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地铁拖拽记

2021-09-04  本文已影响0人  四合道人

辛丑年丙申月庚戌日酉时,有女郭某于古都长安地铁上喧哗,引众怒。后与白衣老者争执不下,被掴,伞破。

地铁陈某遂出,逐之,未果。至雁塔站,陈某恃强凌弱,强拖之,致郭某衣不蔽体。

郭某乃大惊,哭声震天。后自整衣衫,遂返,至终点,方自行离去。

好事者将视频、图片传之网络,天下尽知。

以平民怨,长安捕头昭告天下曰:郭某喧哗,与人争执。二人皆非,捕头斥之。

陈某行事鲁莽,无罪,解之。上亦有过,当鉴之。

此判,天下皆不以为然。光天化日,掀女衣服至此,何以轻巧脱责?

或曰:大声喧哗,无公德也,何至于受此奇耻大辱?王法何在?陈某非捕头,竟如此放肆,简直岂有此理?女可杀不可辱,遑论其本无罪!

郭某纵有过,所受甚之。陈某施暴,名曰履责。众皆有女,何作看客?不加制止,反以为乐!多少悲剧,源于冷漠?

无良网民,争相传阅。无码视频,求之不得,奔走相告,身材不错!吾国之民,何以堕落?

更有甚者,以此谤长安,使其千年美名毁之一旦。

细思极恐!

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事出有因,人皆有过。

女无公德,但罪不及刑镬。陈某履责,但不宜强拖。亿万网民,须口下积德。

央媒告天下曰:终止舆论,唯厘清责任,有过则该,无过加勉。行事以规,处之有度,如此,众怨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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