椁好坏也有人情方面的考虑。朱子注中,强调棺椁是为了能“坚厚久远”,而“无使土亲肤”,从而心无恔,能够快然无所恨。
而最后一句“不以天下俭其亲”,体现出了时评/时俗和个人人情之间的张力。葬母之事在《孟子》中多有出现,均有人对此表示不满或不解,但孟子所为所论最终仍诉诸于心。这是孟子与子路所不同的地方。子路自觉因贫困而有所亏欠,但其中也包含着他用“常礼”来要求自己的心思。自己所为仍旧达不到当时礼制所要求的层次,故而觉得未尽孝、未尽礼。而孟子更多自觉到自己所处之“时”,以“尽心”为标准。
四、礼之根本
礼的合宜与否根本上要诉诸“尽心”,
颜丁善居丧,始死,皇皇焉,如有求而弗得;及殡,望望焉,如有从而弗及;既葬,慨焉如有不及其反而息。(《礼记·檀弓》)
颜丁善居丧,其实不在于(或者说不止在于)丧礼是否合宜,也在于丧礼中是否尽到了应尽之情。如子游所言:“自上世以来,未之有舍也,为使人勿倍也”(《礼记·檀弓》),丧礼之意正在于使人事死如事生,不背弃丧者。但逝者毕竟不是生者,慎终追远即可,视为活人、“作俑”而葬则偏离了对于“丧”的理解。
故而,与本文开头时的观点相反,礼不仅节文人情,人情也反过来评判礼是否合宜。两者之间的张力能否很好的把握调和,有赖于君子对于时、对于道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